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书籍 › 中国赋税史 › 第三章

第三章

中国赋税史 · 作者:佚名 · 字数:5,143 · 2026-10-09 12:49
支持中文男声 / 女声,可调语速
字号
背景
行距

铁专卖。铁也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管子设想:每根针加价一钱,三十根针加价的收入就可等于一个人一个月的口税;一把剪刀加六钱,五把剪刀的收入也等于一个人的人口税;如果一个铁制耜农具加价十钱,则三个耜的收入等于一个的人口税。以此相论,管仲认为,专卖利益胜于课税。

粮食、材木官营。管仲认为五谷不仅是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东西,在社会经济中,还占着支配地位。所以,管仲主张国家应通过征税、预购等方式掌握大量的谷物,借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对于山林出产的木材,包括薪炭林和建筑用材林,管仲也主张由国家控制,因为山林薮泽是国有的。通过定期开放,限制采用,征收税收,从而达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国家控制对外贸易。管子认为:有效地控制对外贸易,不仅是获取高利,抑制豪商乘时牟利兼并的手段,同时也是保护本国财物不致外流的重要方法,为了壮大本国经济实力,管仲对食盐、黄金、谷物等重要物品,主张由国家控制,造成独占,等这些物价上涨后,然后抛售出去,坐取几倍的厚利。

为了保证专卖政策的推行,国家下令禁止随意开采国家资源。对违禁者,规定了很重的惩罚措施,有处以列刑的。

春秋时期的专卖政策,以齐国管仲施行最彻底、最有效。他通过推行“官山海”的政策,即设官管理山海及其他重要物资,使国家掌握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使财政收入有了稳定、可靠的来源;同时,国家掌握了具有战略意义的粮食和盐、铁,不仅打击了富商大贾投机兼并活动,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为齐国加强军备、称霸诸侯奠定了物资基础。

总之,春秋时期的各国变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直接的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利益。但是,统治者承认土地私有,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井田制的开始崩溃,意味着在奴隶制度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财政发展史上看,春秋时期的税收制度有了一个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征税和对工商业征税已经分开;国家对重要物质资源的控制,以及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合法权益的措施逐渐施行,这都说明,一种新的赋税制度正在形成,以及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合法权益的措施逐渐施行,这都说明,一种新的赋税制度正在形成

第四节 奴隶社会的赋税管理

一、财税机构

据史籍记载,适应国家职能的需要,夏代就开始设官分职,“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国家建立后,国家机构相应产生,这是十分自然的事。只是这时的国家不大,机构不完善,所以设官不多,一般是行政官兼理财政。发展到西周时期,分工渐细,职责才较明确。

周代负责国家财政包括赋税征管工作的主要是地官司徒。大司徒总掌均平土地、区别各地产物、划分土地等级、制定赋税征收办法。小司徒协助大司徒职掌全国土地和户口,确定各地赋税数量。地官司徒的属官,据《周礼》记载有如下部门:

载师:掌任土之法。即区分不同土地,如园廛、郊甸、漆林之类。按照土地的肥瘠和利用情况,分成等级,制定赋税。

闾师掌国中及四郊的人民、六畜之数,根据民力所能负担和国家全年的需要情况,按照组织征调。

县师:掌对所管辖的邦国、都鄙、稍甸、郊里等地区的夫家人民、田 、车辇等进行检查,辨析各类数字的准确或错漏。

遂师:根据国家对各遂(郊外地区)的政策法令,按照登记各家人口的变化,六畜、车辇的增减,征收赋税,调发劳役。

廛人:征敛市肆的 布、总布、质布、罚布,而交于泉府;凡屠宰者,敛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市场的滞销货物,敛而入于膳府。即主宰各种财物的征收。

(y鷠)人、角人、羽人、委人、司葛等,分掌山泽之赋。

司关:掌关门货贿出入之征。

此外,有内府、仓人、廪人主管国库及粮食的收支;司会、司书主管会计。

二、赋税征收原则

据《史记》记述,从禹开始,就制定了一些征收赋税的基本政策、方针,这就是“相地宜所有以贡”。禹分全国为九区,按土质分全国土地为九等,根据土地肥瘠和运输等条件定九等赋,组织各种征收。这就是古籍所说的:“因田制赋,任土作贡,分田定税,什一而赋。”从夏朝到春秋时期的赋税征收,基本上都遵循了这一原则。

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一)贡、赋制度

西周时期,邦国财用由冢宰(宰相)总负责,大宰、小宰分掌邦国财用制度。据《周礼》记载:大宰掌邦国六典,协助国王治理国家,包括万民之职责,赋税的征收制度、国家开支制度、人民的贡纳制度的制定,以及年终审定收支、赏罚官吏。小宰则是协助大宰办理有关贡赋收入和财政支出事宜,以及根据户籍征发徭役、核定市场物价等事。周代赋税的征收制度,据记载有九贡、九赋。

1九贡和万民之贡。九贡是指邦国之贡,如前所述。万民之贡,包括三农贡九谷,园圃贡草木,虞衡贡山泽之材,薮牧养蕃鸟兽以贡,百工饬化材,贡器物,商贾阜通货贿以贡,嫔妇贡布绵;臣妾聚敛疏材,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万民之贡,实按万民之职,即按人民从事工、农、牧等不同职业,规定缴纳不同的物品。此外,除按规定献纳外,人民还要负担额外的献纳。

2九赋也是经常的九种收入来源,其中邦中之赋,四郊之赋,邦甸之赋,家削之赋,邦会之赋和邦都之赋,属于田赋范围;关市之赋、山泽之赋和币余之赋,是对工商业及其它生产门类的征收。

此外,还有罚课制度,如不努力从事生产为国家创造财富者,要给以各种经济的乃至行政的处罚。

(二)会计制度

我国财政(赋税)的会计统计,相传始于夏禹:“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会计,就是通过簿籍考核赋税的收入来源及去向。虽然在奴隶社会时期,不可能形成,分门别类的现代会计统计工作,但当时天官属官的司会、司书之职,即是专司会计统计的官。司会、司书根据各有关部门的赋税收入记录,按月汇总,报给宰相或国王。国王再把以考核官吏的成绩,以决定升降。可见,古代赋税收入任务完成的好坏,是同官吏职务的升降连在一起的。后世税收部门的统计工作,就是从这里发展起来的。

第二章 战国秦汉时期的赋税

第一节 概 论

一、战国秦汉时期的政治经济概况

占国以后,社会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等各方面,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各国经济的发展,要求迅速打破多舅并存、并卡林立,窒息经济的局面面。这时,奴隶和平民、新兴地主阶级都参加了这个斗争的行列,为推动历史向前发展而同奴隶主贵族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经过长期兼并战争,中原地区只剩下秦、楚、燕、齐、韩、赵、魏七个大国,地主阶级先后在各国登上了政治舞台,中国由奴隶社会进入了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生产力突破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束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从春秋末期开始,冶铁业开始发展,战国中期以后到秦汉时期,铁制工具已相当普遍地使用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之中,根据考古挖掘的材料看,地域遍及辽宁、河北、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四川、湖南等省,以及更远的地方。品种包括犁、锄、镰等农具,斤、锯、斧、锛、凿、刀、锤等

手工工具。过去的木石农具工具为铁农具和铁制工具所代替,这就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农业上,由于铁农具有普遍使用,牛耕的普及,耕作技术的进步,使耕地面积不断扩大;各类水利灌溉工程的大量兴建,深耕、施肥的结果,使农业单位面积产量得到了很大增加,为社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剩余产品。战国时期,据统计,在魏国,一百亩土地在正常年景下,能收粟一百五十石,如是大丰收年可收三百石甚至到六百石。秦汉时期,由于农事技术的进步,水利的发达,农业生产又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全国垦田达到八百二十七万顷。在手工业生产上,随着手工业内部分工的细密,铁工具的广泛使用,手工业生产提高了;而手工业生产的进步,表现在冶铸业、纺织业、制陶业、煮盐业等工业生产的发展。西汉时期,不仅铁器种类、数量和质量上较战国有了重大进步,其他如丝织、漆器、煮盐、制陶、造船、造车、酿造等行业,在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上也大大超过前代。春秋时期,官府控制山林川泽,“工商食官”,到战国时,已有很大变化,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建立,手工业奴隶逐渐被解放出来,成为个体手工业者;民营手工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战国时的猗顿、孔氏、赵卓氏、郭纵等,私人经营冶铁、煮盐业,都富致千金,可比王者。秦汉的工商经济,又达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水平,官营手工业作坊有的拥有工人数千名(如纺织业),每年开支以十万计;豪强如蜀卓氏、程郑、刁间等,雇用大批奴隶和平民进行生产,家财累计以万万计。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迅速发展,分工的细密,突破了奴隶主经济的桎梏,促进了商业交换的发展。与此相适应,各国开始大量铸造各种钱币,以满足交换的需要;而过去的城邑,也逐渐成了交换的中心。西汉首都长安,有户八万,有口二十四万六千;长安城周围六十五里,有九市、十六桥、十二门,是全国政治经济中心。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番禺(广州)等,是当时的主要都会。西汉中期以后,对外贸易也发达起来了,陆路从河西走廓可通中亚、西亚,海路通过番禺同海外发生联系。总之,农业和手工业的发达,造成了秦汉国家的富裕和强盛。

从政治上看,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上层建筑作出新的改变。秦始皇统一六国,结束了各诸侯国割据称霸的局面。国家的统一,促进了国内各地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而经济的繁荣,又巩固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巩固了地主阶级的专政。但是,秦始皇在完成统一事业的同时,也造成了他垮台的条件。为了完成和巩固秦王朝的统一,秦始皇横征暴敛,破坏了人民的生活条件,严重地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社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最后导致了秦末农民大起义,秦王朝二世百亡。西汉王朝是在战争之后,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凋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为了整治这种残败的局面,刘邦奉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和继续削弱贵族割据势力的措施。对内轻徭、薄赋、缓刑;对外同匈奴和亲,同南越避免用兵。到汉武帝初,出现了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景象。经过汉武帝五十多年的统治和开发经营,从经济到政治等多方面的改革,封建政权得到了进一步的统一和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西汉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但是,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也日益严重,一方面是社会经济发展到很高的水平;另一方是官僚贵族、商人、地主变本加厉地压榨农民,国家财政也加重了对农民的征收,在官府和地主的双重压迫下,不少农民盆困破产,至卖妻鬻子。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最终,爆发农民起义。西汉末年如此,东汉末年也是如此。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东汉政权最后归于灭亡。

二、封建社会赋税的性质、作用和战国秦汉时期税收的特点

中国封建社会从战国、秦汉一直到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雅片战争爆发为止,有约二千年的历史。为了维护封建生产关系,地主阶级就要建立自己的政权——封建国家。农民不仅要受地主的剥削,还要向地主阶级国家缴纳繁多的赋税,无偿从事沉重的徭役(劳役和军役)要受地主的剥削,还要向地主阶级国家缴纳繁多的赋税,无偿从事沉重的徭役(劳役和军役)

国家的性质决定国家赋税的性质。地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保证封建国家职能的实现,必须不断强化财政税收机关,开辟税源,增加税种税目,提高税率,即加强对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财政剥削,可见,封建国家的赋税,是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权益,实现封建国家职能服务的一种分配手段。但这种分配是通过国家权力来实现的,是对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一种超经济剥削。

封建国家的赋税,有如下几个作用:

(一)维护地主阶级的权益,巩固地主阶级政权。马克思指出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庭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强有力的政府和繁重的赋税是同一个概念。”从战国、秦汉直到清末,国家政权每时每刻都离不开财政的支持;而封建国家的财政来源,主要来自农民和其它劳动者缴纳的赋税和提供的劳役,其中主要承担者是农民。以汉朝为例,据记载,元帝时,国家财政和王室财政一年的收入为八十多亿钱,这都是从农民身上征收来的。如果没有这项收入来源,不用说象汉武帝那样连年对外用兵,就连汉王室一年耗费所需的四十多亿钱,也无从筹措,国家政权连一天也维持不了。

(二)促进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作为封建国家,它既要镇压农民的反抗,同时,也要保证封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因为这是它借以生存在和延续的经济基础。所以,封建国家必须把一部分资财用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上。特别是一个新王朝建立之初更是如此。如汉高祖即位之初,常用群臣探讨秦末农民起义的原因,并据此确定,实行统治的国策。他针对汉初的情况,采取了很多有利于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措施:鼓励诸侯子留居关中;奖励军功,按等给田宅,军卒吏赐爵;招还流亡人口,释放因饥饿而自卖为奴的人为平民;减轻田租,十五税一;宽简刑政,与民休息。由于这些措施适应了当时人民的要求,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使西汉社会秩序迅速稳定,被破坏的社会经济也很快恢复和发展起来。

目录 推荐给好友

书友评论 (0 条)

游客也可评论,登录后可享更多权益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