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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210瑜伽菩萨戒本之心理与伦理观 · 作者:佚名 · 字数:5,001 · 2026-10-09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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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萨戒本之心理与伦理观

释惠敏

瑜伽菩萨戒本之心理与伦理观

释惠敏

国立艺术学院副教授

提要

以往的注疏或研究大多是从六度、四摄的角度来整理瑜伽菩萨戒本,本文则以统计

、分析之方法,考察瑜伽菩萨戒本的心理观与伦理观。

首先根据瑜伽行派的定义,将瑜伽菩萨戒本有关之心所(心理作用),分「染违犯

、非染违犯、无违犯」三类,并配合瑜伽行派的烦恼心所分类说明之。其次,整理并统

计「染、非染、无违犯」所提到的各种心所及因缘,使菩萨行者认识各种心理状态,觉

察某一种心理作用生起时,可能会引起那些行为而违犯菩萨戒条。

瑜伽菩萨戒与其它菩萨戒一样,重视与四重戒相关的贪求、悭、忿、慢等心理作用

的防止;四十三轻戒方面,由统计可知,与「染违犯」相关的心所,以「恨」──嫌恨

等出现次数最多,达19次。若包括相关的忿、瞋恚等,则总共有25次,约

占58%。可见「瞋恨心」是瑜伽菩萨戒主要对治之心理作用。

与「非染违犯」相关的心所,以「懒惰、懈怠」 出现次数

最多,达19次之多,约占21%。可知「精进」也是瑜伽菩萨戒本所重视的心所。

与「无违犯」相关的因缘,以「调伏」出现次数最多,达15次,约占35%。由于此

等行为出于善意,藉此让众生安于善法,所以被认定是「无违犯」。

由「第九、性罪不共戒」的分析可知,瑜伽菩萨戒本之善恶行为,是依据动机与结

果而判断;若结果是「利他」、动机是「怜愍」,则可能是一种「善权方便」,不仅不

是恶的行为或言语,而且反而有很多功德。换言之,瑜伽菩萨戒本并没有预设任何行为

是绝对善或恶(例如主张:杀人、偷盗等行为之性质一定是恶,不论动机是否出于善

意,结果是否有利于他人)。

[目次]

一.前言

二.瑜伽菩萨戒本

三.瑜伽戒本的心理观

四.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分类表

五.染、非染违犯心所及无违犯因缘出现次数总表

六.瑜伽戒本的伦理观──由具悲愍非为恶

关键词:1.瑜伽菩萨戒本 2.心所 3.性罪 4.嫌恨 5.怜愍

一、前言

瑜伽菩萨戒本出自《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在中国所流传的菩萨戒除了

《瑜伽师地论》之外,亦有鸠摩罗什(AD 344-413)所译之《梵网经》戒本。相对于

此,《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最早被翻译到中国者,则是昙无谶于AD 414年所译出的

《菩萨地持经》。从二戒本译出之时间来看,可知中国接触到梵网经菩萨戒之后,不久

也接触到了《菩萨地持经》的菩萨戒。不久之后又出现异译本《菩萨善戒经》,刘宋求

那跋摩译。玄奘又于7世纪又重译「瑜伽菩萨戒本」。所以,瑜伽菩萨戒

本的共有三种汉译本:菩萨地持经、菩萨善戒经、瑜伽菩萨戒本。目前多依玄奘所译之

戒本学习。

目前与《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相关的主要参考研究文献,在梵语校订本与

索引方面,有下列诸书:

1. 荻原云来。《梵文菩萨地》。东京:三喜房佛书林。1930-6:rpt.1971。(pp.

152-183)

2. N.Dutt.Buddisattbabhumi, Tibetan Sanskrit Works Series, Vol. VII,

Patna, 1966。

3. 宇井伯寿。《梵汉对照?菩萨地索引》。东京:铃木学术财团。1961。

4. 横山纮一,广泽隆之。《汉梵藏对照?瑜伽师地论总索引》。东京:三喜房佛书

林。1996。

此外,将梵本与三种汉译本及藏译本逐句对照,使用非常方便的书是:羽田野伯猷

编。《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京都:法藏馆。1993年。pp. 76-230。

有关瑜伽菩萨戒本的主要古今注疏如下:

1. 遁伦。《瑜伽论记》(大正藏 42册, No.1828,pp. 532-541)。

2. Mark Tatz trans. CANDRAGOMIN'S TWENTY VERSES ON THE BODHISATTVA VOW and

its commentary by Sakya Dragpa Gyaltsen. Dharamsala:Library of Tibetan

Works & Archives, 1982。此乃西藏萨迦派三祖札巴坚赞 注解印度

月官论师(七世纪)所着之《菩萨戒二十摄颂》之英译本。

3. 宗喀巴 (法尊译)。《菩萨戒品释》(「大藏经补编」第 8 册) 台北:华宇出

版。1985。宗喀巴(汤芗铭译)。《菩提正道菩萨戒论》。台北:佛教出版。

1989。 宗喀巴(汤芗铭纂)。《瑜伽师地论戒品纂释》。(「大藏经补编」第 8

册) 台北:华宇出版。1985。

4. 韩清净。《瑜伽师地论科记披寻记汇编》。台北:新文丰。rtp. 1983。

5. 太虚。《瑜伽菩萨戒本讲录》(「太虚大师全集」第 8 编「律释」) 。

6. 吕澄。《瑜伽菩萨戒本羯磨讲要》(「吕澄佛学论着选集」第 2 卷)。

7. 续明。《瑜伽菩萨戒本讲义》。台北:大乘精印经会。

以往的注疏或研究大多是从六度、四摄的角度来整理瑜伽菩萨戒本,[1]本文考察

的重点是瑜伽菩萨戒本的心理观与伦理观。所以,首先定义、分析、统计瑜伽菩萨戒本

于染、无染违犯、无违犯所提到之各种心所及因t,整理成各类型的表,使菩萨行者认

识各种心理状态,觉察某一种心理作用生起时,可能会引起那些行为而违犯菩萨戒条;

并注意那些心理作用最容易违反菩萨道。希望藉此方便掌握菩萨心行。

此外,对于瑜伽菩萨戒本之善恶行为的判断标准,是依据动机与结果而判断,或是

预设任何行为绝对是善或恶?换言之,瑜伽菩萨戒本的伦理观也是本文的研究目标。

二、瑜伽菩萨戒本

为了考察瑜伽菩萨戒本中,与「染违犯」、「非染违犯」等有关的心所(心理作

用),首先标附梵语,以便下节定义之。对于「无违犯」等因缘的分项原则,依玄奘译

本之「或」、「若」字为准,以"、"等数字标示;另依梵本戒条中,句首为

"anaapatti" (无违犯)之句,作为「无违犯」的分项原则,另以[*1]、[*2] 标示,

作为参考。

〔四重戒〕

〔第一、自赞毁他戒〕

若诸菩萨为欲贪求 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

〔第二、故悭戒〕

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 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

在前,不起哀怜而修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 法故,虽现有法而

不给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

〔第三、故瞋戒〕

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 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

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内怀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

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

〔第四、谤菩萨藏戒〕

[1]详参:释体韬。《六度四摄与<菩萨地.戒品>之关系》。台北:法鼓文化。1997。

若诸菩萨谤 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2],于像似法,或

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

〔四十三轻戒〕

〔第一、不供三宝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日日中,若于如来、或为如来造制多所;若于正法

、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素怛缆藏、摩怛理迦;若于僧伽,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

菩萨众。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

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信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

违越。

若不恭敬 [3]懒惰、懈怠 [4] 而违犯者,是染

违犯。

若误失念 (sm.rti-sa^mpramo.sa)[5] 而违犯者,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谓心狂乱 [6] 。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

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苾刍,恒时法尔于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

[7]

[2] 《瑜伽师地论》(以下简称《伽论》)卷99 (大30,872c10ff.) 「云何名为像似正

法?谓略有二种像似正法:一、似教正法,二、似行正法。若于非法生是法想,显

示非法以为是法,令他于中生正法想,如是法教实故谛故,非是正法而复像似正法显

现,是故名为『似教正法』。若广为他如是宣说,令他受学,亦自修行,妄起法

想,习诸邪行,而自憍慢,称言我能修是正行,应知是名『似行正法』。为广宣说像似

正法,复说中间嗢■南曰:初法等五种,次根等诸见,非处恶作等,后暴恶戒等....(

872c7)又即于彼能引无义像似正法,以诸因缘开示建立,当知亦名像似正法。」

[3]「不恭敬」意谓轻慢的缘故。《伽论》卷99 (大30,870a27ff.)「云何名为由轻慢

故,犯所犯罪?....于佛、法、僧无敬、无惮、无有羞耻,不乐所学,由轻慢故....」

[4]《伽论》卷53 (大30,589c13ff.)「若随所欲于彼恶业喜乐而转,不能勤励息灭彼

业,是名懈怠。」;同论卷62 (大30,644c13ff.)「云何懈怠?谓执睡眠、偃卧为乐,

昼夜唐捐,舍众善品。」

[5]《伽论》卷53 (大30,589c14ff.)「若与过失相应,于有罪法不能如实明记有罪,

是名忘念。」同论卷62 (大30, 644c15ff.)「云何忘念?谓于久远所作、所说不能随

念,不令随忆,不守根门、不正知住。」

[6]《伽论》卷99 (大30,870c9ff.)「云何无犯?谓五因缘令无所犯.... 又初

修业,痴狂心乱,痛恼所逼,如是名为第五因缘。当知由此五因缘故,从初不犯。」

[7]《伽论》卷47 (大30,553b19) 「云何菩萨极欢喜住?谓诸菩萨净胜意乐住

....

〔第二、贪求名利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其大欲[8] 而无喜足[9],于诸利养及以恭敬生着

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1] 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

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

〔第三、不敬有德同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憍慢 所

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憍

慢所制,怀嫌恨 心,怀恚恼 心,不称正理,发言酬对,是名

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非憍慢制,无嫌恨心,无恚恼心,但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10] ,是名有

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1] 谓遭重病,或心狂乱;[*2] 或自睡眠,他生觉想而来

亲附、语言谈论、庆慰、请问;[*3] 或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决择;[*4] 或复与

余谈论庆慰;[*5] 或他说法论义决择,属耳而听;[*6] 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

欲将护说法者心;[*7]

又住于此在在生处多作轮王,王赡部洲,得大自在,远离一切所有悭垢,威被有情,调

伏悭吝,诸四摄事所作业中,一切不离佛法僧宝,证一切种菩提....若广宣说,如《十

地经》极喜地说....」

[8] 《伽论》卷89 (大30,421c28ff.)「于大人所,欲求广大利养恭敬,故名大欲。」

[9]《伽论》<声闻地>卷25 (大30,421c28ff.)「云何喜足?谓于一衣服、饮食、卧具

等事便生欢喜,生正知足。于所未得所有衣服或麤或妙,更无希望、更无思虑。于所已

得不染、不爱....是名喜足。」

[10] (无记是否可以等于无知?失念等于放逸?)《伽论》卷99 (大30,870a11ff.)

「又彼略由四因缘故,犯所犯罪。一、无知故,二、放逸故,三、烦恼盛故,四、轻慢

故。....云何名为由无知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所犯罪,不审听闻,不善领悟,彼

无解了,无有觉慧,无所知故,于其所犯起,无犯想,而犯众罪,如是名为由无知故,

犯所犯罪。云何名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所犯罪,虽复解了,有其觉

慧,亦有所知,而住忘念,住不正知,彼由如是不住念故,如无所知而犯众罪,如是名

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 当知此中,无知放逸所犯众罪,是不染污。由烦恼盛及

以轻慢所犯众罪。是其染污。」又,(大30,870b715)「....无知故,及放逸故,所犯

众罪是下品罪。烦恼盛故,所犯众罪是中品罪。由轻慢故,所犯众罪是上品罪。」

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8] 或护僧制;[*9] 或为将护多

有情心而不酬对,皆无违犯。

〔第四、不应供受衬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延请,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饮食及衣服等

诸资生具,憍慢 所制,怀嫌恨 心,怀恚恼 心,不至

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11]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

违犯。

无违犯者,[*1] 或有疾病;或无气力;或心狂乱;[*2] 或处悬远;

或道有怖;[*3] 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4] 或余先

请;[*5] 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6] 或为引摄未曾有义;

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7] 论义决择当知亦尔;[*8] 或复

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9] 或为护他多嫌恨心;[*10] 或护僧制。不至

其所,不受所请,皆无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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