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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06-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作者:佚名 · 字数:5,034 · 2026-10-0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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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五、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科事业单位占用的固定资产原值。

六、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124号科目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科学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使用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科研成本”等科目。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三、利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价值应按予计的受益年限或法定年限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科研成本”、“经营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不实行成本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价值应一次性列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技术收入”、“其它收入”等科目;同时按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技术收入”、“其它收入”等科目。

六、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七、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130号科目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发生的应在一年以内由各受益对象负担的各项费用。

二、科学事业单位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分期摊销待摊费用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摊销的费用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待摊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140号科目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二、盘盈的各种材料、科技产品等,借记“库存材料”、“科技产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毁损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批准后转销时:盘盈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盘亏的,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毁损时:

固定资产盘盈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批准转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盘亏、毁损及转销时作相反分录。

四、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尚待处理的财产损失;贷方余额,反映尚待处理的财产溢余。

五、本科目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

第201号科目 借入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借入的需偿还的各种款项。

根据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含一年)为长期借款,不到一年的为短期借款。

二、科学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支付各种借款利息以及外币折合差额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尚未归还的各种长短期借款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借款期限与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第202号科目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二、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借记“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应付票据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应付票据的种类和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笔应付票据的基本情况。

第203号科目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设备等物资和接受劳务等应付给供给单位的款项。

二、科学事业单位发生各种应付款项时,借记“库存材料”、“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材料、设备等物资已验收入库,期末仍未收到发票账单等有关单据时,应按暂估价值入账,借记“库存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下期初,用红字作同方向分录冲回。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清偿的应付账款。

四、本科目应按应付款项的种类与债权人设置明细账。

第204号科目 合同预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预收的合同款项。包括政府专项合同款及其他委托合同款。

二、收到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照合同或按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科研收入”、“技术收入”、“试制产品收入”、“经营收入”等科目。

按合同规定转拨外单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未完工项目合同预收款。

四、本科目应按合同预收款种类和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207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款项的种类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208号科目 应缴预算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国家预算的收入。

应缴预算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二、科学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

四、本科目应按应缴款项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第209号科目 应缴财政专户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二、科学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预算外资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上缴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类别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210号科目 应交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科学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印花税及其它不需预提的应交税费,不在本科目内核算。

二、科学事业单位计算出各项税费时,借记“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科学事业单位在交纳各项税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未交的税费,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税费或尚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科目应按应交税费种类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第211号科目 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及其他工资。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

随同工资发给职工工资总额以外的款项,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将应发工资进行分配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科研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各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事业支出”、“应付社会保障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工资。

五、本科目按工资总额构成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212号科目 应付社会保障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已提取但尚未缴给社会有关机构的职工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资金。

二、计提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科研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期缴纳各项社会保障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应付未付的社会保障金。

五、本科目应按社会保障金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第231号科目 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二、科学事业单位预提各种费用时,借记有关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的差额,应计入实际支出期的成本、费用,如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额较大时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实际支出数小于预提数的差额,即多提部分,应于年底前冲销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或结转的预提费用。

四、本科目应按照预提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第261号科目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二、融资租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取得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安装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和有关支出及成本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融资租赁费。

四、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第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本科目应按核算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于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于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二、科学事业单位的结余按照规定顺序进行分配后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时,借记“事业结余分配”、“经营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的“一般基金”明细科目。

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的“一般基金”明细科目。

三、科学事业单位因对外投资发生的事业基金增、减业务的核算见“对外投资”科目中的有关规定。

四、事业基金按规定弥补年度收支差额时,借记本科目的“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结余分配”等科目。

六、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数额。

七、本科目应按事业基金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二、科学事业单位增加固定基金时: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时,按购置费加安装费或自行建造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试制成本”、“科研成本”、“技术成本”、“科普成本”等)、“经营支出”(“经营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认的价值,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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