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讲演录》
王骧陆居士讲
说 明
一、此讲演录都为三分, 系主讲师王骧陆居士开示语录, 初为启机分, 以启发大心承当为因, 次有正修分, 以当机授法实修为缘, 三为印证分, 以修后开悟印心为果, 谨择要记录付梓, 以供同参。
二、本会原名学佛研究会, 嗣改组为印心精舍, 骧师在会传法, 前后二年, 讲座四百余次, 教诲学人, 倦焉勿替。皈依同人得明心要识自本性者, 不可胜数。惜甲戌岁所讲, 未存记录。此系专就乙亥岁( 1935 年) 所讲者, 故名乙亥讲演录。
三、本会传法, 不拘定何法, 非净非密非禅, 当机而授, 亦戒亦定亦慧, 自然而持, 要以总持法识自本性为体, 般若法启发方便为用, 净土法证入圆觉为归, 说戒则重戒体而防戒病, 说定则言正定而除邪见, 说慧则证慧力而戒狂妄, 其精义尽备于讲演录中。
四、此讲演录不可草草阅过, 精义尽在隐微处, 能前后反复细阅至四五次, 同时修法参究, 必有 地开悟之一日, 否则亦文字解耳。
五、正修分后心中心修法一段, 于初学人关系尤巨, 远道修法者, 得假方便, 打坐时切宜细参。
乙亥讲演录
缘 起
本会办理经年, 传法数百人, 幸都实行虔修, 深达法要, 因缘不可思议。今年又继续办理, 仍邀鄙人主讲, 传授大法, 至感惭愧。当本诸位弘法同发大愿利生之心, 努力宣扬, 上报四恩, 下济三苦, 共同参究学佛法门, 自利利他, 使未发心者, 自启发心之门; 已发心者, 同入精进之路; 已精进者, 直登修证之堂。三层志愿, 上仗佛慈, 下赖众力, 共同荷担无上菩提, 精进勿退。此数语可作我等佛前之发愿词, 并祝本会前途福利无量。本会一三五等日所讲, 乃为引导初机者而设, 讲法多半是去年重复, 今更以新意补充之。去年所讲, 未有次第, 或深或浅, 殊无定法。从来学佛者, 最苦于根本未清, 中途学起, 夹生半熟, 日后渐感困难。今不厌粗浅, 再从头说起, 姑定一次第, 使已闻过者, 温故可以知新, 未闻过者, 因地从此纠正, 关系至巨。杜友樵居士等, 复发心愿将每次所讲, 记录付梓, 用以流通。庶使后来听法者, 可与前文接气。讲义随时发给, 日后汇订成册, 而辗转利他, 彼此可以一致矣。至远道愿阅讲义者, 可由会友代转。
学佛研究会, 是个合作的性质, 善根属于行者自己, 因缘有赖师友, 合之则成就无上福德。故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 成就如是功德庄严也。惟初学时, 在师友之启机与自己之信仰。先启发其机, 观其与何种法门相当, 授之以法, 斯名正法。再进则在自己之虔修, 埋头苦干, 只用一个恒字, 师则处于防守之列, 时时察其行动, 考其意境, 防其知见, 预杜其弊, 勿使狂纵, 以臻明悟, 是名开正法眼。再进则又在开悟后自己勤修勿惰。惟定慧未均, 体用未合, 师则处处纠正指示, 为之调伏, 于意境上之细分微细分, 详加考察。凡在此时, 行者稍得胜境, 言论纵荡, 意气放逸, 乃必经之阶级。如舞剑时, 其力渐充, 但舞法未全, 稍一不慎, 即成两误。故必合作到底。上根人至少二年后乃可放松, 然而法无定法也。以此法异于禅净, 修法各异。又各人根器亦有不同耳。我人所修, 在于求得根本, 目的是在印心, 得真实受用。本会不是研究教理文字, 但亦不废教义。惟择其简要者明之, 为进修之资助。其方法约之如下, 也即印心宗旨:
一、通释浅近教义以启其机, 以坚其信, 以正其因。
二、以印心为宗, 以般若为用, 以总持为法, 以净土为归。
三、第一明体, 第二起用, 印证心地, 开发佛慧。使亲见般若相貌, 即生成就。
四、空破无明, 徐除习气, 使其顿悟渐修, 以佛法通于世谛, 断除情见, 得真实受用, 至如实知自心为止。
五、修根本大戒于因地, 励行《佛心经》①十大行愿② 。
六、破一切疑惘, 转惑业苦为定慧空。
分三期三分: 此数端决可于即生先植根基, 故分三期。
一为说理期, 二为实修期, 三为考证期。讲法又分为三: 一为启机分、二为正修分、三为印证分。密法为不共之法。心中心法, 又与他密不同。勿与未修未证人谈。起其疑谤, 即我之罪过, 非彼之咎。学问在自己知得, 勿妄测他人意境, 与之比胜较量。未得谓得, 即属未知谓知, 其谬正等。为重法故, 因地不可不慎也。
启 机 分
为印心故, 正因地故, 先说启机分。启是启发的意思, 启大众的机, 发大众的信心、痛切心、勇猛实行心, 使与佛菩萨所说经论相契合。由是而转迷为觉, 度苦厄, 了生死。更由是而启发各人之夙根, 随其机之利纯而予之以正法。根有利钝, 法无定法, 合机者为正。兹先说法以启之引之, 试察之。乃本会授法以前之前方便, 使初学者先明发心菩提, 为入佛之初步。一切法门, 以发心为第一难事、第一要事。经云一发心即成佛。只此一念, 关系重大, 不可思议, 行者不可视为初步而忽之。世间一切事, 必有一个主因“为什么”。诸位为什么要来听法? 在未听法以前, 各人自己问一问, 我为什么来此听法? 且静默一分钟。只此一分钟, 诸位的意境进步, 已是超登彼岸了, 这是自性反问。因为一个反问, 即是反观自性, 回头是岸, 即是一念之转。由凡入圣, 只此一转。佛说无量妙法四十九年, 亦只是教众生一转。惟佛苦于不能替人代转, 要人自己反问自己, 反观自性, 自己去转苦为乐, 转迷为觉, 人非不能也, 是不为也。所以佛不度人, 是人自度。智者求心不求佛, 愚人求佛不求心。千百年来, 行人苦修数十年, 走错路头, 不得究竟者, 关系在此一点。这一点是修行人最初因地。因地不正, 越修越糊涂。我自己吃过苦来, 所以奉劝诸位, 各自考问, 把根本弄明白。因地正, 日后果地亦正, 万勿轻忽过去。
但有人说, 既然不求佛只求己, 佛又何必说法, 我又何必学佛呢?此理问得极是。然佛下世, 是作医生而来, 众生不病, 佛本无用。正因众生病, 所以不能不用医药。病家注意, 第一病人, 第二医生, 第三吃药。如果不顾病人, 不问吃药, 专求医生保佑, 试问有用无用? 所谓不求佛者, 不是废医废药; 但求己者, 亦不是离医离药。及至病好之后, 医药原是无用。亦不妨将一切法门, 转授其他病人, 此即是自利利他。
求己之法又何如呢? 世人迷惘, 不懂请医之法。试问求医是不是要治病呢? 但断无放弃老病不治, 单请医生保险以后不病之理。今之学佛者, 专诚拜佛, 求未来福报, 不除眼前痛苦习气, 其痴愚又何以异于是。
世人要求未来福报, 正因眼前痛苦。不知解除眼前痛苦, 即是福报, 不可待未来福报也。以未来事, 另有一因果, 不可颠倒混杂。从来天道中人与人间富贵者, 此两种人, 往往不肯修行。正因眼前福报太大, 享受逸乐, 不知自反, 由此自误。所以对治诸病, 要辨明因果, 认清路头。
第一知病, 先要认识自己之病在何处, 此病关系生死, 何等重大, 然后勇猛发心, 专诚觅医, 老实吃药; 第二明医, 要认识医之责任何如, 关系何如, 是否可以全赖医而不靠自己; 第三用药, 要认识药性如何, 用法如何, 于去病时, 其反应力如何。所谓汗吐泻, 正是去病, 不是添病。若因而致疑, 则大误矣。这三层, 乃病家普通常识, 学佛者何反不能如是?
知自己病者, 知人生痛苦而已。世人不明苦义, 以为无衣食住之满足, 即是苦。不知此是假苦, 比量苦, 尚不是真苦。世上衣食住满足的人尽有, 但仍旧惶惶不安, 甚至一顿安饭、一夕安眠亦不可得, 却是何故? 及至乱世, 富有的人, 苦痛恐怖, 尤其更多, 从而知苦痛实不在此。人生第一痛苦事, 根本乃在误认一世, 以为此世了, 一切都了。所以放纵的人, 落得造业作恶, 落得淫奢放荡, 并以为死后等等, 我都不见, 断为非有。以此断灭见, 又何事不可妄为。目下世界大战, 国际纷争, 人类残贼, 乃至自杀, 都从这一念之误上来。误己误人, 愈演愈烈。所以要先明三世因果之义, 苟无因果, 则恶人不必有报, 善人了无结果, 尚复成何世界。所以因果叫做律, 是根本不能动摇。因果所通, 及于三世。今世种种, 必由前因, 必转后果。同一父母, 所生二子, 一则为盗, 一则为圣。果地不同, 源在因地。因有前因近因, 果亦有现果后果。因因果果, 递转如轮。或上或下, 或好或坏, 在人自造。所以不了三世。即是不明因果, 因果不明, 佛法即无由信入, 此人终坠沉沦, 为不可救矣。
世人今生苦难, 都由前因造业。夙世恶业, 远因也; 懒惰欺诈, 近因也。如穷苦之人, 虽由夙世恶因, 若能勤慎诚实, 另造一好因, 正可转凶为吉, 或化重为轻。此亦因果变化之律, 其权仍操之于人。
世人最近恐怖, 在衣食住未曾满足时, 探求其中的原因, 不外乎有以下各种: 由于日常生活艰难; 由于求过于供; 由于生产不太多; 由于人人贪得便利, 但谋不劳而得; 由于强权者易得, 淫奢者易求; 由于人无道德; 由于杀盗淫成为习惯; 由于迷信贪嗔痴; 由于眼光短, 只图目前颠倒而求近利; 由于不了三世, 不明因果; 由于不觉; 由于不闻正法; 由于终日忙忙碌碌无暇及此; 由于衣食住都没有得到满足。
世人未来之苦, 在衣食住已经满足后之恐怖, 推求其故, 不外乎有以下各种: 由于世界不安宁; 由于盗贼充足; 由于人类恶多善少; 由于贫富不均; 由于人心贪得而悭吝; 由于不肯施舍; 由于不了三世不明因果及报施之理; 由于不觉; 由于不闻正法; 由于忙碌无暇及此; 由于衣食住已满足而无厌足。
简单说一句, 众生的苦, 完全是自作业, 归根是由于不觉。以不觉故, 遂贪。贪财货, 贪名利, 皆执一个我字, 是以我为众苦之根。今当修持之始, 目的在以佛法除自己病根。故当释佛、释法、释僧。了解此三者, 究为何物, 然后释我。明白我之所以, 即所以请医开方除病也。近世学者每喜高深而求速效, 及至学佛时, 又由中途而进, 因此根不实在, 底子不清, 及至修持多年, 拘执文字, 羼入我见, 解义遂不能圆融。由是而分宗派, 争论优劣, 疑谤退转, 皆属此病, 故于因地尤不可不慎。
释 佛
佛是大觉义, 就其德以立尊号, 此无具体人, 本名佛陀, 简称曰佛, 乃如来十号之一, 又名曰智觉, 自觉觉他。觉之圆妙者也, 又名一切智, 觉知一切法之事理, 了了分明, 无有迷惑, 故称曰佛。盖凡夫不觉, 二乘自觉而不能觉他, 菩萨自觉觉他而行未圆, 佛则圆觉也。佛之称号, 与圣贤等字同一意义, 夫子其圣矣乎, 言孔子之意境已入圣境界也。人皆可以为尧舜, 众生皆可成佛, 即是此意。意境属之于心, 心名地, 又名性田, 田有生生不已之妙, 所以名自性为佛土, 曰佛种, 不仅指释迦佛应化之土为佛土。佛有因佛果佛二种, 果佛者释迦如来已成之果佛等是也。因佛者, 即我心与众生因地皆可成佛是也, 故曰心佛众生, 三无差别。觉性本皆平等, 皆可成佛也。修至觉地, 又名佛地, 又名开佛慧, 开佛知见, 又名佛眼, 乃合法眼、慧眼、天眼、肉眼四眼而成也。眼者心也, 众生共分十界, 十界惟心。佛为十界中之最高者, 惟佛不称众生, 余自菩萨、缘觉、声闻、天、人、阿修罗、畜、鬼、地狱九界, 皆称众生, 以烦恼未断也。由凡入佛, 应依于法, 曰佛法。法如车乘而得度者, 曰佛乘。分小乘二乘大乘, 由是而明道, 曰佛道, 曰佛印。道为世出世之至宝, 无可比拟, 故曰佛宝。佛法僧三者, 相合相印而宝斯现, 三而一也。所以人人有佛性, 人人皆可成佛, 与释迦佛一样。非放光坐莲华变形谓为成佛也, 我人日日拜佛敬佛, 乃追慕释迦文佛之德, 愿学而效之, 与之同一光明圆觉也。譬如尊孔, 自愿学而为圣, 非变为孔子也, 亦非孔子能使我成圣也。第不能不借一像以作观摩, 遂立佛像, 借以作镜, 有镜而不能反照, 终无益也。照镜而不去垢, 亦无益也。行人倘能诚实修持勿自欺者, 乃可称为佛子, 称为法子。如来名号约有多种, 兹略言之。一、如来, 言心之无所从来, 亦无所去, 故名如来。二、应供, 言应受一切众生供养。三、正遍知, 言能遍正一切法故。知一切法无差别曰正知, 智无不周曰遍知。四、明行足, 言宿命、天眼、漏尽, 名为三明, 以皆行之满足故。五、善逝, 言第一上升, 永不复还也。六、世间解, 言能解世间一切烦恼、清净。七、无上士, 言法中涅 无上, 众生中佛无上, 亦可称为大士。八、调御大夫, 言能调理控御一切众生。九、天人师, 言为天道人道中之师尊。十、佛, 言觉也, 自觉觉他, 觉行圆满。十一、世尊, 言具上各种尊号, 为世间一切人天尊敬故。十二、婆伽梵, 言具六种尊义者: 一自在; 二炽盛; 三端严; 四名称; 五吉详; 六尊贵; 以上皆世尊之别名也, 亦表世尊之至德而已。
释 法
法者, 梵云达摩, 言通于一切也。惟佛方称法王, 通于万法也。法乃方法, 如舟之可以度人出险, 名曰法舟、法船。人之本性, 能生万法, 名曰法身, 又曰法性。又人修至明心见性者, 即成法身佛。了解难行之佛理而不惑者, 曰法忍。明无生之理而证得者, 曰无生法忍。能明正法用以度人者, 曰法眼, 又曰法眼净。往昔佛菩萨所说经教, 记于文学者曰法典, 曰法曼荼罗。分之门类者曰法门。法无定法, 皆可活人, 故名法乳。由文而表于语言声音者, 曰法音, 法音通乎十界。一切众生之所同心, 故有十法界。众生死执于法, 不明变化, 其苦万倍, 名曰法执, 又曰法见法缚。当求善知识以为师, 付我以正法, 曰法师。师以种种方便法门, 开我之妙法莲华, 莲华者, 我之心也、体也。妙法者, 我心之妙用也。使我得无上妙谛, 意味无量, 故又曰法味、法食。以喜乐无量, 故曰法喜、法乐。今之集会研究, 共同讨论互度之法, 曰法会。将一乘法宝辗转以度人, 使之勿停止者曰法轮常转。诸位各有无上根器, 足以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即是法器, 如器之可承受物也。总之, 法以救人慧命, 故曰法药。医王用之以救世, 能入此曼荼罗者, 名曰法缘。然而一切皆空, 法亦暂时借用, 如病愈即不可再药, 否则便成法病。今日正用药之时, 必修至证到诸法空相, 方可舍法。人寿无常, 机缘难再, 时哉不可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