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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长篇小说选刊200601 · 作者:史铁生字体 · 字数:5,241 · 2026-10-09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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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阿春与阿秋

那美貌女孩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就叫她阿春吧,因为那“白雪公主”醒来时大地一片春光,又因为她的姐姐叫阿秋。没错儿,阿秋。阿秋比阿春可能要大着十岁还不止。

但我和丁一并未真正见过阿秋,只是听见她的声音,只是见过她的照片。阿春家有间屋子,里面摆的挂的全是阿秋跳舞的照片。

“她照这么多照片呀!”

“她跳舞,”阿春说:“她又长得好看。”

阿秋的舞姿真是好看。

阿秋的身材好也真是好看。

但是看不清她的脸。

“她有你好看吗?”

“妈说阿秋比我好看一百倍!”

一百倍?丁一想不清楚:一百倍啥样?  我说:废话,所以你算术不好。

这时传来琴声。

阿春领着丁一走。走过安静的厅廊,走过深深的庭院,走过一棵蜂飞蝶舞、枝头缀满粉白色花朵的海棠树,走到了琴声的近旁。阿春说:“嘘——,轻点儿!”阿春扒着门缝往里瞅瞅,再让丁一过来。

但是看不见阿秋。门缝中只见一个男人的背影;背影前面,肩膀上方,有一根飘飘摇摇的大鸟的羽毛。

“看见没,我姐?”

但还是看不见阿秋。只听见她的舞步,只听见她的喘息,只见那根白色的羽毛丝丝缕缕,在微细的气流中舒卷飘摇……

“弹琴的人是谁?”

“大哥哥。”

丁一直起腰来:“你哥?”

“不是,不是的,是大哥哥!”

那丁望望我:大哥哥?  我佯装不解:管那么多干吗呀你!

然而阿春却抿着嘴笑;笑一会,贴近丁一耳边:“这是秘密。”

“啥秘密?”

“嗯……”阿春侧耳再听听那琴声,说:“现在可不能告诉你。”

“为啥?”

“因为,因为呀……我也不知道。”阿春“咯咯”地笑出声,对那秘密似浑然不知,又似懵然而有所觉悟。

我忽然感到那丁深处悠悠一坠,继而空空无着,好似绿野青天忽遇一片沙漠。

“走吧,没劲!”他说。

阿春却似已经忘记了什么秘密不秘密,追在丁一身前身后蹦蹦跳跳,不停嘴地说着:“每次都是这样的。每次阿秋跳舞,大哥哥就来给她伴奏……他们关起门来,谁也不让进……可有时候会让我进。今天要不是你,也许我就能进……”

弄不清这丁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只见他快步离开,一路怏怏自语:“狗屁,我看他弹得一点儿都不好……”

阿春站住:“我怎么你啦?”

“我说他琴弹得一点儿也不好!”丁一并不停步。

阿春委屈地跟在他身后。

丁一说得倒也不错,那琴声确实配不上阿秋的舞步,配不上那根白色羽毛的优雅与动荡……

9懵懂之梦

是因为阿秋,丁一才有了这个梦吗?还是因为那天的事,触动了我由来已久的某种牵念?不知道。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日后那丁常以“梦是你的事呀”来敷衍塞责,意思是:这梦与他、与阿秋、与那天的事全不相干。好吧好吧,反正是证据难寻。但这个梦我却记得清楚,总之是某年某月某夜于那丁酣睡之时,忽一位无名女子翩然而至,与我共舞——

四周寂暗,若虚若无,唯一袭素白的衣裙飘飘展展。

“你是谁呀?”

夜色深沉,但在那素白衣裙的映照下,我却看她似曾相识。

“以前,咱们见过?”

她惟含笑不语,舞步依然,分毫不乱。

我转而悄问丁一:喂,她到底谁呀?

那丁年幼,正睡得一无所觉。

我便与那女子舞而又舞,并有丝竹为伴。直至远处亮起曙光,近处展开了田野、村庄,阡陌纵横……那舞似具魔力,我虽对这女子心存疑惧,脚下却不由得随她进退,欲罢不能……就像我在史铁生时读到的一句诗:除非得到炼火的匡救,因为像一个舞蹈家 你必然要随着节拍向那儿跳去。(艾略特《四个四重奏》)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看她的笑靥似含忧愁,或藏哀怨。很久很久她没有一句话,从始至终就这么跳着,轻得像风,像夜的宁静……但随着曙光的扩大,她优雅的面容开始模糊,窈窕的身形仿佛融化,素白的衣裙渐与白昼汇为一处……

“喂,你怎么了?你这是怎么啦!”

我惊叫着想要抓牢她,贴近她,抱紧她,然而双手一空,那女子已隐身不见。

我四处寻找,张望,在街道上在城市里,在千山万壑般的楼群中喊:“喂喂!你在哪儿?你在哪儿呀——!”

丁一猛醒,懵然呆坐。

喂,那女子你可认识?

年幼的丁一呆头呆脑地似乎想了一会。

那女子,你可曾见过?

丁一睡眼惺忪地“嗯”了一声,随即却又摇头。

我怎么看她倒好眼熟?我顾自回想。

我顾自回想时那丁已在母亲的催促下穿衣,排泄,洗漱,而后又吃又喝去了。

这是我来丁一的头一场梦。这梦早于阿秋或是晚于阿秋全无紧要,但从此以后,这不明由来的女子便频来入梦,骚扰丁一。

10天生情种

其实,芸芸人形之器,我所以选中丁一,重要的一条是看他天生情种。

丁一情种,这已在《白雪公主》的演出中得过证明,现又经其懵懂之梦再次确认。但是但是,何故一定要择情种而居呢?听我说,此地有句俗话,“是真才子自风流”,因故可料,情种断不会是傻瓜。但傻瓜又有何妨?傻瓜岂不更是逍遥乐在?唉,“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呀,傻瓜不由得让我想起误入猿身鱼体以及托魂犬马的往事。那类无思无欲的生命真正是过客,实在是瞎活,没点盼头,就像永远编织着一条没头没尾没有色彩的绳子。丁一一带嘛,固然也是永远地编织着一条道路,但这道路却非其他肉身、动器可比;比如猿鱼犬马那类畜生,半辈子摇头晃脑,半辈子走来走去,终不过首尾相接的一具圈套!人的道路就不一样。人的道路千变万化多姿多彩,蕴含无限可能,孕育无穷盼念,就算痛苦也比着畜类多吧,但有惊讶、赞叹、欣赏和感动作为酬报,我看值得。所以我看中丁一,看好这情种;人的路途何故多姿多彩?你想吧,说到底是一个“情”字。

还有一点:我喜欢此丁的诚实。断非傻瓜的,不等于就狡诈。你看这丁,鲁莽,憨直,甚至有些愚蛮,这样的人多半诚实。诚实,倒不是说我们就没有隐私,就没有必要的伎俩,就可一切公开,不不不,而是说我与丁一互不欺瞒。你说是吗,哥们儿? 

当然当然。 

我看你不光老实,而且明白。 

你以为傻瓜都老实?是呀是呀,越是傻瓜才越要卖机灵。傻瓜之傻,殊因其总是蒙骗着自己。

11新陈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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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6年第1期 我的丁一之旅作者:史铁生字体: 【大 中 小】

我与丁一在一起,这话暗示了:我们的分歧,或者说冲突,在所难免。能不能互相妥协一下呢?当然能,有时候能,有时候妥协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看有困难。为什么?因为作为永远的行魂,我一向以某种祈盼为鼓舞,而落生为性命的丁一,压根儿是欲望的点燃。

就说抽烟吧,这事我向来反对,可他不听,抽起烟来哼着小曲儿飘飘然你瞧吧那叫惬意!我说哥们儿,肺!肺反正是你的,心脏也是你的,从头到脚可全是你的你掂量着得了。你猜他怎么说?他说那你可还操的什么心呢?我心想得得得,丁一哎丁一,那你就抽!抽死你吧于我何损?就像此地的一首咏叹调所唱:“你前晌死了,后晌我兰花花走!”你丁一死了我还是我,我有的是地方去,永远的行魂何苦跟你这短暂的生命一般见识!所以我敢说抽烟这事没我的责任。为什么梦里他从来不抽?梦是我的领地,我不抽,他抽个屌!醒了他抽,我劝归我劝,他不听那我没辙。

再说馋。走到街上,一见了好吃的他就走不动,也不管那东西干不干净他立刻双目如炬,唾液盈唇,“咕噜咕噜”满肚子豪情。我说哥们儿悠着点儿,那东西脏。我说你瞧这苍蝇,比您牙多,刚从厕所那边儿来!可他先生已然落座,好话只当耳旁风,感觉即刻集中于鼻、口、胃一线,再往下延伸终于会有什么后果哪还顾得上?呜呼,正所谓忠言逆耳!

说到妥协,有时候是必要的,不得不。还比如吃,吃是必要的,入乡随俗嘛这我理解,否则粮草一断身魂具损。说句闲话吧,这地方有个故事,说是有位遐迩闻名的雅士,某日宴请各方好友,客人们来了,却见正堂之上不佛不道地供奉着一袋子粮食。众愕然,谓与主人声名不符。雅士因问:“此物何名?”众皆不悦,疑为戏弄。却见雅士弃冠而跪,朝那物一拜再拜,而后道:“其名雅根!”

不过呢,吃,在我是不得已而为之,在丁一一带却常常演成目的,甚或荣耀。“您吃了吗?”——这算恭维,抑或祝愿,设若对方嗫嚅,又可能弄成了讥嘲。说真的,吃饭这事真也荒唐,从春忙到冬,从生忙到死,无非是香了这儿臭了那儿,一些有机物把人体当成旅游点、把肠胃当成跑道罢了。丁一一带怎这风俗!人们还说这就是生命,是生命之必需。可在我诸多的旅行中,您信不信我到过完全用不着吃喝屙撒的地方?什么?您说那样就不能算生命?好吧好吧,那么请问:何为生命?生命,咋回事?量你答不出。告诉你得了:大凡存在,皆生生不息,不是生命又是什么?一切都在新陈代谢,滚滚如流,绵绵不绝。一切都是永恒的传扬,一切都是这永恒传扬之一节,之一点,之一环,之一缕,之一息尚存而已!①只不过新陈代谢的方式繁杂,看惯了三维肉身这一套,别的你认不出了。另外的生命方式说了你也不信,你也不懂,说了你也想象不出,你在你的时空之维坐井观天,自以为是地观察呀,实验呀,猜想呵,思辨呀①,但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其他维是怎样的存在,是如何地传扬。比如另外的新陈代谢,就无需乎像丁一一带这么啰嗦,这么腌臜,甚至于这么危险。

12魂与器

说到这儿,我倒忽然想通了一件事:猿鱼犬马一类之所以再难进化,或许就因为此等器具用于进食的时间过多。你看它们镇日奔走,刨、挖、啃、咬,寻寻觅觅,所为者无非一个吃字!整天吃,乃至彻夜地嚼,哪儿还有功夫干别的?头脑于是不能成长,思想于是无法展开,情感所以无从诞生,因而,就算魂居其中吧,料也难有作为。吃,然后睡,吃,然后睡,然后屙,连交配的时间都压缩得紧,慌里慌张敷衍了事,我猜若非关系到种群兴亡连那事儿它们都没空干。人是怎么成长起来的?人,怎么成为人的?有一种意见说是由于劳动,哎,无知无知,依我看这就叫无知。你干吗劳动?有吃有喝不就得了——譬如猿鱼犬马,你干吗还要忙这忙那,处心积虑?要是没有一个“情”字的督促,好汉、孬种一样都娶得上媳妇,谁不知道“舒服不如倒着”?又有一种意见相信是因为语言,这明显深刻了许多。但是,你为啥要说话呢?你最想对之倾诉衷肠的,是谁?若非一个“情”字的吸引,这嘴光用来吃是否也就够忙的了?像鱼那样摇头摆尾一无声息,不也一辈子?是嘛是嘛,因为情啊!进而因为爱!因为孤独所以你向往别人,因为恐惧所以你欲结同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因而你想看看那些与你一样的身器中是否有着与你一样的向往。语言这么发生了。劳动就这么促进了。人就这样不再满足于吃喝繁衍,同时脱离了畜生。

其实,身器都是畜生。秦汉——后面我会讲到他——说过一句话:“人与人的差别,大于人与猪的差别。”这话好让一些人恼火,说这是骂人。其实此言绝无恶意,不过道出了一个事实:无论身体之构成、器官之配备、生理之功能,人与别的动物实在并无大异。据说,老鼠的基因就跟人的很像,黑猩猩的更是跟人只差着那么一点点。真正的差别,或最要紧的不一样,是心绪,是向往,是情怀和思想。然而这些方面,又有谁与谁的差别大得过人与人呢?再一个证据:人有时比畜生还要心毒手狠,无情无义;比如(妇孺皆知的)那个叫希特勒的,一定就比畜生更近人性?或问:此类人形之器,里面一定就有魂在?

是呀是呀,芸芸人器未必个个都有魂居。何以见得,或怎样甄别?其实容易,单看那器物之中是否情牵梦系,是否爱愿丰盈。倘其虽具人形,甚至美轮美奂,却畜类般一味吃、睡、繁衍,弱肉强食,便可料其中并无魂在。再比如那些贪得无厌、见利忘义之徒,那些阿谀逢迎、见风使舵之类,“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者,饱食终日浑浑噩噩的人,人们怎么说他们?行尸走肉!——说得好,形容得不能再贴切了!那儿,正是人形空具并无魂居之地。那一带情思沉荒,爱欲凋敝,寸梦不生。不不,倒不是指清高自赏、独往独来的那一类心流;那类心流,或比如是走进了死胡同,或就高深莫测非我辈敢于涉论了。而某些自称绝情灭欲的人,在我看,多半是不堪尘世炎凉的落荒而逃罢了。还有一族闻爱言累的人群,你一说爱,他们就喊累:“哥们儿你累不累呀!”“哥们儿你傻不傻呀!”——咳咳,看多了你自然就看懂了,那不过是心慕红尘却屡遭不测的结果。真正的无魂之器压根就不理会这类言词,包括什么累不累的,一概不知。你跟他们谈情论爱吗?好,你听吧,必南辕北辙答非所问,说来说去他们总还看那是一种特别的吃食(比如“影视大餐”、“文化盛宴”、“艺术豪筵”等语便常见诸荧屏与报端)。那才是无魂之器,是被上帝遗忘的地带,生命之气虽也吹入其中,但灵魂却从未光照其内。就好比一台电脑,功能齐备,却不曾装入软件,不曾有人来操纵,故不曾有任何愿望于中运行,像模像样的你也不能说它就不叫电脑,但从始至终等于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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