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文学 › 沉默的大多数 › 第二章

第二章

沉默的大多数 · 作者:王小波 · 字数:5,025 · 2026-10-08 17:50
支持中文男声 / 女声,可调语速
字号
背景
行距

伦理(尤其是社会伦理)问题的重要,在于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内。我在这个领域里有话要说,首先就是:我要反对愚蠢。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傻有时能成为一种威慑。假如乡下一位农妇养了五个傻儿子,既不会讲理,又不懂王法,就会和人打架,这家人就能得点便宜。聪明人也能看到这种便宜,而且装傻谁不会呢——所以装傻就成为一种风气。我也可以写装傻的文章,不只是可以,我是写过的——“文革”里谁没写过批判稿呢。但装傻是要不得的,装开了头就不好收拾,只好装到底,最后弄假成真。我知道一个例子是这样的:某人“文革”里装傻写批判稿,原本是想搞点小好处,谁知一不小心上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成了风云人物。到了这一步,我也不知他是真傻假傻了。再以后就被人整成了“三种人”。到了这个地步,就只好装下去了,真傻犯错误处理还能轻些呀。

我反对愚蠢,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这种人只是极少数,而且这种人还盼着变聪明。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愚蠢里都含有假装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这一点并不是我的发现,是萧伯纳告诉我的。在他的《匹克梅梁》里,息金斯教授遇上了一个假痴不癫的杜特立尔先生。息教授问:你是恶棍还是傻瓜?这就是问:你假傻真傻?杜先生答:两样都有点,先生,凡人两样都得有点呀。在我身上,后者的成分多,前者的成分少;而且我讨厌装傻,渴望变聪明。所以我才会写这本书。

在社会伦理的领域里我还想反对无趣,也就是说,要反对庄严肃穆的假正经。据我的考察,在一个宽松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优雅,收获到精雕细琢的浪漫;在一个呆板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幽默——起码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呆的这个社会里,什么都收获不到,这可是件让人吃惊的事情。看过但丁《神曲》的人就会知道,对人来说,刀山剑树火海油锅都不算严酷,最严酷的是寒冰地狱,把人冻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假如一个社会的宗旨就是反对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狱又有不如。在这个领域里发议论的人总是在说:这个不宜提倡,那个不宜提倡。仿佛人活着就是为了被提倡。要真是这样,就不如不活。罗素先生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弟兄姐妹们,让我们睁开眼睛往周围看看,所谓的参差多态,它在哪里呢。

在萧翁的《巴巴拉少校》中,安德谢夫家族的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那些话都编得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句是:人人有权争胜负,无人有权论是非。这话也很有意思,但它是句玩笑。实际上,人只要争得了论是非的权力,他已经不战而胜了。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就算成功。为此也要去论是非,否则道理不给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让你遇到。我开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么,但我总得申明我的态度,所以就有了这本书——为我自己,也代表沉默的大多数。

王小波

1997年3月20日

本文是作者为自己的一部杂文自选集写的序言——编者注。

回首页

回首页

变形记

作者:王小波

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那夕阳照耀下的杨树,树上的叶子忽然从金黄变成火红,天空也变成了墨水似的暗蓝色。我的心情变得好起来。我从床上爬起来,到外边去。那棵杨树的叶子都变成了红绸子似的火焰,在树枝上轻盈地飘动。从太阳上流出很多金色的河流,在暗暗的天顶上流动。大街上的灯忽然全亮了,一串串发光的气球浮在空中。我心情愉快,骑上自行车到立交桥下去找我的女朋友。

她站在那儿等我,穿着一件发紫光的连衣裙,头上有一团微微发红的月白色光辉。那一点红色是着急的颜色。我跳下自行车说:“你有点着急了吧,其实时候还不到。”

她没说话,头上的光又有点发绿。我说:“为什么不好意思?这儿很黑,别人看不到我们。”

她头上的光飘忽不定起来。我说:“什么事使你不耐烦了呢?”

她斩钉截铁地说:“你!你什么都知道,像上帝一样,真讨厌!”

我不说话了,转过头去看那些骑车的人。他们鱼贯穿过桥下黑影,拖着五颜六色的光尾巴,好像鱼缸里的热带鱼在游动。忽然她又来捅我,说:“咱们到外面走走吧,你把见到的事情说给我听。”我们就一起到桥上去。因为刚才我说她不好意思,这时她就挽着我的胳膊,其实臊得从头到脚都罩在绿光里。我说:“你真好看,像翡翠雕成的一样。”

她大吃一惊:“怎么啦?”

“你害羞呢?”

她一把摔开我的胳膊说:“跟你在一起连害羞都害不成,真要命。你看,那个人真可怕!”

对面走过一个人,脸腮上一边蹲了一只晶莹碧绿的大癞蛤蟆。我问她那人怎么啦,她说他满脸都是大疙瘩。我说不是疙瘩,是一对蛤蟆在上面安息。她说真有意思。后来一个大胖子骑车走过,肚子好像开了锅似的乱响,这是因为他天天都和老婆吵架。过了一会,开过一辆红旗车,里面坐了一个男扮女装的老处女,威严得像个将军,皱纹像地震后的裂纹,大腿像筷子,阴毛又粗又长,像钢剑一样闪闪发光。我把见过的事情告诉她,不过没告诉她我在首长的小肚子上看见一豪猪。她笑个不停,还说要我把这些事写到我的诗集里去。

我有一本诗集,写的都是我在这种时刻的所见所闻。除了她,我没敢给任何人看,生怕被送到精神病院里去,但是她看了以后就爱上了我。我们早就在办事处登记结婚了,可是还保持着纯洁的关系。我老想把她带到我那儿去,那天我也说:“晚上到我那儿吧!”

“不,我今天不喜欢。”

“可是你什么时候喜欢呢!”

她忽然拉住我的手,把脸凑过来说:“你真的这么着忙吗?”我吻了她一下,刹时间天昏地暗,好像整个世界都倒了个儿,原来在左边的全换到右边去了。我前边站了一个男人,我自己倒穿起了连衣裙,后脚跟下好像长了一对猪蹄,而且头重脚轻得直要往前栽倒。我惊叫一生,声气轻微。

等我惊魂稍定,就对自己很不满意。我的肩膀浑圆,胸前肥嘟嘟的,身材又变得那么矮小,尤其是脚下好像踩着高跷,简直要把脚筋绷断。于是我尖声尖气地叫起来:“这是怎么了?”

那个男人说:“我也不知道,不知怎么就换过来了。嘿,这可真有意思。”

原来那个男人前十秒钟还是我呢,现在就成了她了。我说:“有什么意思!这可糟透了!还能换过来吗?”

她的声音充满了幸灾乐祸:“你问我,我问谁去?”

我气急败坏地说:“这太可怕了!这种情况要持续很久吗?”

“谁知道呢?也许会这么一直持续下去,我当个老头终此一生呢。我觉得这也不要紧,你我反正也到了这个程度了,还分什么彼此呢!”

我急得直跺脚,高跟鞋发出蹄子般的声音。我说:“我可不干!我不干!这叫什么事呀!”

“小声点!你嚷嚷什么呀。这事又不是我做主。这儿不好说话,咱们到你家去吧。”

我不走,非要把事情弄明白不可:“不行,咱俩得说清楚了。要是暂时的,我还可以替你支撑着,久了我可不干。”

“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呢。你的衣服全是一股怪味,皮鞋还夹脚呢。我也讨厌当个男人,当两天新鲜新鲜还可以。咱们回家吧。”

我和她一起往回走,她推着自行车。我走起路来很费劲,不光高跟鞋别扭,裙子还绊腿。身体也不大听我使唤,走了一百多步,走出我一头大汗来。我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想喘喘气,她就怪声怪气地说:“你就这么往地下坐呀!”

“我累了!”

“哟,我的裙子可是全新的,尼龙针织的呢!快起来,好好掸掸土!”

我勉强站起来,满怀仇恨地瞪了她一眼。为了表示对她的蔑视,我没有掸土,又往前走了。走了几步,高跟鞋穿着太憋气,就把它脱下来提在手里。走了一段,我还是不能满意,就说:“你怎么长这么小的脚!虽说个儿小,这脚也小得不成比例。你就用这种蹄子走路吗?”

她哼了一声:“不要怨天尤人,拿出点男子气概来!”

男子气概从那儿来呢,我头上长满了长头发,真是气闷非常,浑身上下都不得劲。我们摸着黑走进我的房子,坐在我为结婚买来的双人床上,好半天没有开灯。后来她说:“你的脚真臭!我要去洗一洗。”

我说:“你去吧!”

她走到那间厕所兼洗澡间里去了,在那儿哗啦哗啦的溅了半天水。我躺在床上直发傻。后来她回来了,光着膀子,小声说:“真把我吓坏了,嘿嘿,你在外边显得像个好人似的,脱下衣服一看,一副强盗相。你也去洗洗吧,凉快。”

我到洗澡间里照照镜子,真不成个体统。脱下衣服一照镜子,我差一点昏死过去。乖乖,她长得真是漂亮,可惜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我洗了洗,把衣服又都穿上,把灯关上,又到床上去。她在黑地里摸到我,说:“怎么样,还满意吧,咱长得比你帅多了。”

我带着哭腔说:“帅,帅。他妈的,但愿今天晚上能换回来,要不明天怎么见人。”

“嘿,我觉得还挺带劲。明天去打个电话,说咱们歇三天婚假。”

这倒是个好主意。“可是三天以后呢?”

“这倒有点讨厌。这样吧,我上你的班,你上我的班,怎么样?我讨厌上男厕所,不过事到临头也只好这么办了。”

我反对这样。我主张上公安局投诚,或者上法院自首,请政府来解决这个问题。她哈哈大笑:“谁管你这事儿!去了无非是叫人看个笑话。”

她这话也不无道理。我想了又想,什么好办法也想不出来。可是她心满意足地躺下了,还说:“有问题明日再说,今天先睡觉。”

我也困得要命,但是不喜欢和她睡一个床。我说:“咱们可说好了,躺下谁也别胡来。”她说:“怎么叫胡来,我还不会呢。”于是我就放心和她并头睡去。

第二天早上,我叫她给两个工作单位打电话,叫我们歇婚假。她回来后说:“请假照准了。今天咱们干什么?奥,你去到我宿舍把我的箱子拿来。”

我说:“你的东西,你去拿。”

“瞎说!我这个样子能拿得出来吗?你爱去不去,反正拿来是你用。”

我坐在床上,忽然鼻子一酸,哭了起来。她走过来,拍我的肩膀说:“这才像个女人。看你这样子我都喜欢了。你去吧,没事儿。”

我被逼无奈,只好我去拿东西。走到街上,我怕露了马脚,只好做出女人样,扭扭捏捏的走路。路上的男人都筑曲线毕露的连衣裙太糟糕,真不如做件大襟褂子,再把头发盘得和老太太一样。

她宿舍里没人,我像贼一样溜进去,把箱子提了出来。回到家里,只见她还比手画脚脚的拿保险刀刮胡子,胡子没剃下来,倒把眉毛刮下来不少。我大喝一声:“别糟践我的眉毛!你应该这样刮”… 。她学会之后很高兴,就打开箱子,传授我那些破烂的用法,真是叫人恶心到极点。

变成女人之后,我变得千刁万恶,上午一小时就和她吵了十一架。我觉得屋里布置得不好,让她移动一下,她不乐意,我就嘟哝个不停。后来又去做午饭,她买的菜,我嫌贵嫌老。她买了一瓶四块钱的葡萄酒,我一听价钱就声嘶力竭地怪叫起来,她只好用两个枕头把耳朵捂住。我对一切都感到不满,在厨房里摔摔打打,打碎了两三个碟子。她开头极力忍受,后来忍无可忍,就厉声呵斥我。我立刻火冒三丈,想冲出去把她揪翻,谁知力不从心,反被她按倒在沙发上。

她不怀好意地冷笑着说:“你别胡闹了,否则我就打你的屁股!”

我咬牙切齿地说:“放我起来!”

她在我屁股上轻轻打了一下,我立刻尖叫起来:“救命呀!打人了!”她马上松了手,拿到一边去,脸上满是不屑之色:“至于的吗?就打了那么一下。”我坐起来,嚎哭着说:“好哇!才结婚第一天就打人,这日子可怎么过… ”我又嘟哝了一阵,可是她不理我,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吃过晚饭,她提议出去走走。可我宁愿待在家里。我们看了会电视,然后我就去洗澡,准备睡觉。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的身体十分讨厌。在那婀娜多姿的曲线里包含着一种令人作呕的味道,丰满的乳房和修长的大腿都很使我反感。长着这样的东西只能引起好色之徒的卑鄙感情,所以我应该尽可能少出门。

要当一个女人,应该远离淫秽。我希望脸上爬满皱纹,乳房下垂,肚子上的肉搭拉下来,这才是新中国妇女应有的形象。招引男人的眼目的,一定是个婊子。我觉得我现在这个形象和婊子就差不多。

当我们两个一起躺在床上时,她告诉我:“你今天的表现比较像个女人了。照这样下去,三四天后你就能适应女人生活,可以去上班,不至于露马脚了。”

我听了以后很高兴,可是她又说:“你的情绪可和我过去不一样,显得像个老太太。不过在妇联工作这样很合适。”

我告诉她,她的表现很像个男人。我们俩谈得投机起来。她推心置腹地告诉我:她很想“胡来”一下。我坚决拒绝了。可是过了一会,我又想到她可能会起意到外边也去胡来,这就太糟糕了。我就告诉她,可以和我“胡来”,但是不准和别的女人乱搞,她答应了。我告诉她“胡来”的方法,她就爬到我身上来,摸摸索索地很让人讨厌。忽然我觉得奇痛难忍,就杀猪也似的哀号一声,把她吓得连动都不敢动,过了好半天才说:“我下来了。”可我在黑地里哭了好久,想着不报她弄伤我之仇誓不为人。

目录 推荐给好友

书友评论 (0 条)

游客也可评论,登录后可享更多权益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