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她仓卒的说,想给自己的躲避找一个理由。“我只是不习惯,我好像完全 不属于这里,我很怕——见到陌生的人,这使我紧张不安,许多时候,我都宁愿孤独,我 想,我生来就不太合群。”“是吗?”他深深的望着她:“孤独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寂寞 是每个人都不要的,但愿你有的是前者,不要是后者。”他笑了笑,喝了一口茶。“能够孤 独还是有福的人呢,许多人,希望孤独还孤独不了。”“你吗?”珮青问,感到自己紧张的 情绪逐渐的放松了。面前的这个男人有种懒洋洋的松懈,斜靠在那儿,注视着那些高谈阔论 的人,有股遗世独立的味道。“要孤独的男人很少,他们都是些入世者,要竞争,要为事业 奋斗,要在人群里一较短长。”她轻声的说。“确实不错,”他看了她一眼:“所以男人比 女人难做,他们不能够很容易的获得片刻孤独。人往往都受外界的操纵,不能自己操纵自 己,这是最可悲的事!”
“我有同感呢!”她低档的说,伸展着手臂,想起那间盛满暮色的小屋,她宁愿蜷缩在 那沙发里,不愿待在这灯烛辉坏的大厅中。“我和伯南见过很多次,他不常谈起你,”他 说,在人群里搜索着伯南:“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她轻声说。“我有两个,”他喝了一口茶,愉快的笑着,眼睛里突然闪烁着 光彩。“孩子是一个家庭里的天使,你们应该要孩子,那会使家庭热闹很多。”“你太太没 来?”她好奇的问。
“她不喜欢应酬。”“我也是。”她叹息一声,似乎不胜疲倦,并不是每一个丈夫都要 强迫太太出席宴会呀!
伯南远远的走来了,手里拿着珮青的披肩,对夏梦轩客气而疏远的点了点头,他夸张的 把披肩披在珮青肩上,用不自然的温柔说:“珮青,你身体不好,别坐在风口上,当心回去 又要闹头痛了。”
珮青看了伯南一眼,什么都没说。她是了解伯南的,在人前,他总要做出一股温柔体贴 的样子来,朋友们都认为他是“标准丈夫”!在家里呢?温柔体贴就都不必要了。顺从的站 起身来,跟着他向前走去,伯南暗中狠狠的捏着她的手臂,在她耳边悄悄的说:“你该去和 主人谈话,别和那个夏梦轩躲在一边,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铜臭!那边那个白 眉毛的老头是孟主任,在我们部里很有点力量,对我出国的事颇有助力。他对你的印象很 好,去和他多谈谈!”
她愕然的看着伯南,他想要她和那个孟主任谈什么呢?孟主任!就是那个用膝盖碰她的 老头!她的胃部一阵痉挛,身子就不由自主的僵硬了。“不,伯南,我要回家。”她低声的 说。
“什么?”伯南皱紧了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要回家。”珮青像孩子似的坚持着:“我要马上回家。”
“胡闹!”伯南捏住她的胳膊。“上前去!”
“不!”她向后退,用执拗而又委屈的眸子望着伯南:“我要回家,请你带我回家!”
怒气飞上了伯南的眉梢,他紧握着珮青的手臂,彷佛立即就要发作,但是,他又忍下去 了,望着珮青那张小小的、坚决的脸,他明白她固执的时候,谁也没办法让她屈服。收起了 怒容,他说:“好吧,我带你回家。”
到了主人面前,伯南的脸色已经柔和得像个最深情的丈夫,对程步云点了点头,他温柔 的揽着珮青说:“对不起,内人有些不舒服,请允许我先告辞一步。”
主人夫妇一直送他们到门口,且送他们坐进汽车,伯南怜惜的把西装上衣披在珮青的身 上,看得那个程太太羡慕不止,车子开走了好久,才回头对程步云瞪了一眼。
“你该学习。”“算了!”老外交官咧嘴一笑:“人家是小夫小妻呀!”
这儿,车里的伯南已经变了脸,从反光镜里瞪着珮青,他厉声说:“你简直可恶到了极 点,完全给我丢人!”
珮青缩在座位里,用披肩裹紧了自己,怯怯的说:
“我——我很抱歉。对不起,伯南。”
“我不知道为什么娶了你?”伯南怒气冲冲的吼着:“倒了十八辈子的楣!”珮青咬住 了嘴唇,每当她无以自处的时候,她就只有咬紧自己的嘴唇,好像一切难堪、哀愁、痛 苦……都可以在这一咬里发泄了,或者说,因这一咬而被控制住了。可是,泪雾升了起来, 她看不清车窗外的任何景致了。
“你永远学不会!永远长不大!永远莫名其妙!”伯南仍然咒骂不已:“我要你这样的 太太做什么?只是养了一个废物!”泪水滑下珮青的面颊,热热的、湿湿的。窗外的雨加大 了,冷冷的雨水像是全灌进了她的衣领里。她把整个身子都缩了起来,仍然抵御不了那包围 着她的一团冷气。
紫贝壳 2
夜深的时候,夏梦轩才离开了程步云的家,他是全体宾客最后离去的一个。站在程宅的 大门外,他深吸了一口夜风,雨停了,他喜欢秋夜那种凉凉爽爽的空气。他那辆米色的道奇 牌小汽车正停在街道旁边,上了车,他让车子滑行在人烟稀少的街头。深夜开车是一种享 受,稳稳的握着驾驶盘,不必和满街的车子行人争先抢后。人生的驾驶也和开车一样,何时 才能有一条康庄而平稳的大道?不需要在别人车子的夹缝里行驶?随时担心着翻车、抛锚、 和碰撞?摇了摇头,一种淡档的、疲倦的感觉就对他包围了过来,燃起一支烟,他对着窗玻 璃喷过去,百无聊赖的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在程家待得这么晚?他自己也不知道,只觉得在现在这种争名夺利的世界里,像 程步云那么富于人情味的人已经不多了。他喜欢那对老夫妻,事实上,他和程步云还有一段 不算小的渊源。十五、六年以前,程步云曾经在他念的大学里面兼课,教他逻辑学,他们可 以说是彼此欣赏。后来,程步云曾想把自己的一个大女儿嫁给他,千方百计的为他们拉拢 过。但是,那位小姐太娇,夏梦轩又太傲,两人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来。接着没多久,程步 云就外放到南美去了,他的那个大女儿也在国外结了婚。数年后,夏梦轩留学美国,还和她 见了面,她已是个成熟的小妇人了,豪放、爽朗、热情的招待他,颇使他有些怏怏然的懊 丧。而今,程步云年纪大了,退休了,儿女都远在异国,只剩下一对老夫妻孤零零的在台 湾,他就和他们又亲近了起来,像个子侄一般的出入程家。老夫妻热情好客,他也常在座中 帮忙招待。
今天,今天为什么要来呢?他加快了车行速度,耳边有着呼呼的风响。他记起那个范伯 南对他那畏怯的小妻子说的几句话:“别和那个夏梦轩在一起,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 已,满身的铜臭!”范伯南以为他听不见吗?“满身的铜臭!”这对他是侮辱吗?其实,谁 能离开金钱而生存?赤手空鹊的闯出自己的事业,赚出一份水准以上的生活,这也算是可耻 的吗?这社会真是滑稽而不可解的,讥笑贫穷,也同样嘲弄富有,焉知道贫穷与富有,都未 见得是嘲笑的对象!这社会缺少一些什么呢?他煞住车,深思的喷出一口烟,注视着前面的 红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缺少一些真诚,一些思想和一些灵气!”
一个满身铜臭的人嫌这个社会缺少灵气?他不禁哑然失笑了。车子到了他那坐落在松江 路的住宅门口,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美婵和阿英一定都睡了,别惊醒她们吧。下了 车,他用钥匙打开车房的门,先把车子倒进了车库里,再打开大门走进去。花园里的玫瑰开 得很好,小喷水池的水珠在夜色里闪耀着,是一粒亮亮晶晶的发光体。他穿过花园,走进正 房,客厅的灯光还亮着,地毯上散满了孩子的玩具和靠垫、报纸,电视机忘记关,空白的画 面兀自在那儿闪烁,一瓶已残败了的花还放在茶几上面,在那儿放射着腐朽的浓香。他四面 看了看,出于本能的关掉了电视,收拾了地下的书本和报纸,把靠垫放回到沙发上,叹口 气,自语的说:
“美婵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只是不大会理家!”
关掉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他一眼就看到了美婵,短短的头发下是张讨人喜欢的、圆 圆的脸,埋在枕头中,睡得正香。棉被有一半已经滑落到地下,双手都伸在棉被之外,却又 蜷缩着身子,像是不胜寒冷。夏梦轩站在床边,默的对她注视了几秒钟,奇怪她虽然已当 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却仍然保持着稚气的天真。把棉被拉了起来,他细心的把她的手塞进棉 被里,就这样一个小动作,已经惊醒了她,睁开了一对惺忪的大眼睛,她给了他一个朦胧的 微笑,睡态可掬的说:
“你回来了?我今晚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我是大老虎,他们是小老虎!”怪不得客厅 那样零乱!他想。美婵翻了一个身,闭上眼睛,立即又沉沉入睡了。梦轩转过身子,走到孩 子们的卧室中,电灯同样亮着没有关,他先到六岁大的儿子小竹的床边,小竹熟睡着,一脸 的黑线条,像个京戏中的大花脸,睡觉前显然没有经过梳洗。小小的身子歪扭着,彷佛睡得 不太舒服,梦轩伸手到他的身子底下,首先掏出一把小手枪,继而又掏出一辆小坦克车,最 后再拉出一只被压扁了的玩具小熊,小竹的身子才算睡平了。他怜爱的看着那孩子,诧异他 怎能躺在那么多东西上面入睡。离开了儿子的床边,他再走到八岁的女儿小枫的床边,小枫 是他的小珍珠,他说不出有多喜爱这个女儿。停在床边,他惊异的发现那孩子正强睁着一对 充满睡意的眸子,静静的注视着他。
“嗨,小枫,怎么你还没有睡着?”他奇怪的问。
“我在等你呀,爸爸。”小枫细声细气的说。
“噢!”他弯下腰去,抚摸着那孩子粉扑扑的面颊。“我不是告诉过你么,爸爸事情 忙,晚上回来得晚,你别等我,明天还要上学呢!”“你没有亲我,我睡不着。”小枫轻声 的说,突然伸出两只小小的胳膊,揽住梦轩的脖子。梦轩俯下头去,在她的额头,两边面颊 上,都吻了吻,那温温软软的小手臂引起他衷心的喜悦和感动的情绪。怎样一个小女儿呀! 为她盖好棉被,把脖子两边掖了掖,他宠爱的望着她,低声的说:
“现在,好好睡了吧!明天我早早的回来陪你玩,嗯?”
孩子点点头,唇边浮起一个甜甜的笑。
“明天见,爸爸!”“明天见!”梦轩退出房间,关了灯,带上房门。心底有层朦胧的 温暖,什么快乐能比得上孩子所带来的呢?那是最没有矫饰的感情,最纯洁,也最真挚!
到浴室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睡衣,他觉得了无睡意。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 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子中最整洁雅致的一 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 台灯放射着柔和的光线,四壁有着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着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 着咖啡杯子,他对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举了举杯,自我解嘲的说:“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 轩!”
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叠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着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 他,曾经发狂的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的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 上了音乐,狠狠的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札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 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 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 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的“遗失”在充斥于 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著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 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 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 灵的宁静与和平。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的望着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 而不集中。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 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 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份艳丽的红缎子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着,勾划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 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子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 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 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子的尖叫声中尖叫,她的尖叫声往比孩子 还大。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子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糟糕!小竹,你的 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 英要手帕!”“什么?小枫?你饿了?阿英!阿英!赶快摆饭出来呀!”
“慢慢来,慢慢来,小竹,你要什么?你的剪贴簿?谁看到小竹的剪贴簿了?”“哦 呀!你们不要吵,当心把爸爸吵醒了!”
“什么?小枫?你不吃饭了?来不及了?那怎么行?阿英!阿英!饭好了没有?”“怎 么了?小竹?别哭呀!剪贴簿?阿英!小弟的剪贴簿那里去了?”梦轩翻了一个身,把棉被 拉上来,盖在耳朵上。昨夜睡得晚,疲倦还重压在眼皮上。但是,外面闹成一团,却怎样也 无法让人安睡,孩子的吵声哭声,美婵的尖叫声,和阿英跑前跑后的“咚哌哌”的脚步声。 好不容易,小竹被三轮车接走了,小枫也吃了饭了,外面安静了下来,他把棉被拉下来,正 想好好入睡,一阵小脚步声跑进了屋里,一只小手摸住他的脸,一张小嘴凑在他的耳边,悄 悄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