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时我借着车灯的光看到了他的脸,那张脸毫无血色的惨白。
我估计他也被吓的不轻。
几乎没有考虑我就作出了决定,我得为这个案子做点什么。
5、
天快亮的时候我回到了梧桐路。案发现场那一大片血迹已经完全被雪覆盖,了无痕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慨。
派出所的人也走了,估计等天亮后才会到街边的居民楼里走访,开展寻找潜在目击者的工作。
不管是不是好人家,后半夜里被警察敲开房门都不是一件愉快惬意的事。
我在街边停下车,径直走到几小时前白梅侧卧的那个位置,转身向路的两头张望。积雪反射着路灯的光芒,天边隐约有一抹鱼肚白。我发现梧桐路不是笔直的,这条僻静的小街略带弧度,而这条弧的顶端,恰恰就是这个位置。
换句话说,如果你选择在这里作案手脚又足够够快的话,即便街头和街尾恰巧有行人经过,也不会被直接目击。
在发现烟头的那个角落我站了很久,这里的确是个很不错的隐藏地点。从梧桐路北口一路走来,很难察觉这里会有个忽明互暗的烟头和一双闪着杀机的眼睛。
在警院念书时,有个慈眉善目却缺一只手的老头总在专业课上向我们灌输一个观点,与其分析罪犯的行为,不如亲自模仿。
我给自己点了根烟,深吸一口,凌晨时分冰冷的空气一路凛冽的进入我的喉咙。我的眼前变得昏暗,夜空漆黑一片,街边路灯的橘黄色光晕中,雪花在飘舞。
梧桐路北口的公交车站环佩叮咚的驶来一辆电车。一个身穿白色大衣的女人下车,树起衣领耸着双肩疾步行走。很好,她没有同伴,深夜的梧桐路上,只有一双高跟皮靴急促而孤单的脚步声。
我能看到她冻得通红的鼻尖。
我能感觉她对家和温暖的渴望。
我甚至能从她越来越快的脚步中辨别出那种急不可待无暇旁顾的迫切心情。
她从我藏身的位置走过,我叼着烟尾随上去。
经过漫长的等待,我的心情一样迫切一样急不可待,我的尾随决不是悄无声息的。落雪的路面几乎让我滑倒。
白衣女人显然听到了身后忙乱的脚步,她猛的回头,我突然出现的身影一定让她惊恐万分,因为我看到她开始奔跑,她甚至发出了一声惊叫。
我或许有些惊慌,因为我一直打算让这一切在一片静谧中完结。这该死的雪。但我没有失措,在开始追逐的同时,我从怀里掏出了冰冷的凶器。
也许是我低估了女人受惊吓后的体能爆发,近百米外我才追上她。
我吐掉嘴上的烟头,调整着自己的脚步和呼吸,手臂向后上方高高扬起,随即画出一道完美的弧线。
弧线的一端是我的肩膀,另一端,是那女人的后脑。
温热的血液喷溅在我的脸上,我顾不上伸手去擦拭,我的双眼紧紧盯着面前这白衣女人的后背。
如我所愿,她没能再回头,毫无声息的扑倒在地,坤包脱手而出落在正前方。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腥味。扭头回望,来路上一片宁静,没有行人。
有风从树梢掠过,发出呜呜的声音,象哭。
雪下得更大了。
燃尽的烟头灼痛了我的手指,我抬头望天,曙光初现。
带着一种类似得意的心态,我开车离开了梧桐路,心里还有些隐隐的期待。
后来发生的很多事逐渐证明,我的确有做刑警的天赋。因为我的假想的确很接近事实。
我一度很无耻的认为那就是所谓的推理。
之所以承认自己无耻,是因为后来发生的很多事也证明,我远不是一个合格称职的刑警。
因为我所有的推理或者说假想都在距事实一步之遥处止步不前。我被一堵高墙阻隔在事实和真相之外,还舔着脸觉得自己很牛B。
那度高墙源自我不知天高地厚的肤浅和幼稚,以及我对人性之恶的低估。
我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在之后的很多年里都痛彻心扉。
6、
市局经侦支队下设3个探组。我在2组,组长叫秦东明,我们都叫他老秦。
老秦是个警龄近20年的老刑警,堪称警界的老油条,一直在觊觎支队长的位子。他是那种见谁都笑眯眯的老好人,所以在全市公安系统的人缘相当不错。走到哪都能蹭上饭吃,而且都是好饭。
那天早上老秦笑眯眯的偏头点着我递上的烟,又滋儿了一口我泡的好茶,眼珠转了转就开口问,说吧,什么事。
我假装很难为情的说您跟和平区分局刑警队的老徐熟吗,他手上有个案子,我想打听点事。心想烟也抽了茶也喝了,不熟你也得给我往熟里整,砸都砸给你。
不是想捞人吧。老秦的目光陡地一暗,冷不丁吓了我一跳。
我狂摇脑袋腮帮子差点甩飞喽,不是不是,受害人的亲属是我朋友。
哦,这样啊,老秦又恢复了传统的快乐型老年痴呆表情,什么案子,啥时候的事。
命案,昨天夜里。
老秦端起茶杯没喝,嘬了会牙花子又放下了,隔着办公桌跟我玩了会深沉,一直到我默默诅咒他好几十遍之后才拿起了电话。
放下电话后老秦告诉我,打听打听就行了,手别伸的太长。
我点头称是,心里又诅咒了他好几遍。
别说伸手了,那就是个油锅,我也得进去扑腾扑腾。
那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我掐着点儿去了和平区分局,琢磨着顺手请老许吃个饭,尽可能多的透露些内幕。
老徐很客气的接待了我,居然亲自给我倒了茶。估计他欠秦东明很大一个人情。
让我失望的是,他并没有给我介绍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只是笼统的告诉我,案件性质还不好说,初步定为抢劫杀人,怀疑作案人是个年轻力壮的青年男子,作案时间在午夜23时至凌晨1时之间。
我觉得这都是废话。抢劫杀人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我在派出所那会,但凡出个刑事案,我们初步定性时都优先考虑图财,十赌九中。何况这次死者的钱包都被掏空了。
一击致命,作案人要不是青年男子才见了鬼了,你找个风烛残年的老头老太太深更半夜的出来伏击一个年轻女性,谁杀谁还不一定呢。还得顶风冒雪的一口气抽掉小半盒三五。
至于作案时间,我觉得老徐完全是在挑战我的智商。昨天晚上,没头脑还格外热心的倒霉孩子菜头同志已经说了,夜里11点他巡逻时路过梧桐路,平安无事,2个小时后他又转悠回去才发现白梅的尸体。
老徐还告诉我,早上白兰和小丁都来作了询问笔录,白兰的父亲也来了,情绪很激动,希望我能帮助安抚一下家属的情绪,不要给侦破工作带来无谓的干扰。
我承认我当时很想骂人,但我不敢。无论从职务、资历、警龄和警衔哪个方面看,老许都高我好几头。我严重怀疑笑面虎秦东明背着我又给眼前这个打官腔比拉肚子还顺溜的老狐狸打了电话,俩人商量好了一块逗我玩。
我和老许的谈话很快就结束了。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不抱任何侥幸心理的提出看看尸检报告。果然被老许严肃的拒绝。
从老许办公室里出来,我在和平分局办公楼破旧的走廊里穿行而过,觉得他们该重新装修了,另外心里很失落,有点愧对谁的意思。
这种复杂的情绪很快就一扫而光。因为我在楼梯口遇到了小芳。
7、
小芳不是村里那个长辫子大眼睛的好姑娘,他本名叫周方方,是我警院的同学,和我在同一个中队。我们那会儿老觉得一个膀大腰圆的猛男起了个女孩名是件挺搞笑的事,加上头两年伪都市民谣歌手李春波的流
毒未清余威尚存,所以大家都叫他小芳。毕业后我们很久没见。
我做人的信条一贯是有便宜不沾王八蛋,所以小芳提出要请我吃饭叙旧时,我斩钉截铁的答应了。
菜还没上齐,我就觉得自己这张厚脸皮果然天下无敌,居然能带来好的不得了的运气。
因为小芳告诉我他现在居然就在老许探组里工作。行了,你就是我在老许身边安插的卧底了,这事我都不用跟你商量,就这么定了。
喝了几杯酒,聊了会当年在学校里的荒唐经历之后,我开始假装心不在焉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好象知道自己即将不久于人世,放下酒杯出门绝对立刻让车撞死。
小芳相当迟钝的感觉到我的异常,问我闹什么心呢。
我无限感慨的说真羡慕你啊,现在能进刑警队,咱们那会都盼着能干刑警,你的命怎么就这么好呢。你别看我现在也算刑警,可干的净是些帮缺心眼的买卖人催债要帐的活。自己朋友有事都帮不上忙,白穿这身老虎皮了。
小芳问我怎么回事。我告诉他一个好朋友的姐姐昨晚上让人杀了,在梧桐路。
如我所料,小芳二目圆睁,拍着胸口跟我玩信誓旦旦,这事包在我身上。
我们连着干了几大杯白酒。小芳的酒量和念书那会相比没有显著的提高,我觉得这跟他没在派出所当过片警有直接的关系。
吃完饭天已经黑了,小芳领我去办公室,头重脚轻打着酒嗝,开诚布公的向我展示了梧桐路杀人案的尸检报告和痕迹物证清单。
白梅的枕骨受到外部机械力的直接打击,死于颅脑损伤和严重失血。凶器为某种带有尖锐凸起的钝器。通过对尸体肝脏温度的检测,考虑到案发时的气温情况,死亡时间可以确认为午夜0时左右,前后误差30分钟。
我一页一页的翻阅厚厚的一叠打印纸,注意到几个细节。
一、死者死亡前4个小时内有过性行为。
二、死者的伤口在后脑偏左的部分。
三、死者颈部的白金项链和腕上的手表均保存完好。
四、死者大衣上沾有很多青灰色纤维,经鉴定,系经过染色处理的羊毛。
五、案发现场发现一只溅有血迹的一次性打火机,上面印有进口百威啤酒的商标,因打火机塑料外壳经过磨砂处理,无法采集指纹。
六、在案发现场的血迹中,发现一道较为模糊的自行车车轮印痕,根据印痕宽度,可以确定是一辆山地车。
看完所有材料,我发现老许的确是个老刑警,远比我想象的精明。他甚至已经调阅了当日晚23时至次日凌晨1时,也就是案发时段梧桐路北口十字路口的交通监控录像。录像显示,那一时段里,没有自行车从梧桐路北口驶出。
由于梧桐路南口远离干道,交警部门未在该处设立电子监控探头。
在我眼前,整个案件的轮廓更加清晰了,尽管也有很多疑点随之而来,但我还是很激动很亢奋。我需要一点时间理清思路,我觉得破解所有谜团的那根线索就在我脑门正前方伸手可及的地方。
8、
那天晚上我开车送小芳回家之后,又去了梧桐路。时近午夜,天边残月如钩,本来就冷清的小街上空无一
人,显出几分阴森。
我重复了一次日出前做过的角色带入式假想,这次加入了三点新内容,凶手是左撇子,匆忙中跌落的打火
机,和用来逃离案发现场的交通工具——山地自行车。
然后沿着窄窄的梧桐路,一路南行直至路口,远处白兰家所在的那座居民楼遥遥在望。
环顾四周,很快我就发现了此行寻找的目标。
我生活的这座城市有很多少数民族居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以经营本民族传统食品为生,其中,烤羊肉是
最受欢迎的。我从小就是个出类拔萃的吃货,念书的时候,每次吃烤羊肉都恨不得把自己撑死。
十字路口西南角就有一个烤肉摊。老板正准备收摊,见我来了,又打开了鼓风机。
这顿夜宵吃得很有收获,除了不停的打满嘴羊肉味的饱嗝,还捎带着整明白一件事。
昨天夜里老板收摊的时候,一辆山地自行车从梧桐路南口疾驰而出。骑车人身穿黑色皮夹克。尽管没留意
那个骑车人的去向,但烤肉摊老板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时间,凌晨0时10分。
因为他每天都在同一个时间收摊。
回家之后我没有丝毫的困意,窝在客厅的沙发上玩沉思,抽了一房子烟,直到我老爸从卧室冲出来准备灭
火未果,恼羞成怒把我驱赶进自己的房间。
那段时间我特别不爱回家,老觉着一个人民警察动不动就被一个退了休的老头给专了政,是件很荒谬很没
面子的事。
那天晚上辗转入眠后我不停的做梦,内容千奇百怪,主题只有一个,黑衣骑车人在追赶白兰。
两天后我基本理清了思路,打电话约小芳和小丁出来吃饭。
饭桌上我介绍他们互相认识后,向他们讲述了我的假想。小芳和小丁都没有表示异议,这让我有点沾沾自
喜。
现在想起来,其实那都是顺理成章的场景串联,智商不低于平均水平线的人都能做到。
然后我又提出了几个疑点。
1、凶手的动机。
如果凶手单纯以抢劫为目的,那为什么会忽略了白梅的手表和项链。
尽管梧桐路偏僻安静适合作案,但那里绝对不是本市富人云集的高级住宅区。
按照小丁的描述,白梅的确属于那种消费欲强烈在穿着和娱乐上很舍得花钱的女人,但她根本算不上富婆
。怎么看也不值得让一个抽三五的抢劫犯在寒风中苦等一夜后痛下杀手。
突发性\偶发性抢劫。
预谋杀人。
如果在界定梧桐路杀人案的性质时,一定要在上述两者间作出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我倾向于后者。
因为接下来我要阐述的观点都是建立在凶手预谋杀人这一前提下。
2、白梅的私生活。
根据小丁的描述,白梅在单位是个性格开朗热情大方的女人,颇受大家的欢迎,基本上可以排除同事作案
的可能。从警以来,我也见过一些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例,但多数是冲动犯罪。毕竟那是个稳定的职业,
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培养出足够的惰性,除了自己的级别、职务和工资收入,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更别
说杀人这么有技术含量,能够全方位考验个人意志品质体力耐力的活动了。
在此基础上,可以推定,白梅被杀的直接诱因,很可能是私生活的某个方面。
一个从未在单位同事面前表露过恋爱苗头的未婚女性,在她生命的最后4个小时里,究竟跟谁在春风一度
。或许这个问题比较阴暗,但我鉴定的认为,对一个横死街头的人来说,真相比隐私更值得尊重。
3、白梅为什么会深夜独自出现在案发地点。
之前我关于最后一班电车的假想已经被我自己鉴定为扯淡。
我向全市四个公交公司求证过,共有6条公交线路在梧桐路北口设站。其中4条的末班车到站时间为晚2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