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书籍 › 易经明道录 › 第三章

第三章

易经明道录 · 作者:佚名 · 字数:5,010 · 2026-10-09 12:50
支持中文男声 / 女声,可调语速
字号
背景
行距

惯成自然,得以从文字运用上领略文字所蕴藏的「智能」。所以读书人不仅

深谙语言文字的威力,且知道如何与人沟通、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然而物

极必反,剥复相因,在饱学之余,读书人过于轻视技能,以致在生产制造技

术上,落居西方之后。

今日之教育则又矫枉过正,专重技术知识,完全忽略了语言文字的智性。

尤其是大力推广白话文的结果,导致年轻人不识经书,仅以文字的表面应用

为满足。久而久之,劣币驱逐良币,文字深层的引申义渐失其传,舞文弄墨

成为雕虫小技。这也是为什么尽管教育普及,一般专家学者的理解、判断能

力反而低落的原因。

《易经》中之象数,正代表了垂直分类中的引申定义。在失道之时,有

心人不妨按图索骥,或能有所获(此中详细论证,请见《易理探微》)。

第三章 象征符号

本书之立场,是先假定《易经》的卦、爻辞正确,并根据其游戏规则,

以求了解其设计的原理。至于此原理是否有调整、增订的必要,端视今后的

印证而定。在初步的分析下,我个人认为《易经》之卦、爻辞,是根据卜筮

例证,取其已经应验之事为代表。

古人重视卜筮,举凡祭祀、田牧、征伐、婚丧等事,无不先卜筮而后决

之。《周礼》春官宗伯:「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中之

与否」。因此,大量的数据记录,必然是卦、爻辞的参考依据。

卜与筮原有别,「卜」盛行于夏商,是将龟、兽骨处理后,观察其所呈

之「兆」象,以判断吉凶。<周礼春官太卜>:「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

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由此可知,当时已经有大

量之文字数据,记载各种卜兆的结果。

文王演易,重八卦为六十四卦(因连山、归藏失传,学者咸信系文王演

六十四卦,但既然曾有连山、归藏,且沿用数百年之久,不可能仅有八卦而

已),每卦有六爻,并作卦、爻辞,选用蓍草,制订筮占之法。因有别于卜,

故称筮。及后卜渐渐衰微,卜筮遂通指筮而言。

由于卦爻有限,而事物的变化无尽,故而以少驭多,以简代繁是唯一可

行的办法。

尽管圣哲有着超人的智能,但是在两千多年前,一般人的观念尚未十分

成熟,除了利用卜筮已经证实的案例,作为卦爻的说明外,很难想象出其它

更有效、以简代繁的策略。

因此,最合理的推测便是,当时文王所作的爻辞,一定参考甚至采用了

一些占例,以象征该一事件模式。

这种占例的象征,皆保存在经文中,谓之为「象」。要了解「为什么《易

经》要这样说」?就必须用「象」来说明卦、爻辞,才能看出该种排列组合

的原筮记录。时至今日,《易经》仍然有相当程度的应用价值,这表示卦、

爻辞的原作者,对于象征符号应用的成功。然而为了发挥易道的实用性,吾

人在理解之余,尚有必要大量而有系统地,重新加以整理,使之趋于完善。

下文之「象」,系录自<易经说卦传>第十一章,来注之象征概念,皆

出于此。

┌─┬─┬─┬─┬─┬─┬─┬─┬─┬─┬─┬─┬─┬──────..

───┐..

│卦│卦│卦│身│身│形│物│颜│植│动│现│物│效│其

他│..

│名│象│德│体│份│状│质│色│物│物│象│件│应│

│..

├─┼─┼─┼─┼─┼─┼─┼─┼─┼─┼─┼─┼─┼──────..

───┤..

│干│天│健│首│君│圜│金│大│木│马││冰│寒│老马、瘠马、

驳马、│

│.. ││.. ││父││玉│赤│果││.. ││.. │良马

│..

├─┼─┼─┼─┼─┼─┼─┼─┼─┼─┼─┼─┼─┼──────..

───┤..

│坤│地│顺│腹│母│方│布│黑││牛│吝│大│众│均、文、柄、

子母牛│

│.. │.. │.. │.. │.. │.. │釜││.. │.. │啬│舆││..

│..

├─┼─┼─┼─┼─┼─┼─┼─┼─┼─┼─┼─┼─┼──────..

───┤..

│震│雷│动│足│长││.. │玄│竹│龙│决│大││善鸣之马、馵

足、│..

│.. │.. │.. │.. │子││.. │黄│苇││躁│涂││的颡、蕃鲜、

反生稼│

├─┼─┼─┼─┼─┼─┼─┼─┼─┼─┼─┼─┼─┼──────..

───┤..

│巽│风│入│股│长│高││白││鸡│进│绳│不│臭、寡发、广

颡、│..

│.. │.. │.. │.. │子│长││.. │.. │.. │退│直│果│近利市三倍、

工│..

├─┼─┼─┼─┼─┼─┼─┼─┼─┼─┼─┼─┼─┼──────..

───┤..

│坎│水│陷│耳│中│弓│血│赤│坚│豕│亟│沟│隐│多眚、心病、

耳痛、│

│.. │.. │.. │.. │男│轮││.. │木││心│渎│伏│月、盗、矫輮、

加忧│

├─┼─┼─┼─┼─┼─┼─┼─┼─┼─┼─┼─┼─┼──────..

──┤..

│离│火│丽│目│中│大││.. │槁│雉││甲│戈│日、电、蚌、

鳖、龟│

│.. │.. │.. │.. │女│腹││.. │木││.. │胄│兵│蟹

│..

├─┼─┼─┼─┼─┼─┼─┼─┼─┼─┼─┼─┼─┼──────..

───┤..

│艮│山│止│手│少││小││果│狗││门││阍寺、径路、

黔喙、│

│.. │.. │.. │指│男││石││蓏│鼠││阙││坚节木

│..

──────┤..

│兑│泽│悦│口│少│毁││.. │.. │羊││.. │附│妾、巫、

│..

│.. │.. │.. │舌│女│折││.. │.. │.. │.. │.. │决│刚卤地

│..

└─┴─┴─┴─┴─┴─┴─┴─┴─┴─┴─┴─┴─┴──────..

───┘..

第四章 术语解释

一、爻

爻有阴及阳两种,三爻组合为卦。

┌─┬─┬──┬────────┬────────┐..

│爻│形│代称│爻德│.. 象征│..

├─┼─┼──┼────────┼────────┤..

│阳││.. 九│主动,刚健,进取│君子,男性,实体│

│阴││.. 六│主静,柔顺,诚信│小人,女性,虚空│

└─┴─┴──┴────────┴────────┘..

二、卦

单卦:以天、地、人三才为结构,爻为变量,分三爻由下往上变化。

单卦仅有八个,即为八卦,详见第一章。

重卦:由两个单卦组成,在上者称为上卦、外卦或悔卦;在下者称为下

卦、内卦或

贞卦。内卦主静,以自我为出发点,向外开展。外卦主动,是外在的大

环境。

重卦之爻位,最底部称之为初,是卦之始,象征平民。上升为二,为一

家一族

或单位、地方之主。再升为三,指正要进入朝廷或外在大环境之际,动

辄得咎

。上升至四,则在君之侧,位高而危。五位为君位,有权有势。再升为

上,相

当于太上皇,已无能为力。

若将重卦六爻视为整体,其三才之分配为:初、二爻居地位,三、四爻

居人位

,五、上爻居天位。

错卦:一卦中各爻阴变阳,阳变阴,称为错,原卦所错之卦即为错卦。

综卦:各重卦由一至六爻,上下颠倒之称为综,原卦所综之卦为综卦。

互卦:取重卦二、三、四爻为内卦,三、四、五爻为外卦,组成之新卦。

变卦:指定之爻位,由阳变阴,或阴变阳后所形成之新卦。

三、断辞

1.判断用:

亨--通,通达。

利--宜,可有所行动者。

吉--吉利,其结果有所得者,谓之吉。

悔--悔恨,曾有小咎,不严重,不能谓之吉者。

咎--过失,行为中有不妥者。

吝--不幸,曾有小咎,有点严重,但尚不至于凶者。

凶--凶险,必有所失者谓之。

2.形容用:

元--首也,引申为大,为善。

贞--正。

厉--危厉,严重也。

征--前往、执行之意。

往--由低位之爻向高位之爻曰往。

来--由高位之爻向低位之爻曰来。

亡--失去,即已经不存在之意。

终--最终,终于。

3.复合态:

吉,◇咎--一定吉,且◇咎。

因为吉,所以◇咎。

唯有吉,才◇咎。

这三种状况,极为微妙,必须于易理有相当造诣者,才能体会。

利涉大川--利于跋涉在大山大川之间,有所作为之意。

利见大人--利于见到一些重要或贤能的人。

利有攸往--利于从事一些工作。

第五章 本书范例

一、本书所排之各重卦格式

卦序重卦名〔上卦,下卦〕〔上卦象,下卦象〕

卦名:原文内容(本卦纲领)。

│.. 注:文字解说。

│.. 象:象征概念与本卦之关系(原文见《来注易经图解》)。

│.. 释:义理分析及解说。

│彖:原文内容,略去与卦名内容重复者(彖为以象断言之意)。

│.. 注:文字解说。

│.. 象:象征概念吉凶之判断(原文见《来注易经图解》)。

│.. 释:义理分析及解说。

│象:原文内容(圣人指示为人做事之道)。

│.. 注:文字解说。

│.. 象:本卦之象征(原文见《来注易经图解》)。

│.. 释:义理分析及解说。

爻一至爻六:原文内容(爻为可变者,由低位至高位,共有六爻)。

爻:各爻之条件及状况,以供判断吉凶。

通:当本爻变后,必成另一卦,本条即为对该卦之说明,可供参考。

注:文字解说。

象:象征概念与卦爻之关系。原文见《易程传》:宋˙程颐撰

《周易本义》:宋˙朱熹注

《易经图解》:明˙来瞿唐着

释:作者对原文之阐释(以黑体印出)。

二、判断参考

1.卦之定名乃根据爻之互动关系,故而卦名已决定了吉凶的大方向。

例如损指损失,益指增益,各爻之判断必须符合损与益之条件。然而易

道讲究

生生不息,循环不已。故损益相综,损而益,益乃损。因此卦名本身之

吉凶,

尚应视其始终以及各爻之关系等因素而定。此外,有些卦象之吉凶并不

明说,

端视其它条件之互相作用而定。

2.爻性:各爻皆有特性,凡爻辞中有明确吉凶定义者,其统计及说明如

下:

吉数、凶数指各爻之吉凶数(因原文吉凶定义并不明确,故仅系概略

数)。

阳吉、阳凶,阴吉、阴凶指爻之阳阴性质于该爻位之吉凶统计值。

┌──┬──┬──┬──┬──┬──┬──┬──────────..

───┐..

│爻位│吉数│凶数│阳吉│阳凶│阴吉│阴凶│说明

│..

├──┼──┼──┼──┼──┼──┼──┼──────────..

───┤..

│初爻│ 21│ 14│ 12│ 2│ 9│ 12│初始,情况未明,难知

其详。│

│爻二│ 28│ 6│ 14│ 2│ 14│ 4│多誉,柔用中为宜。

│..

│爻三│ 6│ 28│ 6│ 12│ 0│ 12│多凶,贱,由下向上奋

斗者。│

│爻四│ 29│ 5│ 11│ 3│ 8│ 2│多疑多惧,重臣近君。

│..

│爻五│ 28│ 4│ 10│ 1│ 18│ 3│多功,贵。居高位重。

│..

│上爻│ 17│ 20│ 11│ 8│ 6│ 12│孤高无援,夕阳黄昏。

│..

├──┼──┼──┼──┼──┼──┼──┼──────────..

───┤..

│总计│ 129│ 77│ 62│ 28│ 55│ 45│吉多,凶少,阳多吉,

阴多凶│

└──┴──┴──┴──┴──┴──┴──┴──────────..

───┘..

3.位--爻位有三种:

3.1 阴阳之位:一、三、五为阳位,二、四、六为阴位,爻之阴阳与位

符合,

即是得位。得位之爻,表具有阴阳之爻德,吉凶则由卦象决定。

3.2 高低之位:爻位的高低,与地位之尊卑、时机的早晚、事物的成熟

度、物

体本身的部位等皆成正比,为判断之参考数据。

3.3 三才之位:内外各卦,皆由三才结构而成,在重卦中,第二爻与第

五爻为

人位。人位主掌人事,因居三才之中间,故又称为得中,六二、九五乃

既

得中又得位者,称为中正,表示人当其位且正直。第一爻与第四爻居地,

指一个阶段之开始。第三爻与第六爻居天位,指一阶段终了或全部终结。

4.应--一与四、二与五、三与六爻中,若两爻阴阳性相反,则称为应。

应是两爻

之间的呼应、照应、响应、感应等,吉凶则依实际影响而定。

5.比--相邻各爻,若阴阳性质不同者,谓之“比”。比又有四:如本

身为阳爻,

比上爻称“扶”,比下爻称“据”,其利有大有小。如本身为阴爻,比上

爻称

之为“承”,比下爻称之为“乘”。

在判断时,“乘”常不利,因弱乘刚不易也。“承”影响不大,因阴柔无

力。

“扶”、“据”较多利,此乃阳爻刚健之故。

(一)

卦一干〔干干〕〔天天〕

干:元亨利贞。

│.. 象:干错坤。干综干。

│.. 注:元--大,亨--通,利--益,贞--正,此乃干之四德

也。

│.. 释:元亨者,天道之本然,先天之数。利贞者,人事之当然,后

天之理也。

│彖:大哉干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

六位时成,

│.. 时乘六龙以御天。干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

出庶物,万国

│.. 咸宁。

│.. 注:干元--干卦为各卦之初始。

│.. 大明终始--由始至终之理甚明。

│.. 六位时成--六爻相配之际。

│.. 性命--物所具有之特质为性,天赋之特性为命。

│.. 保合太和--保者常存不变,合者聚而不散,太和者阴阳会

合之正气。

│.. 释:宇宙既始,阴阳调和,六爻通变,人当依循之以顺天承命。

│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 释:天道运作不息,君子应效法之。

初九:潜龙勿用。

爻:(位)。

通:本爻变为巽,重卦为姤。〔遇也,柔遇刚也。〕

目录 推荐给好友

书友评论 (0 条)

游客也可评论,登录后可享更多权益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