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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04-企业会计科目说明 · 作者:佚名 · 字数:5,159 · 2026-10-0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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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二)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七、企业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七、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有信用卡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信用卡"明细科目中按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种类设置明细账。

九、企业应加强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十、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企业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的短期投资应在取得时,按照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具体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三)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包括股权换股权,但不包括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易)。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在确定涉及补价的交易是否作为非货币性交易时,收到补价的企业,应按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定;支付补价的企业,应按支付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之和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三、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二)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短期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涉及补价的,分别情况处理: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单独核算。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

以短期投资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换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存货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下同)。

上述换入的短期投资,如果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以固定资产换入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因换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相关税费,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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