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成自然,得以从文字运用上领略文字所蕴藏的「智能」。所以读书人不仅
深谙语言文字的威力,且知道如何与人沟通、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然而物
极必反,剥复相因,在饱学之余,读书人过于轻视技能,以致在生产制造技
术上,落居西方之后。
今日之教育则又矫枉过正,专重技术知识,完全忽略了语言文字的智性。
尤其是大力推广白话文的结果,导致年轻人不识经书,仅以文字的表面应用
为满足。久而久之,劣币驱逐良币,文字深层的引申义渐失其传,舞文弄墨
成为雕虫小技。这也是为什么尽管教育普及,一般专家学者的理解、判断能
力反而低落的原因。
《易经》中之象数,正代表了垂直分类中的引申定义。在失道之时,有
心人不妨按图索骥,或能有所获(此中详细论证,请见《易理探微》)。
第三章 象征符号
本书之立场,是先假定《易经》的卦、爻辞正确,并根据其游戏规则,
以求了解其设计的原理。至于此原理是否有调整、增订的必要,端视今后的
印证而定。在初步的分析下,我个人认为《易经》之卦、爻辞,是根据卜筮
例证,取其已经应验之事为代表。
古人重视卜筮,举凡祭祀、田牧、征伐、婚丧等事,无不先卜筮而后决
之。《周礼》春官宗伯:「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中之
与否」。因此,大量的数据记录,必然是卦、爻辞的参考依据。
卜与筮原有别,「卜」盛行于夏商,是将龟、兽骨处理后,观察其所呈
之「兆」象,以判断吉凶。<周礼春官太卜>:「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
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由此可知,当时已经有大
量之文字数据,记载各种卜兆的结果。
文王演易,重八卦为六十四卦(因连山、归藏失传,学者咸信系文王演
六十四卦,但既然曾有连山、归藏,且沿用数百年之久,不可能仅有八卦而
已),每卦有六爻,并作卦、爻辞,选用蓍草,制订筮占之法。因有别于卜,
故称筮。及后卜渐渐衰微,卜筮遂通指筮而言。
由于卦爻有限,而事物的变化无尽,故而以少驭多,以简代繁是唯一可
行的办法。
尽管圣哲有着超人的智能,但是在两千多年前,一般人的观念尚未十分
成熟,除了利用卜筮已经证实的案例,作为卦爻的说明外,很难想象出其它
更有效、以简代繁的策略。
因此,最合理的推测便是,当时文王所作的爻辞,一定参考甚至采用了
一些占例,以象征该一事件模式。
这种占例的象征,皆保存在经文中,谓之为「象」。要了解「为什么《易
经》要这样说」?就必须用「象」来说明卦、爻辞,才能看出该种排列组合
的原筮记录。时至今日,《易经》仍然有相当程度的应用价值,这表示卦、
爻辞的原作者,对于象征符号应用的成功。然而为了发挥易道的实用性,吾
人在理解之余,尚有必要大量而有系统地,重新加以整理,使之趋于完善。
下文之「象」,系录自<易经说卦传>第十一章,来注之象征概念,皆
出于此。
┌─┬─┬─┬─┬─┬─┬─┬─┬─┬─┬─┬─┬─┬──────..
───┐..
│卦│卦│卦│身│身│形│物│颜│植│动│现│物│效│其
他│..
│名│象│德│体│份│状│质│色│物│物│象│件│应│
│..
├─┼─┼─┼─┼─┼─┼─┼─┼─┼─┼─┼─┼─┼──────..
───┤..
│干│天│健│首│君│圜│金│大│木│马││冰│寒│老马、瘠马、
驳马、│
│.. ││.. ││父││玉│赤│果││.. ││.. │良马
│..
├─┼─┼─┼─┼─┼─┼─┼─┼─┼─┼─┼─┼─┼──────..
───┤..
│坤│地│顺│腹│母│方│布│黑││牛│吝│大│众│均、文、柄、
子母牛│
│.. │.. │.. │.. │.. │.. │釜││.. │.. │啬│舆││..
│..
├─┼─┼─┼─┼─┼─┼─┼─┼─┼─┼─┼─┼─┼──────..
───┤..
│震│雷│动│足│长││.. │玄│竹│龙│决│大││善鸣之马、馵
足、│..
│.. │.. │.. │.. │子││.. │黄│苇││躁│涂││的颡、蕃鲜、
反生稼│
├─┼─┼─┼─┼─┼─┼─┼─┼─┼─┼─┼─┼─┼──────..
───┤..
│巽│风│入│股│长│高││白││鸡│进│绳│不│臭、寡发、广
颡、│..
│.. │.. │.. │.. │子│长││.. │.. │.. │退│直│果│近利市三倍、
工│..
├─┼─┼─┼─┼─┼─┼─┼─┼─┼─┼─┼─┼─┼──────..
───┤..
│坎│水│陷│耳│中│弓│血│赤│坚│豕│亟│沟│隐│多眚、心病、
耳痛、│
│.. │.. │.. │.. │男│轮││.. │木││心│渎│伏│月、盗、矫輮、
加忧│
├─┼─┼─┼─┼─┼─┼─┼─┼─┼─┼─┼─┼─┼──────..
──┤..
│离│火│丽│目│中│大││.. │槁│雉││甲│戈│日、电、蚌、
鳖、龟│
│.. │.. │.. │.. │女│腹││.. │木││.. │胄│兵│蟹
│..
├─┼─┼─┼─┼─┼─┼─┼─┼─┼─┼─┼─┼─┼──────..
───┤..
│艮│山│止│手│少││小││果│狗││门││阍寺、径路、
黔喙、│
│.. │.. │.. │指│男││石││蓏│鼠││阙││坚节木
│..
──────┤..
│兑│泽│悦│口│少│毁││.. │.. │羊││.. │附│妾、巫、
│..
│.. │.. │.. │舌│女│折││.. │.. │.. │.. │.. │决│刚卤地
│..
└─┴─┴─┴─┴─┴─┴─┴─┴─┴─┴─┴─┴─┴──────..
───┘..
第四章 术语解释
一、爻
爻有阴及阳两种,三爻组合为卦。
┌─┬─┬──┬────────┬────────┐..
│爻│形│代称│爻德│.. 象征│..
├─┼─┼──┼────────┼────────┤..
│阳││.. 九│主动,刚健,进取│君子,男性,实体│
│阴││.. 六│主静,柔顺,诚信│小人,女性,虚空│
└─┴─┴──┴────────┴────────┘..
二、卦
单卦:以天、地、人三才为结构,爻为变量,分三爻由下往上变化。
单卦仅有八个,即为八卦,详见第一章。
重卦:由两个单卦组成,在上者称为上卦、外卦或悔卦;在下者称为下
卦、内卦或
贞卦。内卦主静,以自我为出发点,向外开展。外卦主动,是外在的大
环境。
重卦之爻位,最底部称之为初,是卦之始,象征平民。上升为二,为一
家一族
或单位、地方之主。再升为三,指正要进入朝廷或外在大环境之际,动
辄得咎
。上升至四,则在君之侧,位高而危。五位为君位,有权有势。再升为
上,相
当于太上皇,已无能为力。
若将重卦六爻视为整体,其三才之分配为:初、二爻居地位,三、四爻
居人位
,五、上爻居天位。
错卦:一卦中各爻阴变阳,阳变阴,称为错,原卦所错之卦即为错卦。
综卦:各重卦由一至六爻,上下颠倒之称为综,原卦所综之卦为综卦。
互卦:取重卦二、三、四爻为内卦,三、四、五爻为外卦,组成之新卦。
变卦:指定之爻位,由阳变阴,或阴变阳后所形成之新卦。
三、断辞
1.判断用:
亨--通,通达。
利--宜,可有所行动者。
吉--吉利,其结果有所得者,谓之吉。
悔--悔恨,曾有小咎,不严重,不能谓之吉者。
咎--过失,行为中有不妥者。
吝--不幸,曾有小咎,有点严重,但尚不至于凶者。
凶--凶险,必有所失者谓之。
2.形容用:
元--首也,引申为大,为善。
贞--正。
厉--危厉,严重也。
征--前往、执行之意。
往--由低位之爻向高位之爻曰往。
来--由高位之爻向低位之爻曰来。
亡--失去,即已经不存在之意。
终--最终,终于。
3.复合态:
吉,◇咎--一定吉,且◇咎。
因为吉,所以◇咎。
唯有吉,才◇咎。
这三种状况,极为微妙,必须于易理有相当造诣者,才能体会。
利涉大川--利于跋涉在大山大川之间,有所作为之意。
利见大人--利于见到一些重要或贤能的人。
利有攸往--利于从事一些工作。
第五章 本书范例
一、本书所排之各重卦格式
卦序重卦名〔上卦,下卦〕〔上卦象,下卦象〕
卦名:原文内容(本卦纲领)。
│.. 注:文字解说。
│.. 象:象征概念与本卦之关系(原文见《来注易经图解》)。
│.. 释:义理分析及解说。
│彖:原文内容,略去与卦名内容重复者(彖为以象断言之意)。
│.. 注:文字解说。
│.. 象:象征概念吉凶之判断(原文见《来注易经图解》)。
│.. 释:义理分析及解说。
│象:原文内容(圣人指示为人做事之道)。
│.. 注:文字解说。
│.. 象:本卦之象征(原文见《来注易经图解》)。
│.. 释:义理分析及解说。
爻一至爻六:原文内容(爻为可变者,由低位至高位,共有六爻)。
爻:各爻之条件及状况,以供判断吉凶。
通:当本爻变后,必成另一卦,本条即为对该卦之说明,可供参考。
注:文字解说。
象:象征概念与卦爻之关系。原文见《易程传》:宋˙程颐撰
《周易本义》:宋˙朱熹注
《易经图解》:明˙来瞿唐着
释:作者对原文之阐释(以黑体印出)。
二、判断参考
1.卦之定名乃根据爻之互动关系,故而卦名已决定了吉凶的大方向。
例如损指损失,益指增益,各爻之判断必须符合损与益之条件。然而易
道讲究
生生不息,循环不已。故损益相综,损而益,益乃损。因此卦名本身之
吉凶,
尚应视其始终以及各爻之关系等因素而定。此外,有些卦象之吉凶并不
明说,
端视其它条件之互相作用而定。
2.爻性:各爻皆有特性,凡爻辞中有明确吉凶定义者,其统计及说明如
下:
吉数、凶数指各爻之吉凶数(因原文吉凶定义并不明确,故仅系概略
数)。
阳吉、阳凶,阴吉、阴凶指爻之阳阴性质于该爻位之吉凶统计值。
┌──┬──┬──┬──┬──┬──┬──┬──────────..
───┐..
│爻位│吉数│凶数│阳吉│阳凶│阴吉│阴凶│说明
│..
├──┼──┼──┼──┼──┼──┼──┼──────────..
───┤..
│初爻│ 21│ 14│ 12│ 2│ 9│ 12│初始,情况未明,难知
其详。│
│爻二│ 28│ 6│ 14│ 2│ 14│ 4│多誉,柔用中为宜。
│..
│爻三│ 6│ 28│ 6│ 12│ 0│ 12│多凶,贱,由下向上奋
斗者。│
│爻四│ 29│ 5│ 11│ 3│ 8│ 2│多疑多惧,重臣近君。
│..
│爻五│ 28│ 4│ 10│ 1│ 18│ 3│多功,贵。居高位重。
│..
│上爻│ 17│ 20│ 11│ 8│ 6│ 12│孤高无援,夕阳黄昏。
│..
├──┼──┼──┼──┼──┼──┼──┼──────────..
───┤..
│总计│ 129│ 77│ 62│ 28│ 55│ 45│吉多,凶少,阳多吉,
阴多凶│
└──┴──┴──┴──┴──┴──┴──┴──────────..
───┘..
3.位--爻位有三种:
3.1 阴阳之位:一、三、五为阳位,二、四、六为阴位,爻之阴阳与位
符合,
即是得位。得位之爻,表具有阴阳之爻德,吉凶则由卦象决定。
3.2 高低之位:爻位的高低,与地位之尊卑、时机的早晚、事物的成熟
度、物
体本身的部位等皆成正比,为判断之参考数据。
3.3 三才之位:内外各卦,皆由三才结构而成,在重卦中,第二爻与第
五爻为
人位。人位主掌人事,因居三才之中间,故又称为得中,六二、九五乃
既
得中又得位者,称为中正,表示人当其位且正直。第一爻与第四爻居地,
指一个阶段之开始。第三爻与第六爻居天位,指一阶段终了或全部终结。
4.应--一与四、二与五、三与六爻中,若两爻阴阳性相反,则称为应。
应是两爻
之间的呼应、照应、响应、感应等,吉凶则依实际影响而定。
5.比--相邻各爻,若阴阳性质不同者,谓之“比”。比又有四:如本
身为阳爻,
比上爻称“扶”,比下爻称“据”,其利有大有小。如本身为阴爻,比上
爻称
之为“承”,比下爻称之为“乘”。
在判断时,“乘”常不利,因弱乘刚不易也。“承”影响不大,因阴柔无
力。
“扶”、“据”较多利,此乃阳爻刚健之故。
(一)
卦一干〔干干〕〔天天〕
干:元亨利贞。
│.. 象:干错坤。干综干。
│.. 注:元--大,亨--通,利--益,贞--正,此乃干之四德
也。
│.. 释:元亨者,天道之本然,先天之数。利贞者,人事之当然,后
天之理也。
│彖:大哉干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
六位时成,
│.. 时乘六龙以御天。干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
出庶物,万国
│.. 咸宁。
│.. 注:干元--干卦为各卦之初始。
│.. 大明终始--由始至终之理甚明。
│.. 六位时成--六爻相配之际。
│.. 性命--物所具有之特质为性,天赋之特性为命。
│.. 保合太和--保者常存不变,合者聚而不散,太和者阴阳会
合之正气。
│.. 释:宇宙既始,阴阳调和,六爻通变,人当依循之以顺天承命。
│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 释:天道运作不息,君子应效法之。
初九:潜龙勿用。
爻:(位)。
通:本爻变为巽,重卦为姤。〔遇也,柔遇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