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兵的桑塔纳轿车把我往郊区的一家酒店里拉。他说那儿有好吃的东西,让我也去享受享受。
李卫兵是个铁杆哥们。我们的友谊还不是因为我们是大学同学,在大学里,我们根本就玩不到一块,他那流里流气的神态让我不屑一顾。我们的友谊是因为毕业后,我帮他报过一次仇。
那时,他爱上了棉纺厂的一个丫头,而这丫头已有一个厂外的男朋友,开始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丫头也没跟她明说。他去找她,她也没有拒绝的意思。李卫兵在厂里还算个坐办公室的知识分子,找那丫头就更自信了。有一次,我在他的宿舍里喝酒,他喝着喝着就到楼下找那丫头去了。不到一会儿,楼下就传来一阵厮打声。我赶紧下楼,发现李卫兵被一个粗壮的男人揪住正往墙上撞。我看势头不对,偷偷拿起地上的一根棍棒,猛地给那家伙捶了一家伙。那家伙大叫一声后,顿时放了手,撒腿就跑了。后来那个粗壮的家伙再也不敢进厂区的大门了,再后来李卫兵也把那个毫无主见的丫头给甩了。
从那以后,李卫兵就常常邀我喝酒,以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我们的友谊在酒里渐渐地加深了。
过去,我的确有点瞧不上他,认为像他这样突然发了点财的家伙,邀你去喝点酒,是为了显示什么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利益因素。后来我发现李卫兵邀请我,完全是把我当成了真正的朋友,他的义气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路上,他的手机一直在响,他没有接,只是看了一眼显示的号码。手机后来又连续响了几次,他还是没接。我坐在副驾驶座上,仿佛听一段无聊的音乐。李卫兵说,操!这女人真有耐心。我说,是你老婆吧,该回的电话还是要回的。他说,回个屁!是个骚娘们。他又说,如果是老婆的电话,天大的事也是要回的,把老婆安抚好了,男人才有自由啊,哪像你总是在老婆身上耍狠,随随便便地就把婚离了。离了有什么好?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才叫潇洒。这样的高见,我从李卫兵的嘴里听厌了。
离婚后,我把家里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前妻,包括房子和900元的存折。我除了带走衣服和一包书外,什么也没要,从家里出来,基本上是一个光人,像个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的赌徒。
离婚的那天,我拧着两个包在马路上盲目地行走,外人以为我急着去赶火车。一辆接一辆的士缓缓地从我身边驶过,看到我毫无反应,然后才失望地扬长而去。
我停下来,坐在一堆书上抽烟,心情复杂,一会儿涌现出自由感,一会儿冒出悲壮的情绪。我的悲壮感与所谓的前程毫无关系,那时,我已对前程不存在任何奢望了。
我的悲壮感与我屁股底下的书和手稿有关。它们比我的心还要沉重,是我一生要搬动的宿命的石头,是我灵魂的栖落处,最后也是我生命的一块墓地。在外人的眼里,一个背着书和手稿流浪的男人,在90年代的大街上,比在城市里溜达的农民还要悲惨十倍。滚滚而来的红尘,虽然裹胁着欲望的腥味和铜臭,但我的痛苦实际上与这没有多大的关系。我的痛苦就是因为我不得不为我清洁的灵魂而痛苦,我的痛苦是因为我宿命地爱上了写作。
在这个城市,我连一点野心也没有了。我曾试图逃离它,但最终我还是像一条恋家的狗,又死皮赖脸地回来了。现在我即使流落在街头,也没有一点想逃跑的感觉了。我流浪也要在这个我熟悉的地方流浪,我死也要死在我生活的地方。我是真的依恋这个破城市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我对现实已没有什么反抗的力量了。过去我为伤心的爱情而逃离过它,最后还是这个城市接纳了我,接纳了我的痛苦我的悲伤我的无奈和我伤心的泪水。如果说我依恋这个城市,是因为这儿有我的酒友、文友和牌友,还有我失去的情人。他们是我生存的肥沃土壤,离开他们我的生活就会失去方向,失去依托,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我要和他们一同活一同死,一同歌一同泣,一同喝一同赖。活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我喜欢上了余华小说《活着》里的宿命感。我从没想到要去寻什么短见,用死来证明悲壮的生。再说,我还活得那么灿烂,灿烂得像从啤酒瓶里喷涌而出的啤酒花呢。
那一天,我在公用电话亭里给李卫兵呼了个机,希望他赶快来接我。他很快就回了电话,只说一句“马上就到”的话,就挂断了电话,肯定以为我又醉倒在马路边了。
过去,我常常在深夜呼他,他那辆二手桑塔纳常常在半夜把我从某个马路边拉回去。那时,不知为什么,我一喝就醉,醉了就摸不清回家的路了。
有一次,我醉得不醒人事。李卫兵站在我面前呵斥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紧紧地抱着一个肮脏的垃圾桶。他把我臭骂了一通:你丫的,喝些什么滥酒呢,醉得像条死狗,不就是一个女人吗?现在的女人到处都是,值得你醉成这样?下次如果你醉了,别呼我了,你喝死了,我也好省点汽油钱。
我歪歪倒倒、笑笑嘻嘻地爬上车。我感到,他越骂我就越有种痛快感。
当时我的确是为一个我爱的女人喝醉的。当时我越喝就越感到心痛,我越喝她的身影就越清晰地在我眼前晃动。那个姑娘和我相处了半年,可是最后可怕的白血病早早地把她带到了天国。我的内心痛成了一滩烂泥。
我抱着垃圾桶,还以为抱着我心爱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