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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1853-刷心 · 作者:佚名 · 字数:5,041 · 2026-10-09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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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说静和赵一会儿也会过来。这在偶的意料之中:老干妈必定会带来静,静必定会带来赵——偶带的钱应该足够填满四个胃。偶们点了熏衣草,坐下来等她们。一会儿她们来了,一看就知道刚刚起床不久,而现在是午饭时间!果然是一对“睡美人”啊!

吊椅摇啊摇,偶似乎觉得和老干妈坐在一起有点拘谨。于是这次轮到偶很努力地说话。唉!怎么没有带宇一起来呢?那样偶就不用说话了。偶不喜欢说话,偶习惯了做听众。现在很想换个位置,和静坐在一起,这样至少会让偶少一点紧张。不过现在这样,抬头能够看到赵虎头虎脑的笑脸,也挺好的,尤其是当她发现偶在看她时,那种扬扬头,皱皱鼻的样子,特可爱!偶在想,她怎么不和静一样姓王呢?那样就可以在头上划个“王”字。只是不知道她属不属于“猫科动物”呢?因为静显然不是!她和静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也不会是的吧,我想。

一顿饭就这样恍恍忽忽,胡思乱想地过去了。快吃完的时候,老干妈离开了座位。想问问她去哪儿,又忍住了。因为记得本科时候,见到班上一女生问另一女生:“你去不?不去就帮我拿一下(书)。”另一女生说:“我也去。”这时候偶从旁边经过,很好心但是很白痴地问:“去哪儿?我帮你拿吧?”女生似笑非笑,淡淡说:“不用了”,然后和另一女生一起向厕所方向走去。。。

◎#¥#%¥。。。。。。。。。。。。。。。倒!

偶是怕她起身去付帐。偶的观点是:跟一个不太熟悉的女生吃饭,不能让她付钱,否则会显得很小气。她又不可能天天来跟你吃饭,没准你一次小气她就记一辈子,何必呢?但是和很熟悉的女生吃饭,要尽量争取AA,否则会助长她的蹭饭意识。没准你次次都请她吃饭,她已经习惯了,只要一次没请她,她都认为你小气,并且同样记你一辈子!这是你自找的,何必呢?人都是这样的:一个人偶尔作一件好事,让别人感受你的好,这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做好事,人们还没有忽略你的好!

犹豫了一下,偶还是起身去看看(结帐柜台在楼下)——她果然在结帐。不由分说,赶走她。结帐。吃饭结束。

送老干妈,算是送人送得最彻底的一次。先是招了辆的,把她和她的行李,连同偶们三一起搬到火车站,然后看着她搬上火车,最后用两三个小时的短信,一路送她回到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发一条,偶就回一条,她一直发,偶就一直回。。。最后她说:我到家了,谢谢你。我说:不客气。

二.送别 5.薛定鄂家的猫

送完老干妈,就该送静和赵了,把这些mm都送完,这无聊的一学期就该结束了。During the journey of live, people come and go,大家都在流浪,有多少人会在身边永久地停留?可是又怎会想到,偶注定和其中的一位兜兜转转,纠缠一生?

什么叫做注定?注定的意思就是: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每个人的路就已经定好了的,我们只是奉命走完它。强调一下,我不是悲观主义者,我深切地知道在技术和科学高度膨胀的年代人类有多想接过(啊,不!是抢过)上帝的指挥棒!

爱因斯坦说“上帝不是在掷骰子”;

可是量子力学说“薛定鄂家的猫在人们看到它之前都是半死不活的”;

薛定鄂的猫说“你们饶了我吧!”

(关于这一段:有兴趣且看得懂的就接着看;有兴趣但看不懂的就去查量子科普;没兴趣的就跳过去;懒得查的就来问我:QQ:4459121)

我们就是那可怜的猫儿!上帝就是那个把我们关在命运概率空间的薛定鄂!即使上帝他老人家就是在掷骰子,你又能拿他怎么样呢?没错,我们会抗争!我们会说“要紧紧扼住命运的咽喉”,但是上帝让你变聋的时候,还是一点脾气都没有地变聋了(哦,不,也许你发脾气了,但那没有用!)我们是薛定鄂的猫,也是猫的观测者,看着量子波函数在自己眼前一点一点地坍塌,我们无能为力,直到死亡。在波函数坍塌之前你永远都不知道结果是什么;而在波函数坍塌之后,一切尘埃落定!上帝耸耸肩——就像我们面对薛定鄂的猫:或死或活。

不要说死亡这么远,就说那走进你生命中的人,真的是自己挑的吗?如果那天我没有去送静,那么这个故事的下半部分就根本不会发生,而且我也确实确实差点就没有去送她。然而我去了。生命之树从来都结不出“如果”,我们只能看着时间一点一点地流失,波函数一点一点地坍塌,结局一点一点显现,或悲或喜,不要埋怨。。。

小师妹说我这个故事剧情展开太慢,不要写那么多送别了。可是静这一段我不想跳过去:一来如果没有这段送别(如果生命中可以有如果,那我一定不去送!),就没有以后那么那么多的故事;二来我也很想写一些关于静的故事;于是——请原谅我的罗嗦,我必须在这里再次中断我自己的感情故事。这是我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故事,我写得很用心,我一定要说自己想说的话,因为这是我的故事。

静要走了,去洛阳。其实很想去送她。

“什么时候走?去送你吧?”

“不用了.”

“哦,那好吧.”

没有告诉她,我其实是想去送送她的:那样会显得很烦,还会有点奇怪。我常常都在选择说什么、不说什么。两年后回头这一段,多么希望故事就在这里结束。我不要那么多缠缠绕绕,不要那么多兜兜转转。我只要平平淡淡,我只要简简单单。

都说好了不送了的,可最后一刻还是起了变化:没有人看到那只代表着混沌的蝴蝶正在远方扑扇着翅膀。。。

牛顿说:给我初始和边界,宇宙的秩序尽在我的方程中;可是混沌效应告诉我们:永远不要妄图臆测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晚上十点多,突然收到静的短信:“来送我吧”。

“ok!”

出门招了一辆的。在司门口附近见到了静,当然还有赵。

把她们一起搬到火车站。

在检票口,赵和静在话别,牵着手说呀说,偶在一边静静地看着。

看着她拖着一个箱子,箱子上还搭着一个包,加起来行李的高度就占了她身高的2/3,晃动的双肩,淹没在人流中。

小女孩长大了。但是看着她若削的双肩,和身畔一堆的行李,心里还是禁不住一颤!踏上站台,今后的路上也许就一个人走了,会不会有累的时候?尽管知道她内心远比外表坚强得多!

默默看着她走,我依然什么都没有说。我常常都在选择说什么、不说什么。其实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把上面那段话对她说一遍?恐怕没说完,自己的牙都在发酸。

偶和静的童年没有交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她都记得,但是我真的没有印象。后来我来到了武汉,三年后她也来了。可能这段时间是我们曾走得最近的时候了。但是我们终究没有交集!始终都没有!就像两条直线:两条平行线还可以以亘古不变的距离彼此相望,但是两条擦肩而过的直线,只会越离越远,因为擦肩的那一瞬才发现,彼此根本不在一个平面上!

和大一的她去磨山,那时候的她,背带装,蘑菇头,俨然一个稚气未脱的高中女孩;和大二的她一起回家,她背上了一把吉他,告诉我她喜欢楼兰新娘;和大三的她看樱花,她的头发挑染了颜色,告诉我摇滚是冰冷的火;和大四的她一起去洛阳,未曾想过有一天我再次投奔这里,只为了逃离武汉。

静的大学四年,在我写来竟只此盈盈一握的数个片断!

在开往2046的列车上耗尽了一生的花样年华,一路的风尘,你什么也抓不住,留下的、记住的也只是眼前晃过的几个剪影。

和静在同一个城市四年,可以收拾、风干、夹在扉页中的回忆还真的不多。两个人的远近,从来都不是一个空间量度的概念。顺便插一句,如果静的故事让宇来写,会更是无米之炊!也许看不清的风景是美丽的。

二.送别 6.静、洛阳、流浪、楼兰新娘

在这不多的剪影中,去洛阳的那一段是最清晰的一张。

当时陪静去洛阳签协议,洛阳也是我到过最西、最北的地方。本来对我来说这只是一个任务,就是送她去签完协议,然后再一起回来,但是和她挽着手走在两边满是棕榈树的那条洛阳街道上的时候,竟然有种莫名的恍惚。

相对武汉来说,洛阳是个慢悠悠的城市。仿佛人生就该这样。急什么呢?脚步匆匆也好,悠然自得也好,反正每一步都迈向死亡的方向。静告诉我这里适合养老。于是我脑海里就浮现出在这里悠然老去的画面,只是身边挽着的女生飘忽而又模糊,我看不清她的脸。真的要在这里老去的话,不知道那时候的静会挽着谁的手?

我一直比较欣赏那种带古典气质的女孩,静显然不是:她唱民谣、听摇滚、喝白酒兑雪碧……她告诉我有机会很想沿着丝绸之路走一走,飘一飘,一直不明白她怎么会喜欢那里。古老的繁华早已经湮没,现在那里还会有什么?走过洛阳、西安再往前过了嘉峪关、玉门关就到了罗布泊,塔克拉玛干沙漠上会有昔日的楼兰新娘吗?不过到了洛阳之后,我就渐渐能够体会了,我们去了龙门石窟。

楼兰新娘确实太经典了,不仅仅是一首歌,一个故事,沉淀在里面的有很多流浪的人所向往的。或者静也只是喜欢流浪的感觉,对于城市中的女生,这已经使她显得很特别。隐约听说过静那不知道算不算得上爱情的情愫,不过这里暂时打住,在往后的故事中会写到,但那也是掺杂了我自己的想像的。

去了龙门石窟之后回来,我就填了一首《少年游》,词本身填得不怎么样,我甚至觉得完全不能表达出我当时走在龙门石窟那段长廊上时候那种飘飞的思绪,于是我在词后面写了很长的一段注释,故事的这一节有很多都是直接取自于当时的那段注释。

少年游 龙门石窟

龙门寂寂柳绵绵,波晚暮云间。古佛栩栩,指尖轻触,思绪越千年。

依稀紫陌喧车马,远梦淡尘烟。岁岁牡丹,往来行客,伊水自无言。

龙门石窟位于洛阳的伊水河畔,它与云冈、敦煌并称三大石窟(当然以敦煌石窟最为著名)。石窟古佛的厚重,和伊水新柳的轻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站在11.47米高的古佛旁,俯望着脚下亘古不变的流水和年年常新的柳枝,真不知道这是一种协调还是生硬的搭配。而背后的古佛是否也在同样俯望着我呢?据说这尊石像,你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能感觉到它的眼神是在含笑地望着你。在石龛中展览千年他也会厌倦吗?或者只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太轻浮?在时间的长河中,食指轻触石壁的一瞬间,思绪竟然飘得很远很远……

真正的流浪是很厚重的,那些以为坐在空调房里,敲敲键盘就可以有资格说流浪的人是幼稚的。但是仔细想一想,又会发现我们其实都是流浪者:不是在空间中流浪,也至少是在时间中流浪。岁月有痕吗?应该是有的吧?当你眼角聚起了鱼尾纹,当你抚不平额头的川字皱或者抬头纹的时候你就会这么说。可是石窟中的古佛呢?他会说没有吧?当千古不变的眼神看着马车换成汽车、竹筏换成游艇,他一定会这么说。

《时间的彼端》这个故事一再让我感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在时间中飘得更远,可是流浪终归是流浪,总有停下来的时候——

“40年前遇见他,在我的时空,那时候他27岁,我20岁,他说我爱你,我笑了:在你的时空当我早已为生活忙碌奔波,你应该还在地上玩泥巴…我笑出了眼泪;而现在我们再次相见,在他的时空,他依旧27岁,而我已经60岁了。我毫不掩饰我苍老的容颜,也不怕平静地凝视他依旧年轻的脸庞,真的是什么都没改变吗?还是一切都在改变?他应该没有忘记当时的一句我爱你,因为对他来说仅仅只是过了几个小时,也许还留着当初相拥时的气息;我也不会忘记,尽管对我来说却已经过了整整40年……”

那是我第一次去洛阳,当我再次去洛阳的时候,有种仓皇出逃的感觉,可是在如潮水般的悲伤中,还能够逃到哪里?回忆绕啊绕,逃到哪里都挣不脱。

扯远了,那是后来后来的故事了,现在静正在开往洛阳的火车上摇啊摇,她离她的楼兰新娘又近了一点,而我也将二十多年来第一次牵起一个女孩子的手认认真真地说爱!

也许是觉得感情太沉重,所以我一直都不敢靠它太近,宁愿在诗中缠绵,也不在尘世中陷得太深。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搞不清是因为有情才去写诗,还是因为要写诗才刻意地去培养一份感情。总是在尘世中给自己一个虚假的超然和戏谑,披上玩世不恭的外衣,连自己都会看不清,是不是还有值得珍惜的情感。

然而,游戏人间——其实我们玩不起。于是第一次认认真真地说爱,认认真真地牵手,手心全都是汗。。。在玫瑰和巧克力泛滥的年代,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相信爱情,有多少人不信,但是我还是要说,很多男孩,至少在收起戏谑,认认真真地说出“我爱你”的那一刻,是真心的;至于太多太多到后来分手的故事,是不爱、是无奈、还是无所谓,那各有各的故事。再次套用一句老掉牙的话:牵手的人都有相似的甜蜜,而分手的人则各有各的故事(是悲伤还是无奈,抑或是just a shrug,冷暖自知)。

二.送别 7.护栏、天桥、赛跑

送静上了火车已经是凌晨了。

“打的回去还是走回去?”偶以为这是句玩笑话——这么远,显然是打的回去!

然而偶错了,赵说:“走回去吧。”

难道这句才是玩笑?但显然不是,因为赵已经开始悠闲地往回漫步,就像偶第一见到她时那样。

真的从这里走着回去?走到了差不多天也就亮了!稍稍愣了一下,偶跟了上去,然后偶就看见赵从火车站外围的那个护栏上翻了出去——身手矫捷得跟身材严重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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