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首先是從一數至五,然後一至六,一至七,一至八,一至九,一至十,過
後又從一至五開始。這是保持念力的最初步驟,以安定那激怒、不安和粗獷不馴
的心。雖然一個人能如此修行於合宜的時刻,但是在面對不愉快及令人激動的事
物時,他也能即刻保持內心和鎮定下來。這種觀照身體的呼吸就叫著觀身的身念
處。
*身體的舉動(姿勢)*
這舉動是行、坐、往前進、向後退、回顧前瞻、伸屈、穿衣、吃喝、咀嚼、□、
大小解、眠、醒覺、言談及靜默。身體的一舉一動時時刻刻都要了了分明。那麼,
一切的舉動都拘謹正規。這是世間的利益。
另一方面,此觀照可使一個人明瞭身體舉動的實相。唯先有了慾念,才有所舉動,
並帶來動作(風界)。這風界以種種方示來顯現,形成各種各樣的身體舉動。這程
序就如駕駛汽車,心如司機、動作如車的引擎、而身體如車身。如果司機沒有經
驗並四處張望,他和他的車將會有危險(遭遇車禍)。同樣的,沒有正念,身體的
舉動就不宜並致虧損。另一方面,如果司機是經驗豐富和謹慎,他會很小心駕駛
和迴避危險。同樣的,正念將守護一個人的舉動,使他鎮定和保護他。
所見到的符合事實,能祛除那些認為身體裡有個眾生、我或人的存在的邪見。由
於此邪見,渴愛和厭惡便生起。唯有見到實相,才能超脫「我們」或「他們」的
觀念。所以,只要還有身體,我們的舉動和言談應該檢點和謹慎如個善人。
無論如何,人的態度是有差異的。一些人是內心善良但外表醜陋;他們就如裝滿
的壺但開著。一些人是內外都好,就如裝滿的壺並套上蓋。另一些人是內外都丑
惡,就如未套上蓋的空壺。此外,一個行為檢點但不明實理的人,就如套上蓋的
空壺。一個明實理,但不知檢點的人,就如裝滿的壺但未套上蓋。一個檢點又明
實理的人就如裝滿的壺並套上蓋。一個不明實理又不知檢點的人就如未套上蓋的
空壺。這些動作都是身體的,所以觀照這些動作是觀身的身念處。
*身體的四大*
佛陀教導我們能以四大來觀照身體的狀態和舉重。四大是地界、水界、火界和風
界。這四大的意思是具有它各自的特性。地界是堅硬性;水界是滲透或吸收性;
火界是溫度性;而風界是吹動或流動性。
地界不能獨自生存,它須依水界來構合成固體叫身體。而身體依於火界來溫暖和
保養,防止腐壞。風界使它柔軟並可調製和運用在工作及行動上。
這觀照可深入至此或更深徹,如果個人認為自己的修持尚未完善。他可以以四大
來觀照身體各部份。頭髮、身體的毛髮、指甲、牙齒、皮膚、肉、筋、體、髓、
腎、心臟、且、膜、脾、大腸、小腸、未消化的食物、已消的食物和腦,這些都
是屬於地界,因為堅硬是它們的特性。膽汁、黏液、膿、血、汗、脂肪、淚、油、
唾液、痰、關節液和尿,這十二部份是屬於水界因為他們都有滲透或吸收的特性。
保暖身體的火、致衰老的火、以燃燒來維持的火及消化食物的火,這四項是屬於
火界,因為有溫度的特性。
向上吹的風、向下吹的風、肚裡的風、腸裡的風、四肢裡的風,這六項是屬於風
界,因它們有流動的特性。
此觀照能顯示出四大如何構合成身體的狀態和舉動,並祛除我見。觀照身體的四
大是叫觀身的身念處。
觀照可向內或向外來修行。一個人向內和向外觀照,是當他比較自己與他人的動
作,以便使我們發覺自己可能也有他人所擁有的缺點,因為他人的過錯較易於發
覺但卻不是自己的。比如見到他人可厭的舉動時,我們就提醒自己不該像他人那
樣。另一方面,我們應該學習那些穩靜及值得他人尊敬的舉止。無論如何,他們
只是四大構合而成的。
還有,一個人應該觀照這些法的生起、消失以及法的生與滅。如此,我們可見到
他們的生起和消失之因素,即是無明、慾望或執著,業和滋養物。
身體是依營養來維持。善惡業報也是身體的來源。善業裝飾身體而惡業卻使它毀
容。無論如何,它還是跟隨著自然現象,那是無常和不滿。善惡業存在只是依於
執著和煩惱。當我們清楚地見到身體如何因條件而生存,因條件而消失和滅時,
我們將不再懷疑它的根源,生起和消失。這使我們不再貪婪和悲哀於那些對個人
和他人同意或不同意的事物。如此地觀照,身體可攝住心念和啟發明了實相的智
慧,並從渴愛及執著於我、眾生和世間的邪見中解脫。
唯有用不斷的憶念、明覺和精力(以激起正念和明覺)修持身念處才將會完善。並
唯有如此才能克服那導致疼痛和悲傷的貪婪和悲痛。所以佛陀說:「比丘們啊!
一個比丘在日常生活中,以身體來觀身精進、明覺和唸唸分明,則能隨處祛除貪
欲和悲痛。」
*受念處*
佛陀告知有關修習觀照一種物質的目標,即是以上所說的身念
處。現在,我們要看看較微妙的非物質目標。佛陀講完身念處後,接著是四念處
經的第二部份是受念處。
修習觀照的目標可以是非物質的。傾向於事物並對它了知是叫識或心。心識有許
多狀態和目標。其中有苦、樂或捨,這一組比其他較易察別。由於一般人都喜樂
厭苦所以教過身念處後,更適合教導受念處,因此感受與心識被列為不同組。
「比丘啊!一個比丘在日常生活精進驚覺和唸唸分明地修受念處,便能祛除貪慾
和悲痛。」
修受念處者需具有三項性質--精進、明覺和正念。這樣則能祛貪婪和悲痛。
感受是領略目標的現象(法)。當接觸後,感受便從心識中產生。當六根緣於六境
而現起六識,這就產生接觸。例如緣於眼根與色境而生眼識。其他感覺器亦是如
此。
緣於觸而生起苦、樂或非苦非樂的感受。當見到或聽到引人的境物時,即引起樂
受。但如果那境物是嫌厭的,即引起苦受。境物如果是非合意非不合意即引起捨
受。
這三種感受可以是五官(世俗)或精神(非世俗)方面的。世俗的感受是誘惑那心去
貪婪或厭惡。這種享受有著不良的後果,它們就如滲有毒素和有刺激性的美味食
物,吃時覺得可口但過後卻要受苦。
當一個人的修行有成就並觀察到事物的實相時,將覺得喜氣洋溢,心滿意足。就
如佛陀說:「當一個人法喜充滿時,他的心是明潔如愉快的。」
世俗的苦受是劇烈的。精神上的痛苦雖然難受但它將緣起喜樂。比如,一個人在
佈施時可能會遇到許多障礙,而且佛陀和已證到涅盤的弟子亦遇到許多困難,所
以應該接受和耐心地承受這種感受。
當一般人遇到非合意非不合意的目標時,就產生非樂非苦的感受。至於此非苦非
樂受是智者所認為高尚的。如佛陀說:「智者不意氣揚揚或沮喪。」
那三種世俗的感受該放棄而以受念處繼續不斷地觀照以提升精神上的感受。
「比丘啊!一個比丘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修持受念處呢?」
「比丘啊!當比丘在感覺樂受時知道『我在感覺樂受』。」至於苦受、非苦非樂
受、經神或世俗的感受,他都知道得很清楚並觀注「我在感覺那種感受」。這指
出在觀照時,感受不可被混亂。依著此方法,一個人便放棄世俗的感受而提升精
神上的感受,這是一個淨心的法門。
根據所教導,感受是要向內自我觀注的。樂受被理解為苦,因短暫的快樂消逝時
便會感到不滿。苦受被視為刺,而非苦非樂受亦無常。因捨受是在苦與樂之間,
它可轉變為其一。
此觀照守護心意以免渴愛於歡樂,厭惡苦難和漠然不理。
至向外(他人)觀照,我們是不能直接了知的。可是,感受能控制一個人的外表如
臉上的表情或言談。這顯示出一個人是否感覺快樂、痛苦或捨受。比如,當一個
人事事如意時,如擁有財富和名譽,他的外表、言談欣喜,並春風滿面,這顯示
出他的快樂。可是,在不順利時,如失去財富、名譽或與所喜愛的人分開,表情
和言談都露出憂傷,顯示出痛苦的狀態。
可是對於智者,他不渴求感受,不論是樂或苦,經神或世俗上的。對於這些感受、
身體、言談及臉上表情一同被觀照著。
佛陀在修苦行時,經歷到精神上的苦受。當捨利弗還是個優波低沙流浪者時,聽
到阿說示尊者說的佛法後,體驗到平和的喜樂。快樂所表露在阿說示尊者的臉
上、身體及言談即刻地幫助了捨利弗。這是個精神上的樂受之實例。
有一些人在面對合意或不合意的目標時,他的心平靜泰然,這是智者所渴望的精
神上的捨受。
傳授修向外的受念處(他人),因為我們難以見到自己的好或壞。唯當以他人為例
子時,我們才瞭解自己。這是個世間法以勉勵我們自己要依正確的法門來修行。
這向內和外的觀照法可使我們知道自己的修持的進展如何。
此外感受的生、滅,和它的生與滅都必須觀照著。感受的生起是由於觸。當觸滅
時,受則滅。觀照感受的生與滅能使到我們明瞭現象的生滅之特徵。
同時,唯有以正念來觀照感受時,如此的觀照才會生起智慧。以正念來觀照每一
個生起的感受是無慾愛、無邪見、不執著於世間的一切為人或我。觀照感受如實
所受,這只是一種現象,能祛除那些引起貪婪或厭惡的世俗法。
它被指為「感受裡的觀受」,因在修持四念處時,修行者不該參雜所觀照的目標。
苦、樂、或捨受,不論是世俗或精神上的,全部都歸類為感受而不是身體、心或
法。
修受念處時,須附有三項條件:精進、明覺和正念。正念的功能是觀注每一個所
生起的感受。智慧(明覺)擁有知道感受如實所受的性質。智者亦有正念,而正念
在每一刻心識裡是很重要的。所以佛陀說:「比丘啊!我說在任何情況裡都需要
有正念。」要有正念就須精進地守護和防範那心以免胡思亂想。有了這三項條件,
就可克服那污染的心、貪婪和悲痛。所以佛陀教導:「比丘啊!一個比丘在修受
念處時,精進、驚覺、唸唸分明,則隨處祛除貪慾和悲痛。」
*心念處*
講解受念處後,佛陀接著說明心念處。
那對目標了知的現象叫著識。沒有目標,就不能對彼有所知。觸緣於六根──眼、
耳、鼻、舌、身、意及六境──色、聲、香、味、觸、法而生六識──眼識、耳
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接著(在思想過程中),如果目標是合意的就引
起樂受,不合意的就引起苦受,而中性的就引起捨受。這些感受已在四念處的前
部討論到。
在四念處裡,除了感受,對事物的了知是好或壞共歸為心法。在大念處Maha-
Satipatthana裡,心法被分析為幾類以便觀照。這八對是:
一、心有貪;心無貪
二、心有嗔;心無嗔
三、心有疑;心無疑
四、攝心;心無亂
五、心廣大;心狹小
六、有上心;無上心
七、心得安穩;心不安穩
八、心得解脫;心不解脫
雖然,在心識裡組合許多心態和因素,但心識為首要並予以觀注。
心有貪就是貪慾的心念和執取引人的目標。即使是沉迷於大多數人所認為快樂的
世俗享受,這都是參有慾火,它可導致未來的無比痛苦。這就如香甜的毒藥慢慢
地起作用。
心有嗔就是激怒和有復仇的念頭。這就如烈性的毒藥可能很快或很慢地起作用。
一些人每遇到逆境時就很容易激怒,但這不很嚴重。這如中和的毒藥迅速起作
用。而有一些人只是氣一陣,這如不起作用的烈性毒藥。還有一些人是很容易生
氣並要過一段時期,氣才消,就如烈性毒藥很快地起作用。可是有一些人似乎不
曾生氣。如果生氣,那只是偶而和輕微,就如不起作用的輕微毒藥,這種是最中
和的,然而它畢竟是毒藥。
心有疑就是迷惑的心,它耽溺於執取或被嗔恨所蒙蔽。這尤其是指散亂。在這種
狀態,一個人不能判明事物,由於缺少理解而進退兩難。
當一個人專注觀照身體的不淨(不淨觀)時,他的心識是無貪。當慈心滿懷時,
他的心識是無嗔恚,而在明白事理時,他的心識是無疑。
攝心是由於煩悶或思量過度。而廣大的心是遠離欲界物,但仍是屬於心與色。反
之,狹小的心是有牽繫著欲界物。
無上心就有如:在一般情形裡,比如思考一些事物,一些人的見解很愚拙而有一
些的卻巧妙。所以聰明的較愚笨的為優。同樣的,有時我們的思考力很好,另些
時候可能更好或更差。在佛法中,善與不善心都各有影響力。劣等的心有比它更
優的心識。比如色界心較欲界心為優,但比無色界心差。因無色界心是沒有其他
的意識比它更優,除了超俗的心。所以無色界心較色界心為優;而色界心較欲界
心為優。即使是在一般人裡亦有不同的等級。
定心是心識平和及穩定於觀照禪定的目標。不定心是浮躁的並制於障礙。
解脫的心是沒有煩惱,因它以善心來阻止不善心的生起。比如以慈愛的力量來解
化恚恨,以慈悲治殘酷,以喜悅治妒嫉,以捨心治愛憎。不解脫的心是受制於不
善的心識。
如果唸唸不懈地觀照每一刻的舉心動念,任何不善心識如貪、嗔、疑將即刻制止。
攝心將被激起和清醒,而散亂心識將集中和鎮定下來。
心念處可向內或外觀,它觀心識的起和滅,而不是人或我,這點上文已解釋過。
同樣的,此觀亦依於三個要素,那是精力、心念和明覺。可是,那常陷入享受的
不定心是難以約束和防範。僅知道它已陷入貪、嗔和疑是不足以挽回。因此,他
須有足夠的精力來提升正念和明覺至智慧圓滿,並能分辨善惡和控制心念。唯有
這樣,修行才有所成就,即是斷絕貪婪和悲痛。
*法念處*
四念處經的第四部份是法念處。經中有說:「比丘啊!一個比丘在日常生活中,
精進驚覺,唸唸分明的修法念處,則隨處□除貪婪和悲痛。」
法是無眾生或無我的現象,僅是彼此相依的條件緣合而有。它的性質與前面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