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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随想--亦舒 · 作者:佚名 · 字数:5,004 · 2026-10-09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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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人家两岁半什么都会,美妈生美女,精妈生精女,信焉。

太年轻

传台湾中年商人与香港青春艳星往来。

那位男士否认:「我不喜欢太年轻的女子。」

太年轻三字可圈可点,不要说是那样身分的一个人,连我都不喜欢太年轻的女孩子。

年纪无所谓,有些人十八九岁就非常成熟懂事,态度沉着,完全知道要的是什么,朝着固定方向走,那就很好,不算太年轻。

也有些人在一个小环境内被惯坏了,心中充满憧憬幻象,放肆任性,不知己不知彼,一味胡闹,行为品格一如幼儿,实在吃不消。

多数人不介意女伴年轻,够亮丽嘛,真不知道单独相处之际有些什么共同话题,也开,能够听她似只小鸟似吱吱喳喳,已经够好。

朋友总得志同道合,那样才能天南地北,无所不谈,价值观必需完全相同,否则闲谈变作辩论会,还有什么意思。

这是女性选女友的观点,男性选女友的条件自然不同,许多并不敢要求旗鼓相当。

粉盒

午饭毕,放下筷子,只见各女士自手袋中取出粉盒,打开,照着小镜子,忙往脸上抹粉,动作一致,小心翼翼,看着看着,不禁大笑。

笑后当然捱了一顿骂,我有无粉盒?当然有,十来甘岁,各种牌子大小质地颜色俱备,出门之前,为表示礼貌尊重,亦努力添上人工色彩。

有什么可笑?

呵,这几十年来,女性经历多少艰辛,今非昔比,身分地位环境大大提升,友侪中不少在事业上已经独当一面,可是,照样没有忘记敷粉搽胭脂,于是大乐,于是大笑。

适些年来,当然也见过从不补粉的漂亮女生,张敏仪是其中之一。

刘天兰也一向不照小镜子。

还有,林青霞饭后也没有补唇膏。

这大概只是一种习惯,养成不补妆习惯的,肯定是不拘小节的潇洒与一份自信。

女子补妆是十分娇俏的一个小动作,不过什么都得适可而止,有恶作剧人士一边吃饭一边敷着,结论是,某某昨晚一顿饭时间共打开粉盒照了甘七次。

不晓得究竟想看到什么。

珍重健康

同文赴墨西哥旅游,一直饮食小心,只喝罐装瓶装饮料,以及酒店内煮得烂熟的食物,一路幸保不失,到飞机场启程回家,乐极忘形,叫了杯可乐,没留意到汽水中加了冰,一喝下去,腹痛如绞,死去活来。

还是染了大肠杆菌。

唉,鬼不知坦尼亚风景艳丽独突,又利马高原原始蛮荒神秘,谁不想到此一游,可是来来去去到的最多的地方还是北美洲诸大城市,无他,皆因珍重健康,珍重生命。

国家地理会会员到处探险,照片与日志惊心动魄,涧水过亚马逊河,一分钟内就有一百条巨型水蛭啜在腿上吸血;森林中毒蛾幼虫爬过人背,整块背皮溃烂红肿,经月不愈...

英雄同常人有点距离,冒险同旅游也自有分别,普通人,带着孩子,即使到南美洲,最好乘现代先进雷达装置的大型游轮、三餐都在船上吃,由导游带着,在游客区逛一两个小时好回去休息了。

美加为我所喜,皆因处处的公共卫生间均清洁明亮,棉液厕纸齐全,真令游人心身舒泰,城市风貌单调一点,无所谓啦。

大男人

报载:「狮城殴妻现象存在,大男人主义作祟」。

殴妻与大男人主义有什么关系?同样,用平底锅打人与烹饪技术也绝对不挂钩。

想做真正的大男人,必须先对妇孺员起全部责任,还有,付清所有帐单。

曾见过一位男士,被妻子骂足三十分钟,一声不答,等老婆住了声,他站起来,微笑地鞠个躬,说道:「多谢指教,多谢指教」,有如此涵养,方可称大男人。

倘若皱了眉头,或嘀嘀咕咕,只好算小男人,若举起拳头,那是上海人口中的瘪三,广东人要叫声乞儿。

有家教的太太如此教五岁的儿子:「你是男人,要对女孩子尊重,有好吃的东西,让女孩子先吃」。

一日戴天与倪匡说到女人不讲理,两人的结论是:「哎呀,怎么妄想与女人讲道理?让到底算了」,这不折不扣是大男人沙文主义言论,讲理的女人世上多得很,不过,大男人肯承让,也就算了。

真正的大男人,自觉高过女人多多,天生认为应当保护女子,容忍女子,怎么会动手打妇孺。他们甚至不会出言欺压讽刺妇女,妇女再无理幼稚,也属应该,因为他们是大男人。

蹩脚!

某某发展局将于明年一月底组织一个由七十间本港公司组成的庞大的代表团,参与在巴黎举行的国际成衣贸易展览。以便树立一个鲜明而成熟的香港时装形象。

列位看官,你们可有看过更蹩脚的中文?

这样难看的中文想必由同样马虎的英文翻译过,陈腔烂调,拖泥带水,敷衍塞责,反正是机关里的例牌宣传稿。发出去拉倒,还有报馆编辑可能会删增润饰,又过一关,若有市民发难大可报怨说忙得不可开交。

任何懂中文文法人士都会将稿改为「明年一月底,某某发展局将联同本港七十间公司,一齐组成庞大代表团,前往巴黎,参与国际国际贸易成衣展览,树立香港时装鲜明成熟的形象。

为什么没有人动笔改,因为月薪超过两万者统统不谐中文吧,不做不错,做多错多,

一切交给手下最小的小孩子做,故年复一年,月复一月,宣传稿上有这么低水准的中文出现。

应该启用中文编辑,将四不象中文修一修,补一补,届时本市四十多张报纸会乐意采用也说不定。难道真想到九七之后再学中文不成?

访问

能够拒绝的话,一定不接受访问。

多么尴尬的一件事,聊天内容,被记录下来,登在报上,供读者消遣。

既不能说真话,故有「文坛没有黑幕,做好本分即可」之语,又不能讲假话,只得支吾「不算百分百公平,亦已足够公道,怀才不遇难得一见」之类,你想想,多累。

一不欲讲公事,像印了多少本书,实卖几许这些,二不肯提私事,咄,作者与家人是否相爱同读者有啥相干。

换句话说,不够健谈,无话可说。

我不想说别人写得不好,亦不想说我写得好,只能折中地答,批评我的人,不一定写得比我好,尽管这样模棱两可,仍然不令记者满意。

十个有八个记者但求访问有震憾感,不计后果,当事人说过的当然照写,当事人没说过的也照写,说过而让他不要写出来的越加要写。

结果是不愉快的多,所以渐渐不接受访问,有什么意思,大可在自己的专栏里发表。

但是我最爱看访问,尤其是那些「读者呀,什么都能同您说,心可以交给您,可是年龄不能告诉您」式访问,娱乐性无比丰富,读之有益身心。

吃亏

在家工作,真正吃亏。

在写字楼办公,一早出门,对不起,人不在,人情也不在,分身乏术,一切交予家务助理,眼不见为净,任由编排,下班回到家家,有粥吃粥,有饭吃饭,随即休息。

在家工作,一样分秒必争,可是旁骛之多,说之不尽。

孩子先不觉得大人是在做正经事,不住要求这个要求那个,至少得让他坐在同一张写字台上做功课。

拍档见人人在家,难免道:「这个上午我叫银行/医生/会计师/车行打电话来」,于是整个上午得抽空应付各色人等。

毫无尊严,一会邮差来按铃,隔一阵子又有捐款者上门来,把工作时间切割成一小片一小块,溃不成军。

到了下午,也就精疲力尽。

当年在办公室,一本正经,什么都不必理会,整个上午开一个会,各路同事齐集总部,汇同各部的资料,逐一讨论,好不威风。谁敢拨电话进来?闲杂人等,一於挡驾。

终有一日,租间写字楼,每天出用去写,工作完毕,才打道回府。

不予置评

漫画大王重出江湖,对记者表示:「我对行家的评语从不不予置评」。

我们有一句数千年的谚语叫同行如敌国。

生活在同一时代,做同一个行业,彼此打过照呼,同一张桌子吃过饭,又也许在同一张副刊上写稿,熟稔到某一地步,你很难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他也绝不会对我的作品表示欣赏,高与下,清与渴,要待日后才能分解,此刻?人同此心,总以为都可以平起平坐。

故此,行家若作出不公平批评,大可装作听而不闻,祝而不见,行家若茶余饭后起哄称赞几句,亦毋须高兴得过头,宜继续努力。

编者与读者的意见非常值得尊重,虚心受教,行家说些什么,恕不受理,一笑置之。

小朋友问及写作守则,也不过八个字:不要脱稿,不要抄袭,呵,还有,不要动辄提传世二字,此酱缸避之则吉。

行家上千,许多稿酬比你我高,又许多锋头比你我劲,还有,许多文字亦比你我优秀,还有,为人比你我清高文雅,还有,有人更为用功专注……各人风格不一样,各有各好处,各有各读者。

!

「……纵然日后有所进步,也不过在报尾巴多写一两段而已,何能乇底觖决经济困境?又一生劳累所得几何?此我辈稿奴之悲哀也!」

身为同行,看到这种牢骚,真正难过。

这样自怨自艾自卑自怜自轻自贱,还有什么自尊可言,一定会自作自受,终日郁郁寡欢。

文字天天怨声载道,毫无创意,必然为读者唾弃,造成恶性循环,以后收人更加酸涩。

我们写是因为喜欢写,老实说,不写还真有点不舒服,老匡曾偷偷承认,不能让老板听

见,其实没钱他都写,文字创作是世上至大乐趣之一,纵使天分有限,我也觉得其乐无穷,在最不如意的时刻,亦埋头苦写,稿酬不足生活,则寻找兼职。

清平世界,自由征文,我们是自己的主人!做得这样怨尽怨绝,大可转行,若无能力另谋高职,则应当庆幸仍有专栏可写,不如高高兴兴,敬业乐业。

我认识一班写流行小说的同人,亦结交若干搞纯文学的友人,路线不同,可是对写作却一般热衷,绝不抱怨怀才不遇,收人菲薄,只懂孜孜不倦,努力向进。

读者

读者分好几种。

另一些,是清醒的读者,哪一本写得比较好,哪一本写得略为单薄,他一清二楚,见了面,会板着脸,要求作者退款赔偿他认为不够好的作品,作者自然汗颜,不过心实喜之,这样的读者,拥有十万位的话,也就是名作家了。

最令写作人抬不起头来的读者,是全盘沉醉那种,他照单全收,不知多忠诚,令作者诚惶诚恐,战战兢兢,下笔时千斤重,怕辜负他们。

还有家长式的读者,虚虚管着作者:「幸亏你没有接受那种杂志访问」,「不可以写某报,那是一张乱丽滥花的报纸(?),「到了今天,千万别公开私生活」!

命运的安排真奇怪,除出亲戚、朋友,我还有读者关怀,真正幸运。

买书

七五年在英国曼城读书,阅报知书剑恩仇录重新整理出版,便致函明窗,要求邮寄一套,那时明报向同人购书有七折优待。

书很快收到,立刻挑灯夜读,照例看得泪如泉涌,书剑并非金著至好一部,可是浪漫缠绵的细节特别使喜读爱情小说的我潸然泪下。

毕业时其他侨生要求:「金著全送我们」,便慷慨相赠,回港后赴明窗买齐全套,搁床头,天天晚上看,边读边抱怨增删润饰后的射雕不及吴与记小小本好看,而且,一直认为郭靖、杨过长相如云君插图造型,绣像多多益善。

我是那种典型不理智读者,不懂得分析故事有什么巧妙独突,只晓得哗,好看,欲罢不能。到了今天,大概第十次买鹿鼎记,平邮寄到,一翻,只觉纸质大不如前,不禁暗笑:太为小读者着想,标价老是不肯提高。这是后遗症。

这一套要来送给家住西雅图的小朋友,并忠告:「移民前应置齐全套」,可是他说当时买不到。

何用赠阅?要看的人,一定会自掏腰包,不要看的人,签好上下款恭敬奉上,他也是不看,故此不赠阅,也不要求赠阅。

传世

传世,是一个很简单的形容词,传世之作,就是世世代代可以传下去的作品,为什么有些作品历久不衰拥有读者?当然是因为好看,这是最简单的选择。

谁说那部作品精采?自然是庞大的读者,你说好看,他说好看,我也说好看,故人手一册,继而流传到海外,华侨遍天下,亦争相阅读。

该批读者老了,他们的下一代也还爱看,仍不觉作品过时,仍然追着来读,一代又一代均如此,像唐诗三百首,像红楼梦,便是传世之作。

所以写作人最喜欢小读者,噫,他们正是下一代,再传十来廿代,大功告成。

最有希望传世的当代著作,一定是金著,已经传了好几代了,阁下最初看射雕是几岁?廿八藏,好,令郎在高中时也读射雕,什么,令孙今年十一岁,也已对射鹏有兴趣?

道本书卖了三十五年还一直畅销,一纸风行,已经踏上传世第一步。

传世之作不是小圈子可以捧出来,某些作品今世都没人看,下一世找谁看?传不传世,看大量的读者可愿意把这本作品传下去。

一家人

什么叫做一家人?

二次大战期间,纳粹德国疯狂轰炸伦敦,白金汉宫遭受破坏,下雨时四处漏水,险象百出,国会请皇后暂避到别处去。

皇后笑笑答:「孩子们(指依利莎白与玛嘉烈公主)跟着我走,我则跟着皇上(乔治六世)走,而皇上则永远不会走。」

他们一家在伦敦捱到大战结束,盟军胜利。想像中一家人就该是这个样子。

无论怎么样都团结一起互相扶持,共富贵亦共患难,有问题放在桌子上讨论,要承担的话一起负重,要牺牲则共同损失好了。

想兄弟姐妹走同一路线要求无异太苛,但与伴侣至少应该有商有量吧,否则怎么还算一家人呢。

世事盛极必衰,否极则泰来,人有三衰六旺,一见势头不对,立刻掉头即走,那真会累死,有时也要捱捱义气,守住阵地,等环境起色,时时望高处,未必从心所愿,往往弄巧反拙。真没想到共进退竟那么困难,你看一家家情愿把妇孺留在外国待领护照,就是因为户主不愿牺牲多一点来成全家人。

座位

小友讲了一则故事。

在一次宴会中,每张座位都放着名牌,先到的客人一看到桌上有XX大名,不愿意同他坐,便把他名牌扔到另外一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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