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她这样的女人,不大会是因为失恋或寂寞来独自来泡吧,或者她是在等人吧?我想看清楚她的五官,但她把脸藏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
可我总感觉她明亮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在看。
我在心里嘲笑自己穷心未去,色心又起。这两年艰辛的流浪已经使我失去了对异性本能的感觉,生活的压迫让我忘记了我还是一个正常的青年男人。我对她没有兴趣。
我坐在假树下的虬根旁,拿出吉他开始调音。酒吧里还是没有客人来,岁数不算大的祝子依然对那女人想入非非,我知道祝子在想些什么,他肯定是搞错了,我相信她不是那种人,她也许只不过是在等人而已。
锦衣夜行的女人,不必担心无人喝彩,但是等候男人的就一定是又傻又笨的女人了。
她招手叫祝子过去,眼睛注视着我,在他耳边说着什么,祝子狐疑地看着我。我已经确定是那个女人对我产生了兴趣,我对她反感起来。
她令我想起了曹奕。曹奕一旦发现哪个女生对他有好感,总是在第一时间毫不犹豫地疏远对方,搞得那些女生对他没有一点办法。
该死,最近怎么老是想起曹奕呢!
我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集中精神。
祝子走过来,对我说:“那位小姐点歌,请你唱一首《假行僧》。小费另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神情诡异,补充了一句“好好唱!”
我停下手,茫然地看着那个女人,不明白她怎么会点我唱这首歌呢?这首二十年前崔健的《假行僧》曾经是我的保留曲目之一,也是未知数乐队的最爱。莫非她是我母校的同学或校友?
不可能。我们那所省级理工大学历来出不了这样成色的女生,她的味道,分明是多年都市上流社会中浸染出来的风骨,不是我们那个小地方能够培养出来的。
现在的我已经不允许自己花很多的脑细胞去猜想与我生活无关的事情,我不再考虑她的来路。我唱了起来: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东走到西/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了我/就请你吻我的嘴/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终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泪/-----
如果说那时候唱这首歌是盲从,是感觉,是宣泄,是呐喊,或是为赋新词强说悲,或是其他什么,我们都不会否认,也绝不会认同。而现在再唱这首歌时,才深深明白夙命的无奈。当时只是为了行走而去漂泊,甚至并不太明白自己追寻的到底是什么?而现在身心俱疲,却仍是无法停步的行进,生活的目标只为了解决最基本的生存要求。人生一切的际遇变得可悲而可怜,而我再也无力去怨春悲秋、无病呻吟。
此时再次唱起这首老歌,我唱得麻木而伤感。
客人渐渐多了起来,祝子和服务员忙乎起来。我看见那女人身边多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长得相貌堂堂、斯文有礼。他的打扮和她完全是两个极端,他穿着名牌的商务休闲西装,似乎是个高级白领——原来她果真是在等人。
我一颗心放了下来:她只不过又是一个过客,不会给我带来任何麻烦或故事。可我内心深处,却突然有些涩涩地疼痛。好没有原由。我怎么会这样呢?生活还没有完全安定下来,漂泊的日子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才会是个完结,我怎么会为一个陌生的女人而浮想翩翩呢?
我想起了昨晚的那个梦。
我老是做同一个梦。总是梦见我们三个人衣衫褴褛地在香港黄大仙的贫民窟中啃冷馒头,我们都很饿,这时候,身穿名牌的曹奕出现了,他抢走了我们三个人的馒头-----我每次都在这时候饥肠辘辘地醒过来。
今天晚上为什么老是走神呢?
我赶紧镇定了一下自己,弹起了别的曲子。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哪里有兴趣对其他的事情生产生好奇?
我没有资格胡思乱想,我必须保证在酒吧一条街唱出点名堂,站住脚跟。
那个女人还是盯着我看,她的男伴和她切切情话,她矜持地微笑,眼睛看着我。那男人招手把祝子叫了过去,交代了几句话,就一个人离开了酒吧。过了一会儿,祝子走过来,拿着麦克风宣布:“9号桌的女士点歌!请吉他手唱一首《安妮》!小费另计!”
我“轰”的一声,猜到了她的名字。在我最不想遇到她的时候,她偏偏出现了,这让我心烦意乱,我故意问祝子:“哪个《安妮》?”
祝子才想起《安妮》确实有好几个版本,他只好又下去问,回来说:“说是西城秀树的版本。那是哪一个?”
祝子他不知道西城秀树也正常。他面相看起来特显老,但实际年龄和我差不多大小,也许还要小点吧?可是她?她的年龄相貌我怎么看,都不象是过去印象中的样子。
我回答祝子说:“我知道了。”
那就是人们通常所知道的王杰版的《安妮》,但真正唱得催人泪下的,还要属日本的西城秀树。这是以前我告诉她的,难得她还记得。
那她还记得些什么?她还记得谁?也许她心里最忘不了的是另有其人吧。
连着唱了几个白天晚上,今天挺累的。我好久都没有这么唱过了,感觉上是很痛快,但我的嗓子有些受不了了。
虽然我先天的声线没有曹奕那么出色,但我也得把自己的有限资源保护好。陈励临走时再三交代我保护嗓子保护身体,我可不能掠夺性开发。
我告诉祝子我要走了,他说:“你过来一下。”
他神秘地把我带进吧台后面一个暗藏的小房间,给我倒了一杯红酒。我问他什么事,他没说话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进来一个人,就是她。
她对我叫:“小炎!小炎!你是李炎!你怎么了?连我也不认识了吗?”
我把她看了又看,她的变化很大,我居然不敢确定她究竟是不是她。
她和过去长得不完全一样了,变得漂亮了,也更会装扮了,但她还记得打扮成这个样子,打扮成曹奕喜欢的样子——我宁可不认识她。
可我不可能忘记她——苏薇!
她现在很懂得扬长避短地修饰自己,单眼皮前面是一副淡彩色的方型树脂眼镜,非常遮丑,凸显出她的细白皮肤、端正唇鼻和书卷气质,再加上又高又瘦的身材,时尚眩目的着装,不了解她过去的人,还真可能会把她当成个人物。
我偏不想搭理她。
她说:“我一回国就去看望你妈妈了,听她说你很久没有和家里联系了,她很想念你。我们都很想念你。”
到底是海龟(海归),她可真会说话,总是在这种情形下拿我妈做起因,可惜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李炎了,这些办法对我已经不起作用了,她对我已经不构成杀伤力了。
她看见我一言不发,一时有些无法措辞。冷了一会儿场,她幽幽地说:“我很想念你。”
我差点把刚才的晚饭喷出来。
她眼神有些凄凉:“你也不问问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我挑起她腕上的那一堆东西,把那些金属和珠玉敲得叮叮铛铛乱响。我心里想说的是:你怎么不问问曹奕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她很识相地把那堆手链除下,丢在一边,继续说:“我刚从英国回来,还没有多长时间。”
我看着她,猜想她善于谋划的父母怎么会不利用她出国留学的机会把餐厅开到欧洲去?
她高档镜片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明白我在嘲笑她和她的全家,她声音有些不自在:“我在那边过得并不怎么好,所以拿到学位就回来了。事先也没有通知我爸我妈。再说我也很想家,很想念你们------”
我冷冷地地说:“你到底想念的是谁?你自己先搞清楚!”
我看也不看她,掉头就走。
我背起吉他,对祝子说:“要没什么事儿,我就先走了。”
我看着祝子,不动。祝子看了看小屋的门,掏出钱夹给我数钱。苏薇正好从小门钻出来,见到了这一幕。
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凭辛苦赚钱,就是在街头卖艺被她看见,我也不会自卑,无论走到什么样的地步,我都不会因为谁而自惭形秽。
我拿了钱,不看她,大步走出酒吧。
“李炎,等等我!” 她披着一件长长的大衣追了出来:“你住在哪里?我送你!”
我加快了脚步想甩掉她。但我对后海这一片不熟,又是黑夜,我不敢乱闯,只能沿着河岸往海子这边走,按原路找到公园的大门,出去坐公交车。一辆白色的宝来跟了过来,冲我按喇叭,苏薇从驾驶座摇下玻璃,探出头来叫我。
她递出一张精美的名片给我,说:“有事给我打电话。”
我没有接,回答说:“我没有曹奕的电话。”
她被我的恶毒击中,脸色变得苍白,好一会儿,才无力地说:“你是大男人,怎么还老是记恨过去的事情?”
她慢慢开着车跟着我,说:“再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并不是真的喜欢他。”
我当然记得,我当然记恨她。
我不是记恨她利用我接近曹奕,我是恨她,我恨她我给她创造了那么多的机会,她最终还是没有得到曹奕的处男之身。苏薇好苯呵,她是世界上最笨的女人!
我心里充满对她的厌恶,看到来了一辆夜班车,也不管它是去哪里的,跳上就走。
漂泊 青梅
<4>
苏薇比我高两届,认识她的时候,我还是个木讷寡言的少年,除了文学和吉他,没有其他的爱好。
那时候的苏薇根本没法和现在的她比。我记忆中她面孔扁平,单眼皮,长得不怎么样,幸亏皮肤还算白,加上个子高,才显出一些与众不同的独特。
苏薇从小就立志要作居里夫人第二,是我们市一中的尖子生,据说她转学到北京时,她的班主任为了挽留她,哭了好几回,说苏薇就算是在市一中参加高考,也一定会考入全国重点大学。
我心说,就算那个老师把长城哭倒,也不可能把苏薇留住的。苏薇将要报考的大学是早就圈定了的,她的父母为了让她顺利考入清华,把她的户口迁进了北京市。只有我们家人知道,她父母为此下了怎样的血本。
苏薇的爸爸妈妈是开酒店的,很有点钱。大概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同时给女儿铺设前程吧,他们很早就开始着手在北京开餐厅,先是开小餐厅,后来开成了大酒楼。后来苏薇考上清华大学后,他们就把经营的重心完全转移到了北京,从此很少回老家了,原来的酒店就交给苏薇的叔叔和姑姑打理。
苏薇的父母是在北京认识的,苏薇的外婆家住在北京附近的河北郊县。不用猜想,谁都知道她妈妈一定做梦都想回北京,当然不是回北京郊区的农村,而是成为首都市民中的一员。
苏薇的父亲是七十年代最后几批的工农兵大学生,被保送到北京读大学,在那里他认识了苏薇的妈妈。
在那个年代里,苏薇妈妈的地主成分致命地影响了她的前程,她几次努力,始终没能上了大学。传言中苏薇的妈妈在家中不讨父母的喜欢,所以找了苏薇的爸爸远嫁到我们那里。
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有多少很难说,但苏薇从来没有回过外婆家却是真事。
苏薇的妈妈在刚开始进军餐饮业时曾经多次说起她的外公是早些年北洋军阀的厨师长,我们家乡那些嗜好传播小道消息的人就再次翻起了他们年轻时的一些故事。
苏薇的爸爸年轻时是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的小伙子,但等他从首都北京领回来未婚妻时,大家都替他惋惜,认为这个外地姑娘的长相实在是配不上又高大又英俊的小伙子。
但苏薇妈妈并不示弱,她卯足了劲儿要让人们大开眼界。
他们结婚那天,苏薇爸爸乘坐现在被称为“黄胶鞋”的吉普车绕城一周,以当时最高的规格把新媳妇娶进门。结婚典礼是当年通用的仪式:两个新人面对着毛主席像三鞠躬,表达一生一世都忠于领袖忠于组织忠于对方的决心。
典礼结束,新媳妇脱掉大红棉袄,从随身的包袱里抖出一条围裙,穿着下了厨房,帮厨的人退了出来打下手。没用多久,新媳妇整治出了十八个荤素酒菜,吆喝人开席。那一天,只能排开九张圆桌的苏家院子里轮番换席,新媳妇就做出了十八桌不同菜式。帮厨和吃席的人都开眼了,一个个心服口服。
改革开放以后,苏薇的父母立即瞅准时机,承包了我妈他们单位也就是市戏剧团的职工食堂,利用那里位于中心闹市区的有利位置,开办了我们市第一家大酒店。那以后,他们就发达了。
为了确保苏薇能考入清华大学,苏薇的父母计划在苏薇高考之前把她的户口迁进北京市区,这想法很有难度,在那个年代仅仅有钱是不够的。她爸妈不知怎么打听到我妈有能力办这事,就开始设法围攻我妈。
我妈不是小眼薄皮没见过世面的人,苏薇的父母也聪明到没有用常规的办法来打动她。他们经常不请自来,带着苏薇来看望我们全家。他们和我妈妈谈论着一些我妈喜欢的话题,一聊就是一整天,往往连饭都在我们家解决。我和苏薇需要写作业,没有办法,我们就只能一块呆在我的房间学习。
苏薇是理科生,除了语文之外,其他课程似乎都没怎么费力就可以名列前茅,把第二名远远甩在后面。与她相反,我那时各科成绩平平,唯独语文很好,而且我的小三门(专长唱歌、绘画或体育)在学校小有名声,但我妈一直不愿意让我搞文艺,她希望通过苏薇能对我产生影响,改造我偏科的毛病。也就逐渐不再反感她父母的常来常往。
苏薇很乐意辅导我做作业,渐渐地,我对枯燥的数理化和英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半年之后,我各科成绩赶了上来,成了班里的前几名。我妈乐得合不拢嘴,对苏薇是打心窝子里的疼。
后来,苏薇的父母为了全力经营北京的生意,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苏薇就搬到了我家去住。人们和我妈开玩笑说苏薇是我的童养媳,我听了以后很害羞,她却毫不在乎,好象从来听不到别人的闲话似的。
为了能让自己像苏薇一样高,我开始打篮球,听说这样可以长个子,我每天一有空都去练球,如果不是因为我还在学吉他的缘故,我本来还有可能被选进校篮球队的。等我上了高中的时候,我的身高开始超过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