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是你的,多难受我都愿意去牵的,别人的就不行了。”说完他还不忘眨巴一下清澈的眼睛。看着她假装生气却偷偷笑着的可爱模样,他再次紧紧握住那只纤细白皙的小手。
向日葵的花语
我们将彼此放在视野中,最后,除了知道彼此名字,却一句话也不曾交谈过。但我知道,我会永远记住一个名字:葵。
——题记
故事最后,爱情没有在他们之间发生。
有一种爱叫沉默的爱。
女孩非常喜欢向日葵,男孩有个阳光的名字叫葵。
女孩开了个花店,叫“愿望花屋”,男孩喜欢在一间叫“愿望花屋”的花店买向日葵。
六年时间,我们住在同一管理区,他喜欢从我身边轻轻超车,如清风般淡淡超越我的速度,害我心脏狂跳不已。偶尔突然发现他在前面慢慢骑着单车,我也会故意加快车速,却从不超越他。我们的单车相距最近的时候也许并没有超过两厘米,那个时候我分明看到他嘴角的微笑。然后,我身旁的朋友会愤愤地骂道:这人怎么这样骑车啊,多危险。而我则一面庆幸自己车技不赖,一面下决心下次也要吓死他。但结果我还是不曾从他身边超越哪怕一次。
每天早上七点,“愿望花屋”总是准时营业。店主是个娇小可爱的女孩,她第一次对男孩笑着说“欢迎光临”的时候,男孩就莫名地觉得她跟向日葵花很相称。高瘦清秀的男孩总是最早到店里买花的客人,每次也都买相同的花——向日葵。他笑起来有点儿羞涩,眼睛却非常清澈明亮。
六年同校,前前后后调整分班四次,却从未跟他同班过。下课的时候,他总是在对面走廊上跟一班男孩玩耍,我则被好友拉出,去走廊上聊天。后来,他不再只是嬉戏,偶尔停下,静静地望着树木。我也喜欢那些郁郁葱葱的树木,好友说,我越来越爱发呆了。
女孩没有讲话。她总是微笑,却不讲话。男孩非常不解,即使自己曾经鼓起勇气试着跟她闲聊,却没有一次得到过回应。也许顾客与店主只是贸易买卖的关系,男孩觉得自己不该冒昧地期求什么。于是,微笑成为两人之间唯一的交流方式。男孩依旧日复一日地买着向日葵,女孩也始终微笑着,只是偶尔眼中会出现难以捕捉的忧伤。
读高一时,他开始经常出现在我教室的窗口、教室外的走廊,然后他知道了我的名字。
读高二时,身边的女生们突然讨论起台上演讲的他来,然后,我终于也知道了他的名字。是我喜欢的花的名字。
读高三时,繁重的试题把我们淹没了,我不得不在每天下午上完课后拖着疲累的身体待在教室里继续努力到天黑。每次都会在停车场碰到他,然后我们向着同一个方向骑着各自的车回家。
毕业典礼上,他还是像初中毕业典礼时那样,远远站着,这次我没有走得更远,而是慢慢走近他。在那棵郁郁葱葱的树下,我安静地却很勇敢地盯着他看了足足十分钟。我想这样我应该能够好好记住他了吧。那是第一次,我清楚地发现,原来他笑起来像个小孩子。
后来,我在学校光荣榜上看到了他的名字,他一个人被录取到了一个很遥远很寒冷的城市。我突然觉得好寂寞。很后悔没有开口跟他讲过话,也许再也没有机会跟他向着同一个方向慢慢骑车回家了。
很不幸,我的预感应验了。两年来,我果真再也没有见过他。也许,他已经搬家了,又或许,他在那遥远的北方已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真正的爱情,不再记得曾经的青涩故事。
还是一个很平常的清晨,世界仿佛丝毫没有改变过,只有男孩知道,“愿望花屋”的店主人换了。那个可爱的女孩不见了。和蔼的妇人亲切地告诉男孩,她女儿跟未婚夫到美国去做手术了。多年前发生的一个意外使女孩变成了聋哑。男孩知道,这时自己应该说的是希望她女儿手术成功,但他却什么也没说,只是习惯性地接过妇人手中的向日葵,又习惯性地将向日葵插到花店收银台前的花瓶里。
也许,我只是单纯地怀念他的名字,因为我是那么的喜欢向日葵花。
沉默的爱,也许并不是爱情,却可以是比爱情更深沉的爱,一种祈望对方幸福的默默的爱。
恐龙爱情水晶
谢东锋,男,居住山东,喜欢音乐、篮球、UFO、写文。喜欢自由的生活。曾用笔名:贝壳。[]慕鸿评语:谢东锋的《恐龙爱情水晶》写得很清新,描写很细腻,写当代少男少女的生活和心理活动入木三分。
读者留言栏:王非
August 31,2005
青春,几多美妙复杂让人在迷茫中伤感的青春。多少人经历迥异但相同的少时心境,在东东不经意的笔调下,忽然无比真实地浮现眼前。多么纯洁的感情,多么可爱的少年,在一点眼泪湿润眼睛的时候,我真希望那个傻瓜是我。
慕鸿
November 18,2004
谢东锋的《恐龙爱情水晶》写得极可爱,将少年心事、少年情怀叙述得十分细致动人。恐龙爱情水晶恐龙爱情水晶1
恐龙爱情水晶
1
我知道自己不帅。
从小就知道没几个人喜欢我,就因为我长得丑。小时候有两个人最疼我,一个是外祖母,一个是我自己。外祖母很善良,她平时很少和人吵架,也可以说不吵架。可是在我小时候,有人叫我外号的时候,她却会和那人吵到面红耳赤。
我小时候的外号叫小八戒。
2
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上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长成这样子。这不是我的错。可是谁错了?我也不知道。上三年级时,同学们给我起了个新外号,叫:异形。班上的同学都这样叫我,包括那些女生。尤其是李冰洁也这样叫我。我伤心不已。李冰洁是我们班的班花,大家都觉得如此。我当然也这样认为。
她太漂亮了,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还有一双月亮一般的眼睛,小巧的鼻子,雪一样白的牙齿。她比我们年龄要大些,又发育得快。我们还是小不点儿的时候,她就已经发育了。她的胸部鼓鼓的,一跑起来就会摇晃。同学们常常笑她,并在背后叫她:摇摇欲坠。她是我的同桌。我们坐在一起,同学们都称那是中国版的《美女和野兽》。我自卑死了,但不是因为同学们的讽刺,而是因为我站在李冰洁面前就不由自主地觉得自卑。
3
李冰洁在我心里是一尊女神。那时,确实是。从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她了。可她对我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她对所有的同学都不感兴趣,只对玩的东西、吃的东西感兴趣。她高傲到看不起所有的人。可我就是喜欢她。
然而一切都是没有用的。我知道自己的相貌。我知道自己在她眼里不过是一堆垃圾。
4
我的表妹马小美也是我的同学,不过不在一个班。她有个大脑门,学习成绩很好。她长得也不怎么样。一个女孩子,长成那样,也确实可怜。因为她,我的心里常常能好受一点儿。每次见到她,我仿佛见到了同类,有种亲切感。可是她学习真的很好。在同年级常常考到第一第二。她又极爽朗,为人真诚,待人亲切,把所有的人都当成朋友。而同学们又都崇拜她的学习成绩和她的大脑门,所以她不像我,她有好多的朋友。
她活得也很开心。一个傻姑娘,常常哈哈哈地笑。我记得有一次,我那个快嘴快舌的妈曾当着好多人的面说她:“你这么丑,一辈子也嫁不出去了。”傻姑娘呵呵笑着说:“嫁不出去就做尼姑呗,呵呵呵——”
我真的有些服她了。我不行,我常常想得太多,简直连个女人都不如。我一个人时常想这想那,想自己哪里不好,想别人如何如何浑蛋。有时候也自己恨自己,不能自制。
5
可是突然有一天,奇迹发生了。那是三年级快放寒假时,天挺冷的。下午放了学,我正收拾书包要回家。我的傻表妹从她们班跑过来,大声叫着:“表哥,你的信。李冰洁给你的信。”
我有些晕,一时没反应过来。当我把信拿到手时,发现好多同学都投来惊讶和鄙夷的目光。我低了头像个贼一样出去了。我慢慢走出学校,走上大路,然后拼命跑起来,跑到我常去的小青河边。手中的信已被我的汗给弄湿了一小块。看着那粉红色的小信封,我仿佛握住了天下最贵重的珍宝。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信,上面只有一行字:今天晚上人民公园门口见,谁不去谁是小狗。我的心差点儿飞了。
6
天呀!我的女神约我了!
我晕乎乎地回到家,兴奋得不能自制,心中有了个天大的秘密。我第一次对家里人撒了谎,说我要去一个同学家借书看。家里人当然不会怀疑,因为我从来就是个不会撒谎的好孩子。
习惯让人习惯上当。
7
我兴奋地站在公园门口等了两个半小时,头都要冻掉了。李冰洁连个影子也没有出现。
8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里的。我什么也没说。老爸很不高兴,说我应该早点儿回来。他喜欢生气,常常自己莫名其妙地生气,而且从来不听人劝。他的坏脾气是我最讨厌他的地方。我像往常一样没理他,走进自己的房间里,使劲带上门。外面是老爸的怒吼。我躺在床上,想哭却哭不出来。
9
我大病了一场。家里人都挺担心的,外祖母去小灵山烧香磕头虔诚地求来一条红绳挂到我的脖子上。老爸也有些后悔的样子,可他从不会当面承认自己的错,只是让妈妈买了好多好吃的东西放到我枕头边。
这已经足够了。我长那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他们那么的爱。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病,过了几天就好了。大概是因为天太冷的缘故。
我生病的第二天,表妹来了。见了我,笑着要给我试体温。我一看到她的大脑门飞过来,心里一阵讨厌,用手挡住说:“你别闹!”
马小美笑说:“你这个傻瓜!可怜的小傻瓜,你被人耍了,你知道吗?”
我示意她小声点儿。她依然呵呵大声笑着说:“现在全校的人都知道了,你被李冰洁给耍了。她是个骗子。”
我说:“或许她那天有事呢。”声音很小。
“有事?!你个傻瓜!”马小美大声叫,“是她亲口说的。她和她的死党一块儿打赌,说如果她能约你出来,并站在冷风里冻一个小时,她们就给她买一个她想要的发卡。”
我差点儿晕死过去。
10
我当然相信我表妹的话,因为她从来不说谎。可是我真的伤透了心。我想骂人,我想打人——可是我什么也没做。我最想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问一问李冰洁那天到底是不是真的有事不能去。可是我不能在班上或是学校里问她。学校里还在讨论着我的桃色新闻。我每天低着头走来走去。我只能这样活着。
机会终于来了。放寒假的那天,我一个人回家,突然发现前面有两个人一起并排走着,一个是李冰洁,另一个是我们的体育老师。小王老师对李冰洁钟爱有加,常常在我们的体育课上夸李冰洁身材好,可以去练体操。
我慢慢走过去,鼓起勇气叫:“李冰洁。”
老师和李冰洁一起回了头。
我说:“王老师好。李冰洁,我有话对你说。”
小王老师笑笑说:“冰洁,我先走了。先这样吧——”说完还眨了一下眼睛,然后笑着走了。
李冰洁冷冷地问我有什么事。
我说:“你那天是不是有事不能去?”
李冰洁怔了一下,突然格格地笑了。她笑呀笑,笑到捂着肚子,最后说:“你个傻蛋!你以为你是谁!你怎么不用镜子照一下自己。你有什么?是学习成绩好还是有很多钱?”
我的头开始变大,脸上热得厉害。我突然发现了她头上有一只闪闪发光的发卡。
她使劲跺了跺脚,又吐了一口唾沫,走了。
整个小巷就只剩下了我,和我眼前那只发卡的光泽。
11
我反复品味着李冰洁的那些话,发现自己真的一无是处。相貌就不用说了,学习成绩也中等以下,没有朋友,钱呢?更没有。没有女生会喜欢我。
我真应该去出家。可是我才没那么傻,因为我发现了比佛学更深奥的哲理:人都是自私的。
我,李冰洁,老爸,老妈,还有我的同学们,全都是自私的。他们只在乎自己,不管别人活得快不快乐。他们对别人好,实际上是要别人对他们更好。
我发现了这个真理后,心情突然平静了,并发了大誓,我一定要比人强。我要拼命学习!我要考上名牌大学!
我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在那个寒假里,我开始拼命地学习。我发现我的脑子并不笨,而且比我想像的要好多了。
12
五年级升初中时,我以全校第二的成绩考上了市重点中学。那是我们市最好的中学。全校第一的是我的傻表妹。为此我们市的一个记者还写了一篇报道,题目叫《表妹表哥,第一第二》,在我们市也轰动了一阵子。
外祖母为此高兴得厉害,外孙和孙女给她争了光。爸爸也高兴了,平时阴沉的脸总算露出了些许阳光,刻薄的老妈也拼命夸奖我,通常她只夸我哥哥的。
对,我还有个哥哥,可他长得太帅,而且帅得让人不太喜欢。他爱打扮,打扮得非常之俗。常常穿一些他自认为漂亮其实却不知道有多难看的衣服。可是这家伙确实长得帅。常常在吃饭时对妈妈说班上有好多女孩给他写情书。
妈妈就笑,也笑得很俗。她天天笑笑哈哈,绝对是刀子嘴豆腐心的典型。妈很喜欢我哥。他是她的骄傲。但是哥学习成绩不好。老妈常说:“如果如宝学习再好一点儿,那他就是天下最好的小伙了。”
我考了第二名,升入了名牌中学,哥为此很不服气。他甚至认为我考得这么好一定是考试时作弊了,我没有理他。
好多人都对我好起来。不知不觉中我又发现了一个真理:要想让人尊重你,你的学习成绩一定要好,不只是好,要最好。
可是对于这些人的赞扬,我一点儿也不在乎。我只在乎李冰洁的反应。可是却没有了她的消息,自从考完试,我就再没有见到她。当然我也不会打电话给她。我有我自己的尊严。寒假过了一半,这天,我正在家里百无聊赖地看书。表妹笑着跑来了,一进门就叫:“表哥!表哥!好消息!”我问:“什么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