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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乙亥讲演录 · 作者:佚名 · 字数:5,048 · 2026-10-0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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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僧

僧者, 众也, 有德之众也。如和尚一人不能称僧, 必四人以上, 乃可称僧, 有十人僧, 二十人僧, 且必是有德行者。即居士有德者, 合众亦名为僧。凡和尚不知佛法, 不明心地者, 不得谓宝, 以其离佛法也。我人恭敬三宝。三宝者, 佛法僧也。觉此名佛, 轨此名法, 和此名僧。此指何事耶, 指何物耶, 曰心宝而已。佛昔所云之破戒僧, 是指尚有戒体威仪者言, 非今日之丝毫无戒者也。戒体且无, 戒相亦失。若劣慧者闻之, 以为如此方便, 亦只要发愿做个破戒僧足矣。佛法前途, 岂不危哉。且和尚而流入于营业, 宜其就世之所好而趋之矣。世人所好者, 程度如是之低, 彼又安得不以经忏骗人哉。若改变风气, 作功德不重形式, 惟请大德开示经义以重法施, 方报以供养。彼自然亦改就读经, 庶使和尚亦稍稍明白佛法之所以然, 则功德不可思议。然僧界堕落, 不应归咎佛法, 当辨明之。

释 我

我者, 人之自谓也, 执我既坚固, 我爱愈深切, 最难破者曰我见、我是、我相。久久成为习惯, 定为成法, 故曰我法。不知佛教有真我假我二义, 要明白我为何物, 应先明三身: 一曰色身, 乃皮毛骨肉有相有色之躯体也。硬性如骨肉者为地, 血液流汁湿性者为水, 暖气者为火, 呼吸者为风, 地水火风之所合成, 借诸父母者耳, 此又名果报身。自作之因, 自结之果, 以夙世因地不同, 遂有贤愚美丑夭寿不齐之果。由幼而壮, 幼时之相貌已变灭矣, 由壮而老, 壮时之形体已变灭矣, 由老而死, 老时之状态并完全化灭矣。不必死时为死, 乃未死时, 亦时时幻化不实。如阳焰、如芭蕉、如泡影。又喻如电灯泡, 虽非实在, 电却借以放光, 故是假我。二曰法身, 乃人之性灵也, 不动者曰性, 见境而动念者曰心。三岁时如此, 至三十六十或一百六十岁时亦如此, 其性终无变灭。如见红色, 或尝美味等等, 则老幼一如, 不因之而有二。若或有二, 则是眼昏诸病, 非里体性之病, 此物灵妙不可思议。世间一切法, 皆由是而生, 故曰法身。法身非有非无, 谓之有, 不可取以示人; 谓之无, 则人非木石, 离此假名曰死。得此遂若生生不已, 不知本无生灭, 恒常不变, 此乃真我。只由爱根贪执, 入于母胎, 分母之色体而生, 遂成为人, 动物类亦复如是。此又喻如电, 电离灯泡, 无以发光, 灯可坏灭而电终不灭也, 是曰真我。三曰化身, 以色身与法身相合, 起种种妙用, 变化不测。此喻如灯光, 因灯与电相合而成也。故色身为相, 灯也; 法身为体, 电也; 化身为用, 光也。亦即世间事事物物也。三者分而不分, 故曰三身不二。假名曰生曰死。亦人由我见而立名也。我之色体, 既因缘而假合, 散之即微尘, 又从何处执之为我。而所谓真我者, 亦属性空, 心本无生, 依境假有, 故名幻心。我人所作诸恶, 所受诸苦, 所染诸习, 无不由此幻心作祟, 故擒贼擒王, 不入虎穴, 焉得虎子。修行人当以无限量之勇猛精进心, 从明心下手, 方有出路, 否则永堕沉沦。又我有人我法我二种, 人我是我执, 法我是法执。我执是粗分之我, 法执是细分之我。破我执尚易, 破法执非金刚般若之大智慧不可。金刚般若, 人人具足, 本来自有, 只是宝箱未启, 有财而不能用。故赖佛法僧三宝以启之, 启发其机, 机有大小利钝之别。凡小根人, 先使信佛, 然后引之信己。大根人直接使之信己, 彼亦决然承当不疑, 然后督之实修, 自然心佛合一。以小根人肯修而难化, 大根人易悟而懒修。小根人谨守太过, 是其习气; 大根人放逸骄纵, 是其习气。然治小根病, 其难在病; 治大根病, 其难在师。为大根人至中途生疑时, 若不为决定, 彼信心即不清净, 从此退而不修, 或据以为是, 转误他人, 外道流毒。初意亦是发心作功德, 奈自力不充, 一盲引众盲, 其弊不可胜道矣。故法以当机为上, 时时精察而转变之, 断无一法而可普遍也。佛说八万四千法, 正对治各各病根, 以机有不同耳。

学佛是去苦求乐, 极快活的事, 绝非枯寂幽秘之事。如入手即强人所难, 亦非人情。不合人情, 便非佛法。佛法重恒顺众生。处处方便, 逐渐引入。使伊自己感觉生死之可怖, 自然努力精进矣。世人从无始以来, 专执一个我字, 如马上教伊无我, 开首即讲授心经金刚经, 似幼儿直接上大学。要伊无我相, 无相布施, 岂非强人所难。我今偏要人先讲有我, 先有我知, 认识了我, 我才肯上进。世人正苦在莫明其妙, 处处是无我, 处处和自己过不去, 处处同自己拼命, 自杀等等。即是一切施舍, 无我之极, 可怜死了还是糊涂。所以世上一切苦因苦果, 完全自作自受。譬如疯狂人, 全然不知道自己是何心, 自身是何物。故教人先有我, 只要大我, 王请大之, 即是此意。

人本动物类之一。然人数之少, 统地球不过二十万万人, 若夏日水沟内一勺水, 微生虫已恒沙无量, 人生之不易得已如此。惟一切众生, 皆属含灵, 皆有佛性, 其体平等。但所以不能起用者, 以造因不同, 得果亦异, 各有妙用, 各有本能, 如禽飞兽走, 鱼游龙腾, 各有所长, 人不可及。人之贵在乎智慧, 又非禽兽可及。及得人身, 譬如已升大学, 转眼毕业, 一步即可出校。人身难得, 其贵如是, 岂可以无我。

人与众生皆有佛性, 而人独可修成佛者, 因中之果不同也。譬如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人亦在内, 同于矿中之铜, 虽同一是铜, 惟夹之有砂。独人则已由铜矿而提炼为铜块, 由铜块而融成铜片矣, 只要一磨, 即成铜镜。其余则或矿或铜块, 尚不能直接擦磨成镜, 故曰体同用异。人生之贵如是, 又岂可以无我?

人既为万物之灵, 心又为万物之圣, 此即是圣灵。己欲达而达人, 己欲立而立人, 对于无量三千界一切度生事业, 惟人可负, 关系之大如是, 岂可以无我。

佛法是大积极起大用之工具, 要荷担如来无上菩提, 不是我又是谁? 人人肯如此积极, 由一身化之一家, 由一家推之一国, 由一国进之世界, 责任如是重大, 岂可只图自了, 一去不管, 把父母兄弟妻子, 放弃在此世界受苦, 我则逍遥极乐, 如此劣念, 岂是佛之本意! 故往生西方, 是进学堂读书, 毕业回国, 仍要回来救世。因地不正, 适成自了, 然则佛法之积极, 非任何事业所可比拟, 又岂可以无我!

我之为物, 其大无量无边, 人如真能知我, 即见真我, 或贪或嗔或痴, 或戒或定或慧, 或圣或贤或人, 或鬼或畜或地狱, 皆我自由之所择。择之者心也, 明此心方是真我大我。使我心由迷转觉, 由乱转定, 由愚转慧, 亦是我之权衡。为度万众故, 吃尽千辛万苦, 自来大丈夫事业, 固应如是, 此亦是我之权衡。若稍稍失意、小小挫折、失恋等, 即可忧愤自杀, 没出息如此, 又安能担负国难任大事乎。若辈认为佛法是消极, 彼竟积极做此没出息事, 真是迷之又迷, 其故由于不明大我。

明我之义又何如呢, 在明人生之所以, 我和人, 是一抑是二, 通达人我不二者曰能仁。仁是二人, 言彼此相通也。尽己曰忠, 推人曰恕, 尽忠恕曰能仁。通达我与物不二, 万物皆备于我, 我与万物相通曰格物。是以能仁格物, 即是圣贤, 明心即是菩萨佛, 皆以人为本位, 如得宝玉为原料, 始雕刻以成佛也。雕刻者, 修持也, 佛当初亦是凡夫, 亦曾迷惑颠倒过来, 只是感觉得早, 憬悟而回头修持, 遂成大觉。人已取得可以直接成佛之资格矣, 又岂可因循坐误。人既知所以为人, 即当立起直追, 寿命无常, 一失即成千古, 惟修法亦当循序而进, 固缓不得, 亦急不得。盲修瞎练, 劳而无功, 必生疑退。今先明佛法僧三宝为我之榜样, 次即明我与佛体本不二, 凡夫本来是觉, 名曰本觉。因觉明故, 转为妄觉而迷失本来。闻佛法而开智慧, 名曰始觉。及至开悟, 名曰理觉。知行合一, 理事双融, 名曰证觉。习气已除, 觉行已圆, 体用如如, 名曰正觉, 即是大觉妙觉圆觉也。兹以圣凡见性不二之异同, 列表对照以明之。

圣凡见性体同用异表( = 表同 ——表异)

圣——凡, ( 元) =( 元) , 体 = 体, 电 = 电, 光 = 光, 用——用, 照十方无碍——覆隔不能照, 明——无明, 觉永久——迷暂时, 识 = 识, 分别 = 分别, 转智——识转, 转物——物转, 自如——被缚, 主——奴, 有智慧力——无智慧力, 金刚般若显——金刚般若隐, 永远明白——忽明忽昧, 了生死生死涅 皆空——不了生死不知生死为何事, 清醒——酒醉, 吃酒日日酒日日不醉——酒吃日日醉日日为酒所缚,无习染——皆习染, 功德——业障, 根尘脱落——根尘相缠, 心境双空——以境缚心, 了因果——不明因果, 觉在前——觉在后, 先照——后悔, 见一切皆妄——见诸妄皆真, 无我——执我, 现量 圆照——比量深入, 漏尽——有漏, 空——不空, 心不可得——处处是心, 有定慧——无定慧, 通世法以了出世——不通世法而求出世, 定——动, 动定皆定——动静皆动, 通达三世——只顾目前, 自在——不自在, 知苦乐法——不知苦乐, 究竟乐——毕竟苦, 定慧空——惑业苦, 自求——求佛, 神 = 神, 一切能通——一切不通, 证三昧——惟情见, 本觉 = 本觉, 中途忽迷 = 中途忽迷, 憬悟——不憬悟, 不肯再迷——任其流转, 求觉——不求觉, 修——不修, 求究竟法——不求究竟, 成大觉——终迷惑, 佛性 = 佛性, 果位佛——因位佛, 如水 = 如水, 湿性 = 湿性, 清——浊, 能作一切妙用——不能作妙用, 已澄清者——未澄清者, 归○= 归○。

见前表, 当知圣凡体本不二, 只因凡夫迷惑, 故造诸业, 遂受诸苦, 惑业即是苦, 不苦不惑业, 从来作恶, 多半苦人, 是以明苦即是知病, 知病方肯请医下药耳。

释 苦

人生痛苦有八种, 一生苦, 二老苦, 三病苦, 四死苦, 五求不得苦, 六爱别离苦, 七怨憎会苦, 八五蕴炽盛苦, 更有一苦, 乃不闻佛法不知苦之苦, 曰苦苦。

人更有三灾八难之苦, 难者, 难进于道也, 以不能闻佛法, 为人至苦难之事, 云何八难, 一者地狱, 二者饿鬼, 三者畜生。入此三道者, 或受苦无间, 或痴愚无知, 不能闻佛法。四者生北俱罗洲, 人寿千岁, 衣食自足, 无诸病苦, 亦不愿闻法。五者生长寿天, 即色界天, 无色界天, 亦贪喜乐而不欲闻法。六者盲聋喑哑, 无法可使之见闻佛法胜谛。七者世智辩聪, 即世人自信力强, 好强辩作聪明者亦能障道。八者佛前佛后, 谓生于此世, 无佛法可得为见闻, 是为八难。至于三灾则刀兵、瘟疫、饥馑是也。

一切苦之总因, 皆从生起。从无而有谓之生, 中间已经过许多颠倒苦因苦缘苦果, 果又转为因, 因复生果, 苦苦不已, 从无始来, 不知苦了千千万万, 那老病死诸苦, 早已在生时定局, 逃避不了。由生到死, 中间必经过老病, 那老病的因, 即是下面四种苦: 一、求不得苦, 有两种现状可以表现, 一是声, 二是行。声是买卖交易争论声, 小贩叫卖声, 小儿哭声, 以及人们吵闹诉苦声, 一切都因所求未遂, 想达到目的, 越得不到, 声浪越高。行则忙忙奔走, 驰逐往来。所求未得, 恐其不得; 既得矣, 又恐复失。下面爱别离、怨憎会两种苦, 又接连而来。所谓欲望冲动, 如火一般焚烧, 又安得不老病乎? 别离是表一切无常, 不可执实, 本来假合, 何必认妄为真。不独人如是, 物亦如是, 不单是别离苦, 乃不曾别离时粘着就是苦, 以苦因苦缘苦果, 终不能免也。智者不等到别离时, 已先把苦因看破, 无他妙法, 只是认定一切空, 虚妄不实, 爱就无从生根, 苦就无所依据矣。那怨憎会, 正是个反面, 其苦正等, 一个如我意, 一个不如我意, 偏偏都是无常, 合那七苦交煎, 忧心如焚, 即是五蕴炽盛。五蕴是色、受、想、行、识。五种蕴结不散, 勾连不解, 是名五蕴。色指六根合于六尘, 同一为色, 同一虚妄。受为感触到来, 我去接受。想是动念。行是分别心的流转。识是感觉分别后之认识。五蕴同时起, 苦乐亦同时到, 不问其为善为恶, 为得为失, 其一阵阵欲焰熏灼, 并不因此稍减, 都因色心缠缚而起。八苦亦无从分析, 总名之曰不安而已。

世间一切皆属对待, 为恶固苦, 为善而思报酬, 即有得失厚薄来去人我之分, 有一分不相当, 即有一分痛苦, 倘所报有一分超过所施, 我虽一时满意, 对方即感不安, 不安即有取偿于我之意, 我又随之恐怖。所以世法不究竟, 苦终不得免也。世上一切苦之起因, 皆由惑, 惑即迷惑, 由迷惑而造作者曰业, 由业而感苦果。世上一切恶, 皆由迷起, 由迷而造作恶业, 以为无因果, 以为无人得知, 甚至强词好辩, 文过饰非, 假托自由, 都是大迷信者, 佛法因为你迷, 所以要你信, 信真实的, 不是信虚假的, 层层分析, 种种证明, 把所以迷惑的原因明白了, 始证到苦之根本所在。

苦是无定义的, 譬如一间屋, 不过是中等设备, 富人见了, 感觉极不安适, 贫人却以为极乐。辣酱美味, 合于川滇之人, 小儿或以为苦, 但小儿习之, 又可转以为乐。可见苦之根, 在心的习惯, 心被外境所诱, 自己冤枉造成这个苦。但心如何而成此习惯耶? 由分别比较而起, 而分别好坏、善恶、顺逆、是非, 都由自己无始以来见惑所假定, 不问对与不对, 且执以为是, 以执着之坚固, 愈不肯放松, 久久习为定例而不肯动摇, 此为惑之总因。再以不合法之习惯与他事比较, 视一切皆不如我意, 遂成为痛苦。又分别心有大小, 痛苦亦有深浅, 以执着力之紧松, 成痛苦之久暂, 譬如小儿人事少, 分别少, 执着遂少, 痛苦亦少, 但小儿忽受打骂, 得重大刺激, 即不忘记, 因其执着力分别力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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